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農村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農村廳是廣西壯族自治區機構改革新成立的政府組成部門。 新組建的自治區農業農村廳作為自治區政府組成部門,將原自治區農業廳的職責,以及自治區黨委政策研究室農村工作職責、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農業投資項目、自治區財政廳的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自治區國土資源廳的農田整治項目、自治區水利廳的農田水利建設項目、自治區海洋和漁業廳漁業管理職責等加以整合,並將自治區黨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定在內。另外,原自治區農業廳草原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劃入自然資源廳,草原防火職責劃入應急管理廳,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職責劃入生態環境廳。該廳的組建著眼加強黨對“三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標誌著我區“三農”工作進入了發展新階段。

工作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種植業、畜牧業、飼料工業、農業機械化(以下簡稱農業)等農業產業和有關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承擔農業投資及綜合開發、示範項目規劃、計畫管理和監督實施;管理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開展相關統計工作;歸口管理農業和農村相關對外宣傳及信息發布工作。

(二)具體負責全區農業工作的綜合協調,組織實施農業和有關農村工作調研,提出農業發展重大舉措和有關農村工作的政策建議,推動城鄉統籌一體化發展。

(三)研究提出全區農作物生產發展戰略、規劃、年度計畫、政策建議和重大技術措施、階段性生產管理意見並組織實施;擬訂農作物總量平衡、結構調整、區域布局方案,制定農作物新產品開發、新技術試驗計畫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農作物基地(項目)建設及良種繁育,指導農作物產業體系與技術推廣體系建設,協調生產、科研與加工的關係;指導全區開展農作物檢疫、品種審定、種子(苗)生產認證、種質資源管理工作;負責國家與自治區級作物基地建設項目的申報立項和組織實施工作。

(四)擬訂農業產業發展和產業化經營政策措施,協調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資源最佳化配置和產品品質的改善;提出有關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流通與價格、農村信貸、農業保險及農業財政補貼等政策性建議;負責提出全區農業地方立法項目的建議,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草案;負責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和執法監督檢查,推進農業依法行政。

(五)承擔完善農村經營管理體制的責任,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建議,指導農村有關改革試驗區改革試驗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工作;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經濟組織建設;貫徹落實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及政策,調節農村經濟利益關係,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耕地使用權流轉,指導農村草地承包使用權的管理工作。

(六)負責全區主要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指導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與規範化管理,參與組織農產品加工與流通,協調和實施“菜籃子工程”建設;指導全區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體系的建設,預測並發布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

(七)負責指導農業資源綜合區劃與開發利用;組織實施生態農業建設、休閒農業、循環農業與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負責開展基本農田保護、農業資源保護,參與耕地質量建設工作;承擔和指導農業重大技術項目及示範區(園)建設;負責組織農用地、宜農灘涂、宜農濕地等農業區域性開發工作;研究實施大型農業工程和農民增收措施。

(八)負責培育農村發展新產業、新業態,拓展農業產業鏈價值鏈,提出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政策建議;指導和協調農業與林業、旅遊、教育、文化、健康養生等產業的深度融合;負責推進“網際網路+”現代農業行動,指導和協調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加工流通企業與電商企業全面對接融合;參與制定宜居宜業特色村鎮規劃,提出政策建議。

(九)負責重大動物疫病防控,指導動物防疫體系建設,組織實施動物防疫、檢疫及衛生監督工作,負責動物疫情管理並組織撲滅,承擔區外引進動物種苗檢疫審批工作,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指導官方獸醫、執業獸醫的管理。

(十)負責畜禽定點屠宰監管職責,組織編制實施畜禽屠宰行業發展規劃;負責畜禽定點屠宰企業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打擊畜禽私屠濫宰違法行為,指導企業開展屠宰環節病害產品的無害化處理;組織開展屠宰行業有關業務培訓;負責畜禽屠宰行業統計。

(十一)擬訂農業科研、教育、技術推廣及其隊伍建設發展規劃、計畫及有關政策措施,實施科教興農戰略;負責農業重大科研、技術推廣項目的遴選及實施;組織農業職業教育與技能開發工作,負責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參與農村實用人才培養;指導基層農技推廣體系建設;負責動植物品種保護和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

(十二)承擔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責任,擬訂農業產業地方標準,並組織和監督實施;依法組織農產品質量認證、生產質量監測監管及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依法實施種子、農藥、肥料等農業投入品的登記、生產、經營、使用和監管等工作,依法實施草種、種畜禽、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的檢驗檢測許可及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業投入品質量檢測監測和執法監督管理;負責獸醫醫療器械的監督管理;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生產加工許可審批;按照職責許可權,發布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

(十三)承擔農業防災減災的責任,開展農業防災減災工作,監測、發布災情,組織種子、化肥、禽畜種苗、消毒劑等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負責組織全區農業動植物保護工作(含植物內部檢疫)。

(十四)擬訂全區農業對外開放的發展戰略和對策;承辦農業涉外事務,管理種畜禽及技術引進和出口工作;組織開展有關國際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十五)按照許可權管理直屬單位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工作。

(十六)承辦自治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廳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桂政辦發〔2017〕160號),我廳機關本級有16個內設機構,包括辦公室、政策法規處、發展計畫處、財務處、農村經濟體制與經營管理處、市場與經濟信息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科技教育處、對外經濟合作處、種植業管理處、農產品加工處、畜牧與飼料處(自治區飼料工業辦公室)、防疫檢疫監督處(自治區人民政府重大動物疫病防治指揮部辦公室)、獸醫醫政藥政處、屠宰行業管理處、人事處、機關黨委、離退休人員工作處。

歷史沿革

2018年11月12日,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農村廳正式掛牌成立。

現任領導

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農村廳黨組書記、廳長:劉俊

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農村廳巡視員:郭緒全

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農村廳副廳長:謝俊

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農村廳副廳長:謝東

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農村廳副廳長:文信連

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農村廳副廳長:梁雄

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農村廳副廳長:王凱學

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農村廳副廳長:塔娜

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農村廳總農藝師:李如平

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機械化服務中心主任:韋周凡

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農村廳副巡視員:王海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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