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負責州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州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負責州政府領導公務活動的安排和州政府公務接待工作;負責專職秘書的管理工作。(二)協助州政府領導組織起草或審核、印發有關公文和以州政府、州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負責對州政府及州政府辦公室收文提出審核意見,報相關領導審批;指導縣(市)和州政府各部門公文處理工作。
(三)研究縣(市)政府和州政府部門請示州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州政府領導審批;根據州政府領導的指示,對州政府各部門間出現的爭議提出處理意見,報州政府領導決定。
(四)協助州政府領導組織起草各類文稿,負責州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文字綜合工作;圍繞州政府的中心工作,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饋情況,並提出建議。
(五)編髮政務信息,為州政府及各部門、各縣(市)提供信息服務;負責全州政府系統電子政務總體規劃建設,指導全州政府系統電子政務工作;負責州政府入口網站建設、維護等工作。 (六)負責為全州地方金融機構、證券、期貨、擔保公司及非上市公司提供金融服務。
(七)承辦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案、議案、建議等。協助處理民眾來信來訪,及時向州政府領導匯報來信來訪提出的重要建議和反映的重要問題。
(八)負責全州政務公開工作,指導推動全州各級政府政務大廳(政務服務中心)建設和運行;指導監督全州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州長公開電話工作和協調指導全州行政機關公開電話工作;負責州政府入口網站州長信箱辦理工作。
(九)協調處理州政府及辦公室機關的行政事務管理工作,負責州政府及辦公室機關的經費預決算、財務管理等工作。
(十)負責州政府政務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州政府領導指示;協助做好需由州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十一)負責機關編制、人事管理、黨建、紀律檢查和群團工作。
(十二)承辦州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州政府辦公室(州政府金融服務辦公室)設10個內設機構。(一)秘書處。
負責州政府公務接待服務(副部級以下)及活動的銜接安排;負責州政府會議的管理和會務工作;負責州政府領導政務活動的銜接及安排等工作;圍繞州政府州長、副州長開展日常服務、文字整理等工作;參與起草州政府的重要材料;圍繞州政府中心工作、階段性任務或某個專題進行綜合調研等工作;負責專職秘書的管理。
(二)文電處。
負責州政府及辦公室文電的統一收發、分辦、傳批傳閱以及公文體例、格式、行文規則和部分公文內容的審核;負責州政府會議的記錄及會議紀要的起草工作;負責領導機要文電的管理和保密工作;負責州政府及辦公室印章、機構代碼證、文書檔案資料等管理;負責州政府公文的傳輸;負責州政府及辦公室機關的打字、複印工作;負責以州政府和辦公室名義打字材料的校對、印刷工作;負責州政府及辦公室機關的保密工作。
(三)綜合處。
負責州政府主要領導的文字綜合工作,起草州政府向省政府和國務院的工作匯報材料;撰寫州政府的重要宣傳文稿和理論文章;圍繞州政府中心工作、階段性任務或某個專題進行綜合調研;負責州政府重要新聞報導稿件的審核工作。
(四)信息處。
負責收集、報送各類政務信息,編髮州政府政務信息類載體,為州政府領導決策提供參考;負責向省政府報送重要政務信息;對全州政府系統的政務信息工作進行業務指導;負責《吉林年鑑》地方部分的編輯及發行;負責《州政府大事記》的收集、編印等工作。
(五)調研處。
負責調查研究經濟和社會事業等各方面相關問題,並提出建議;參與州政府領導有關文章和州政府重要材料的起草工作;圍繞州政府中心工作和領導指示開展專題調研活動,並提出建議。
(六)金融證券監管工作處。
負責研究擬定全州地方金融業的發展規劃,研究建立金融風險防範、化解工作機制,協調處理地方金融發展重大問題、風險防範和化解工作;負責州政府與轄區內各金融機構(含保險、證券、期貨等)的協調聯繫工作;負責對擔保公司、地方金融機構和農村金融組織、小額貸款公司的資質審核、監管工作,配合併受省證監機構委託,負責地方證券和期貨公司的監管工作;協助省保監局及保險行業協會,負責保險經辦機構監管及保險業發展協調事宜;承辦州政府及州政府防範金融風險、最佳化金融環境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七)議案處。
負責需州政府辦理的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分辦、催辦和審核把關工作;對政府系統的建議和提案辦理進行業務指導等工作。
(八)州政府電子政務辦公室。
負責州政府電子政務建設總體規劃的制定、組織實施和督促檢查;協調和指導全州政府系統電子政務網路建設、資源整合和技術套用;負責全州政府系統辦公業務網路的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州政府辦公室業務網路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州政府入口網站的建設、維護、管理和更新工作;負責州政府重要活動的攝影及資料的管理和歸檔工作。
(九)行政財務處。
負責州政府及辦公室機關行政事務管理工作;負責州政府及辦公室機關車輛管理和政府領導的公務用車安排工作;負責州政府及辦公室機關相關後勤服務事務;負責州政府及辦公室機關經費預決算、財務管理等工作;負責州政府及辦公室機關的固定資產和備品購置、管理工作。
(十)人事監察處。
負責州政府辦公室系統(辦公室機關、機關事務管理局及州政府駐外辦事機構)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的管理和工作作風、工作紀律等方面的行政監察工作;負責辦公室機關的綜合、會務等日常事務管理和協調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黨群工作。
州政府政務公開辦公室
州政府政務公開辦公室設在州政府辦公室,主要職責是負責全州政務公開工作,指導推進公共企事業單位辦事公開工作;指導推動、督促檢查全州各級政府政務大廳建設、信息化建設和運行管理等工作;指導監督全州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協助推進服務型政府建設工作;負責州長公開電話工作,協調指導全州行政機關公開電話工作。
州政府政務公開辦公室內設綜合協調督查處、州長公開電話受理處,同時也是州政府辦公室的內設機構。
(一)綜合協調督查處。
負責全州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指導推進全州公共企事業單位辦事公開工作;指導推動、督促檢查全州各級政府政務大廳(政務服務中心)和“一站式”辦公場所的建設、信息化建設和運行管理等工作;協助推進服務型政府建設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各項相關工作的考核和責任追究;負責州政府政務公開辦公室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二)州長公開電話受理處。
負責州長公開電話受理、州長電子信箱和網上投訴的處理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協調督促有關部門和縣(市)政府對轉交事項和領導指示的辦理;協調指導全州行政機關公開電話工作;負責承辦省長公開電話轉辦事項。
州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
州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州政府總值班室)設在州政府辦公室。主要職責是:承擔州應急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履行值守應急、信息處置和綜合協調職能;負責州政府政務值班和應急值班工作;向州政府領導和上級應急機關報告突發事件應急信息和緊急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州政府領導關於突發事件和緊急重大情況的批示指示;負責全州應急體系建設;協助州政府領導做好有關應急處置工作;指導縣市政府和州應急委員會成員單位應急管理工作;辦理州政府應急管理方面的文電、會務、督查和調研等工作。
州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州政府總值班室)內設應急值守處、綜合預案處(保障指導處),同時也是州政府辦公室的內設機構。
(一)應急值守處。
承擔州政府政務值班和應急值守工作,及時掌握和報告州內外相關重大情況,辦理向州政府報送的突發事件信息及緊急重要事項,傳達、督促落實州政府領導關於突發事件和緊急重大情況的批示指示,負責全州政務值班、應急值班體系建設和隊伍建設。
(二)綜合預案處(保障指導處)。
負責組織編制和修訂《延邊州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審核州級專項應急預案;指導和督促全州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和應急演練工作;承擔州政府應急管理專家組的日常工作;協調指導應急保障工作;指導全州應急平台體系建設;開展和督促應急管理科普宣教和應急培訓工作。
人員編制
州政府辦公室(州政府金融服務辦公室)行政編制36名。其中:州政府辦公室主任1名(兼),副主任4名,金融服務辦公室副主任1名;處長17名(含應急辦專職副主任1名,政務公開辦公室副主任1名,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處長5名。州政府辦公室(州政府金融服務辦公室)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