書籍信息
作者:趙海玲 韓永華 郭文娟
定價:32元
印次:1-2
ISBN:9787302374855
出版日期:2014.09.01
印刷日期:2015.07.07
內容簡介
本書結合當前我國最新立法、司法動態及相關執業資格考試內容,基於工程建設的基本程式,圍繞建築工程活動的全過程,重點闡述建築工程各階段所涉及的法律、法規以及重要的規範性檔案,強調基礎知識,注重理論聯繫實際,突出專業特色。 全書共10章,分別介紹了建築法規概述,建築工程許可法規、建築工程發包與承包法規、建築工程招標投標法規、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法規、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法規、建築工程監理法規,建築工程契約和工程索賠法律制度、勞動契約法律制度、與建築工程相關的法律法規。
圖書目錄
第1章 建築法規概述 1
1.1 建築法規的基本概念、調整對象和立法原則 2
1.1.1 建築法規的基本概念 2
1.1.2 建築法規的調整對象 3
1.1.3 建築法規的立法原則 4
1.2 建築法律法規體系的構成 5
1.2.1 建築法律法規體系概述 5
1.2.2 建築法律法規體系規劃方案 6
1.2.3 建築法律法規體系的構成 7
1.3 建築法概述 8
1.3.1 建築法的概念 9
1.3.2 建築法的立法目的 9
1.3.3 建築法的調整對象和適用範圍 10
1.3.4 建築法的基本原則 11
1.4 建築工程法律關係的構成要素及產生、變更與終止 12
1.4.1 建築工程法律關係的概念與特徵 12
1.4.2 建築工程法律關係的構成要素 12
1.4.3 建築工程法律關係的產生、變更和終止 15
1.5 建築工程糾紛概述 16
1.5.1 建築工程糾紛的主要種類 16
1.5.2 民事糾紛的法律解決途徑 17
1.5.3 行政糾紛的法律解決途徑 19
1.6 建築工程法律責任概述 20
1.6.1 建築工程法律責任的概念 20
1.6.2 建築工程法律責任的特徵 20
1.6.3 建築工程法律責任的分類 20
思考題與習題 21
第2章 建築工程許可法規 23
2.1 建築工程報建 24
2.1.1 工程報建的相關概念 24
2.1.2 建築工程報建的範圍和內容 25
2.1.3 建築工程報建的程式 26
2.1.4 建築工程報建的審批許可權和職責 26
2.2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制度 26
2.2.1 建築施工許可的相關概念 27
2.2.2 實施施工許可證的範圍 27
2.2.3 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的條件 28
2.2.4 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的程式 31
2.2.5 施工許可證的管理 31
2.3 從業單位資格許可 34
2.3.1 從業單位的條件 35
2.3.2 從業單位的資質 36
2.4 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許可 45
2.4.1 註冊造價工程師 45
2.4.2 註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 47
思考題與習題 50
第3章 建築工程發包與承包法規 53
3.1 建築工程發包與承包概述 54
3.1.1 建築工程發包與承包的概念 54
3.1.2 建築工程發包與承包的方式 55
3.1.3 建築工程發包與承包法規的立法概況 56
3.1.4 建築工程發包與承包的一般規定 56
3.2 建築工程發包 57
3.2.1 建築工程發包的主體資格 57
3.2.2 建築工程發包的相關規定 58
3.3 建築工程承包 58
3.3.1 建築工程承包的資質管理 58
3.3.2 建築工程承包的方式 59
3.3.3 建築工程承包的相關規定 61
思考題與習題 63
第4章 建築工程招標投標法規 67
4.1 建築工程招標投標概述 68
4.1.1 招標投標活動所應遵循的基本原則 68
4.1.2 建築工程招標投標的項目範圍和規模標準 69
4.1.3 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對招標投標的監督 71
4.2 建築工程項目招標 72
4.2.1 招標人 72
4.2.2 可以不進行招標的項目 72
4.2.3 招標方式 72
4.2.4 招標項目應滿足的條件 73
4.2.5 招標組織形式 74
4.3 建築工程項目投標 79
4.3.1 投標人 79
4.3.2 聯合體投標 80
4.3.3 投標的程式 80
4.3.4 投標行為的要求 81
4.4 建築工程項目的開標、評標和定標 83
4.4.1 建築工程項目的開標 83
4.4.2 建築工程項目的評標 84
4.4.3 建築工程項目的中標 89
4.5 招標投標的法律責任 89
4.5.1 招標人的法律責任 90
4.5.2 投標人的法律責任 91
4.5.3 中標人的法律責任 91
4.5.4 招標代理機構的法律責任 92
4.5.5 評標委員會成員的法律責任 92
4.5.6 國家機關及工作人員的法律責任 92
思考題與習題 93
第5章 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法規 97
5.1 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法規概述 98
5.1.1 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的基本概念 98
5.1.2 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方針 99
5.1.3 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的原則 99
5.2 建築安全生產管理的監督管理體制 100
5.2.1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監督管理 100
5.2.2 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部門的監督管理 101
5.2.3 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 101
5.3 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的基本制度 101
5.3.1 建築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 101
5.3.2 建築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102
5.3.3 建築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03
5.3.4 建築安全生產意外傷害保險制度 103
5.3.5 建築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104
5.4 建築工程各參與單位安全生產管理的責任和義務 104
5.4.1 建設單位的安全責任和義務 104
5.4.2 勘察、設計單位的安全責任和義務 106
5.4.3 工程監理單位的安全責任和義務 107
5.4.4 建築施工企業的安全責任和義務 107
5.5 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 110
5.5.1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 110
5.5.2 建築工程事故的報告制度 112
5.5.3 建築工程事故的調查 113
5.5.4 建築工程事故的處理 115
5.6 建築工程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 116
5.6.1 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申請條件 116
5.6.2 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申請和頒發 117
5.6.3 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監督管理 117
思考題與習題 118
第6章 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法規 119
6.1 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概述 120
6.1.1 建築工程質量的概念 120
6.1.2 建築工程質量的管理體系 120
6.1.3 建築工程質量法規
立法現狀 121
6.2 質量體系認證制度 121
6.2.1 質量體系認證的標準 121
6.2.2 質量體系系列標準內容 123
6.2.3 質量體系標準的選擇 124
6.3 政府對建築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 126
6.3.1 建築工程主體的監督管理制度 126
6.3.2 建築工程質量監督制度 126
6.4 建築工程質量檢測制度 128
6.4.1 建築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的性質 128
6.4.2 建築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與任務 128
6.4.3 建築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的許可權 128
6.5 建築工程質量的驗評及獎勵制度 129
6.5. 1 建築工程質量驗評制度 129
6.5.2 建築工程質量獎勵制度 129
6.6 建築材料使用許可制度 131
6.6.1 建築材料生產許可證制 131
6.6.2 建築材料產品質量認證制 131
6.6.3 建築材料產品推薦使用制 131
6.6.4 建築材料進場檢驗制 132
6.7 建設行為主體的質量責任與義務 132
6.7.1 建設單位的質量責任與義務 132
6.7.2 工程勘察設計單位的質量責任與義務 133
6.7.3 施工單位的質量責任與義務 135
6.7.4 監理單位的質量責任與義務 136
6.7.5 材料、設備供應單位的質量責任與義務 137
6.8 建築工程保修及損害賠償 137
6.8.1 質量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 137
6.8.2 保修程式 138
6.8.3 保修的經濟責任 138
6.8.4 損害賠償 138
思考題與習題 139
第7章 建築工程監理法規 141
7.1 建築工程監理概述 142
7.1.1 建築工程監理的概念 142
7.1.2 建築工程監理法規立法概況 143
7.1.3 建築工程監理的原則 143
7.2 建築工程監理範圍、依據和內容 144
7.2.1 建築工程監理範圍和規模標準 144
7.2.2 建築工程監理的依據 146
7.2.3 建築工程監理的任務與內容 146
7.3 建築工程監理契約 150
7.3.1 建築工程監理契約概述 150
7.3.2 監理契約的訂立 153
7.3.3 監理契約的履行 154
7.3.4 建設工程監理的法律責任 155
7.4 建築工程監理活動中各方關係 159
7.4.1 建設單位與監理企業的關係 159
7.4.2 監理企業與承包商的關係 159
7.4.3 建設單位與承包商的關係 160
思考題與習題 160
第8章 建築工程契約和工程索賠法律制度 163
8.1 建築工程契約概述 164
8.1.1 契約法概述 164
8.1.2 契約的類型 165
8.1.3 建築工程契約概述 167
8.1.4 建築工程契約的種類 167
8.2 建築工程契約的簽訂 169
8.2.1 契約的形式 169
8.2.2 契約的內容 170
8.2.3 建築工程契約的內容 171
8.2.4 建築工程契約的簽訂 172
8.2.5 建設工程施工契約示範文本 174
8.3 建築工程契約的效力 175
8.3.1 有效契約 175
8.3.2 無效契約 176
8.3.3 效力待定的契約 176
8.3.4 可撤銷、可變更契約 177
8.4 建築工程契約的履行 178
8.4.1 契約履行的概念和原則 178
8.4.2 抗辯權與保全措施 179
8.4.3 建築工程契約履行的擔保 181
8.4.4 建築工程契約履行糾紛的處理 183
8.5 建築工程契約的變更、轉讓、終止和解除 188
8.5.1 契約的變更和轉讓 188
8.5.2 契約的終止 189
8.5.3 建設工程施工契約的變更 190
8.5.4 建設工程施工契約的解除 191
8.6 建築工程契約的違約責任的承擔、免責與爭議的解決 192
8.6.1 違約責任概述 192
8.6.2 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 193
8.6.3 違約責任的免除 194
8.6.4 契約爭議的解決 194
8.7 工程索賠 195
8.7.1 施工索賠的概念及特徵 195
8.7.2 施工索賠的分類 195
8.7.3 索賠的起因 196
8.7.4 工程施工索賠的主要依據 197
8.7.5 承包商索賠的基本程式及規定 198
思考題與習題 201
第9章 勞動契約法律制度 203
9.1 勞動契約法概述 204
9.1.1 立法背景 204
9.1.2 勞動契約法的立法原則和立法目的 204
9.1.3 勞動契約法的概念與特點 205
9.2 勞動契約的訂立 207
9.2.1 勞動契約訂立概念 207
9.2.2 勞動契約訂立的條件 207
9.2.3 勞動契約的訂立與生效 207
9.3 勞動契約的履行和變更 209
9.3.1 勞動契約的履行 209
9.3.2 勞動契約的變更 211
9.4 勞動契約的解除和終止 213
9.4.1 勞動契約的解除 213
9.4.2 勞動契約的終止 219
9.4.3 勞動契約終止時,
用人單位的經濟補償情形 222
9.4.4 勞動契約糾紛的處理 223
思考題與習題 223
第10章 與建築工程相關的法律法規 225
10.1 環境保護法律制度 226
10.1.1 環境保護法的概念和目的 226
10.1.2 環境保護法的基本制度 227
10.1.3 水污染防治法律制度 228
10.1.4 大氣污染防治法律制度 229
10.1.5 固體廢物污染防治 法律制度 230
10.2 標準化法律制度 231
10.2.1 工程建設標準概述 231
10.2.2 工程建設標準分類 232
10.3 節約能源法律制度 234
10.3.1 能源的概念 234
10.3.2 建築節能規定 234
10.4 檔案法律制度 235
10.4.1 檔案法概述 235
10.4.2 檔案的管理 235
10.4.3 建築工程檔案的種類 236
10.5 保險法律制度 237
10.5.1 保險概述 237
10.5.2 工程保險的種類 237
10.5.3 建築工程一切險 238
10.5.4 安裝工程一切險 238
思考題與習題 239
參考文獻 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