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美術家協會

廣西美術家協會

廣西美術家協會成立於1958年12月。現有會員1158人,其中中國美術家協會會員177人,少數民族會員309人。廣西美術家協會下設中國畫藝委會、油畫藝委會、版畫藝委會、雕塑藝委會、理論藝委會、陶藝藝委會、漫畫藝委會、創作中心等專業學術委員會和機構。

發展歷史

1958年12月28日宣布成立,召開中國美術家協會廣西分會第一屆會員代表大會。推選主席郭銘,副主席陳煙橋、陳更新、何宣儀。

1962年6月4日召開會員臨時大會產生理事23人,常務理事13人。推舉主席陳煙橋,副主席陳更新、陽太陽、黃獨峰。

1980年1月14日召開中國美協廣西分會第二屆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理事55人,常務理事18人。推選主席塗克,副主席陽太陽、黃獨峰、龍廷霸(壯)、李駱公,秘書長盤桂興。

1986年12月12日召開中國美協廣西分會第三屆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理事43人,常務理事16人。推選主席黃獨峰,副主席郭齡(常務)、雷德祖(駐會)、吳崇基(侗)、劉紹昆(駐會)、楊照(女),秘書長盤桂興,副秘書長曾憲高。

1991年4月2—3日召開中國美協廣西分會第四屆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理事30人,常務理事14人。推選主席邵偉堯,副主席劉紹昆(專職)、雷德祖、盤桂興(專職)、吳崇基、曾憲高(專職)、鄧二龍、戴延興,秘書長塗光明。

1995年5月30日召開中國美協廣西分會第五屆會員代表大會,推選理事43人,常務理事16人。推選主席邵偉堯,副主席劉紹昆(專職)、雷務武、鄧二龍(壯)、蔡道東、黃格勝(壯)、戴延興,秘書長雷波,副秘書長唐玉玲(女)、盤福林(瑤)。

1999年12月26日召開中國美協廣西分會第六屆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理事52人,常務理事23人。名譽主席陽太陽、黃格勝、邵偉堯,推選主席劉紹昆,副主席雷波(專職)、唐玉玲(專職)、雷務武、蔡道東、戴延興、蘇旅、余永健、石向東、柴萬里,秘書長謝麟。

現有全國美協會員177人,廣西分會會員1125人。

組織活動

2010年廣西美術家協會新春茶話會 2010年廣西美術家協會新春茶話會

廣西美術家協會成立以來,為廣西壯族自治區美術事業的發展,為中國少數民族文化建設做出了突出的貢獻。近10年,廣西美術創作事業得到了快速的發展,在全國產生了一定的影響。特別是新世紀以來,廣西美術家協會以戰略的眼光審視廣西美術發展的現狀和制訂廣西美術發展的規劃,跨越式地推動了廣西美術事業的發展,取得了里程碑式的成就。2000年主辦了全國性大型採風活動《來自太平天國故鄉的報告——廣西貴港風情寫生作品展》(中國美術館);2001年,與《美術》聯合主辦了《西部大開發——廣西美術發展研討會》;2002年,承辦中國美術家協會主辦的“民族性與現代化——全國美術理論工作會議”(桂林);2003年,召開“灕江畫派理論研討會”,正式在全國樹立“灕江畫派”旗幟;主辦“灕江畫派2003——第三屆廣西油畫展”,(南寧);承辦“第三屆中國油畫展廣西油畫作品展”(中國美術館);承辦中國美術家協會主辦的“第二屆中國西部大地情——全國山水、風景畫作品展”(南寧);承辦中國美術家協會主辦的“2004·中國西部美術工作會議”(南寧),組織中國美術代表團兩次赴越南考察。

廣西美術家協會將立足廣西,面向全國、面向世界。高舉“灕江畫派”的旗幟,全面地推動廣西美術事業的發展,為中國美術事業的的發展做出貢獻。

組織章程

總 則

第一條 中國美術家協會廣西分會是廣西壯族自治區各民族美術家自願結合的民眾性的專業團體。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為指導。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是我們國家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的指南,也是文藝工作者指南,文藝工作者必須學習和掌握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特別是鄧小平理論的科學體系,指導文藝工作的實踐,才能更好地堅持文藝的正確方向。廣泛團結全區各民族美術家,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為實現祖國社會主義建設的總目標總任務,在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中做出貢獻。

第二條 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方向,貫徹“百花齊放、百家爭鳴”,“古為今用、洋為中用”和“推陳出新”的方針,尊重美術家創作與評論自由,鼓勵美術家努力學習,深入生活,解放思想,遵循造型藝術規律進行創作實踐的理論探討,促進各種風格、流派健康發展,不斷提高美術創作的思想和藝術水平,為繁榮具有時代精神和民族特色的社會主義美術而努力奮鬥。

第三條 通過各項活動積極扶植美術新生力量,注意對少數民族作者的培養,發展和壯大各民族美術隊伍。

第四條 加強與兄弟省(區)的美術交流,促進美術事業的發展,並開展中外美術交流,發展友好關係,增進團結,為世界和平和進步而努力。

會 員

第五條 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身份在廣西工作的美術家贊成本章程,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加入本會;

(1)美術作品曾參加本會舉辦的全區綜合性美術作品展覽三次以上者;

(2)本人作品經過全國性展覽、出版、發表或國家收藏,有較高藝術水平者;

(3)從事美術史和美術理論並有一定學術水平和成就者;

(4)從事美術組織工作和從事美術教育、美術編輯、及其它美術創作有較顯著成績者;

第六條 申請入會應有本會會員介紹,或有關部門推薦,經常務理事會討論批准,履行入會手續後,即為本會會員。

第七條 凡居住在本區的中國美術家協會會員為本會當然會員。

第八條 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1)會員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會員有參加本會舉辦的各項藝術活動和享有本會舉辦的福利事業的權利;

(3)會員有權向本會提出倡議和建議,有權對本會工作提出質詢和批評;

(4)會員應堅持藝術創作實踐、理論研究,為發展我國美術事業努力工作;

(5)會員應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

(6)按時交納會費,凡五年不交會費者,即作為自動退會論;

(7)會員有退會自由。凡要求退會者,可由本人提出申請,報常務理事會備案除名;、

第九條 本會依據憲法規定的原則,維護會員藝術生活的民主權利和正當的經濟權益,保障會員從事藝術活動的自由及其勞動成果、著作權等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第十條 本會會員如嚴重違反本會章程或因觸犯法律而服刑者,即停止會籍;被剝奪公民權者開除會籍。

組 織

第十一條 民主集中制是本會的組織原則。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為全區會員代表大會,其職權;

(1)審議本會工作報告;

(2)修改協會章程;

(3)選舉產生理事會;

(4)制定和通過重要決議案。

第十二條 理事會。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理事若干人組成理事會。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理事會為最高領導機構。其職權;

(1)選舉產生常務理事會和正、副主席;

(2)審議協會全面規劃和工作任務;

(3)聽取協會年度計畫、總結匯報,並做出相應決議;

(4)根據工作需要,選舉推薦若干人組成若干藝術委員會,以推動美術創作、評論、評選評獎等業務活動的開展;

(5)對協會領導成員和協會工作起監察督促作用。

第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從理事會中選舉若干人組成,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理事會職權,執行理事會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常務理事會設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

第十四條 聘請對發展我區美術事業做出重要貢獻的美術家若干人為本會顧問,諮詢本會工作,顧問由常務理事會聘請。可以列席理事會、常務理事會。

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和文聯換屆同步,由理事會召集之,必要時得由理事會決定提前或延期召開; 理事會每年舉行一次,由常務理事會召集之,根據實際情況由常務理事會決定提前或延期召開; 常務理事會議每半年至少舉行一次。視工作需要由主席或委託副主席召集之。

第十六條 本會在美術工作業務上接受中國美術家協會的指導。

第十七條 本會支持專業和業餘美術民眾團體開展學術活動。

經 費

第十八條 本會經費來源:國家撥款;本會舉辦的事業收入;社會贊助;會費收入。

附 則

第十九條 本章程之解釋權屬於本會常務理事會。修改權,屬於會員代表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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