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
西漢元始四年(公元4年)改建成縣為多聚縣。
東漢建武元年(25年)恢復舊名;
東漢末年,三國鼎立,建成縣屬孫吳豫章郡。
隋
隋朝統一全國,是時改豫章郡為洪州,建成縣遂屬洪州;
大業初年(605年),廢州復置郡,建成縣仍屬豫章郡。
唐
武德五年(公元622年)因避太子李建成諱,改建成為高安,這一縣名緣於“地形似高而安”,並設定靖州在高安。
武德七年(624年),先改靖州名米州,繼改名筠州;高安是州治所。
武德八年(625年)廢州,高安縣隸屬洪州。
五代十國
高安先屬吳政權、後屬南唐政權所轄。
保大十年(925年)復置筠州,高安是筠州治所。
宋
寶慶元年(1225年),因“筠”字與理宗趙昀名同音,且恰逢州治後山的碧落堂發現一株十四莖靈芝草,視為祥瑞之兆,乃改筠州為瑞州,高安為瑞州治所。
明
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改州為府,高安為瑞州府治。
民國
3年(1914年)全省劃為四道,高安隸屬廬陵道。
15年(1926年)廢道,高安直屬省管。
21年(1932年),全省劃為十三個行政區,高安隸屬第一行政區。
24年(1935年)全省縮為八個行政區,高安隸屬第二行政區。
28年(1939年)全省擴為十一個行政區,高安仍屬第二行政區。
31年(1942年)全省調整為九個行政區,高安改屬第一行政區。
中華人民共和國
1949年7月10日,高安解放,同年7月14日成立高安縣人民政府,隸屬於江西省人民政府南昌分區督察專員公署管轄。
1959年1月南昌專員公署改名宜春專員公署,高安隸屬宜春專員公署(1968年2月改為宜春地區革命委員會,1978年7月改為宜春地區行署)。
1993年12月8日,經國務院批准,高安撤縣設市。
2000年8月宜春撤地設市,代管高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