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成縣

建成縣

漢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建成設縣。“以其創建城邑,故名建成”,隸屬豫章郡。轄境相當於現在的江西高安、上高、宜豐、萬載四縣全境和樟樹市部分地區。

西漢元始四年(公元4年)改建成縣為多聚縣。

東漢建武元年(25年)恢復舊名;

東漢末年,三國鼎立,建成縣屬孫吳豫章郡。

隋朝統一全國,是時改豫章郡為洪州,建成縣遂屬洪州;

大業初年(605年),廢州復置郡,建成縣仍屬豫章郡。

武德五年(公元622年)因避太子李建成諱,改建成為高安,這一縣名緣於“地形似高而安”,並設定靖州在高安。

武德七年(624年),先改靖州名米州,繼改名筠州;高安是州治所。

武德八年(625年)廢州,高安縣隸屬洪州。

五代十國

高安先屬吳政權、後屬南唐政權所轄。

保大十年(925年)復置筠州,高安是筠州治所。

寶慶元年(1225年),因“筠”字與理宗趙昀名同音,且恰逢州治後山的碧落堂發現一株十四莖靈芝草,視為祥瑞之兆,乃改筠州為瑞州,高安為瑞州治所。

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改州為府,高安為瑞州府治。

民國

3年(1914年)全省劃為四道,高安隸屬廬陵道。

15年(1926年)廢道,高安直屬省管。

21年(1932年),全省劃為十三個行政區,高安隸屬第一行政區。

24年(1935年)全省縮為八個行政區,高安隸屬第二行政區。

28年(1939年)全省擴為十一個行政區,高安仍屬第二行政區。

31年(1942年)全省調整為九個行政區,高安改屬第一行政區。

中華人民共和國

1949年7月10日,高安解放,同年7月14日成立高安縣人民政府,隸屬於江西省人民政府南昌分區督察專員公署管轄。

1959年1月南昌專員公署改名宜春專員公署,高安隸屬宜春專員公署(1968年2月改為宜春地區革命委員會,1978年7月改為宜春地區行署)。

1993年12月8日,經國務院批准,高安撤縣設市。

2000年8月宜春撤地設市,代管高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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