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關於郵政業管理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 郵政服務標準。
2、監督管理所在地區郵政市場。
3、組織協調所在地區郵政普遍服務以及機要通信、義務兵通信、黨報黨刊發行、盲人讀物寄遞等特殊服務的實施。
4、辦理國家郵政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組織機構
一、辦公室
1、綜合協調局內重要政務、事務。
2、負責機關秘書、文電、文書檔案、印章使用與管理、機要保密和重大事項的督辦、起草綜合性文稿等工作。
3、負責信訪工作,組織辦理地方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建議和提案。
4、負責對外宣傳,做好電子政務建設和政府網站的日常管理和政務公開工作,編髮郵政政務信息。
5、根據國家郵政局有關規定,負責外事工作,處理涉台港澳事務。
6、負責機關財務工作,加強財務預算管理和資產管理。負責機關政府採購工作。
7、負責機關後勤管理工作及其他行政事務管理。
8、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政策法規處
1、組織研究提出本地區貫徹落實郵政業的發展戰略、發展規劃具體政策和方案並協調落實,指導從事郵政業務的企業貫徹實施郵政發展戰略、發展規劃。
2、按照國家郵政局總體部署,根據本地區郵政行業管理和監管工作需要,積極推進郵政地方性法規、規章的制定和修改工作。
3、負責對本地區有關部門起草的涉及郵政業的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草案的研究,並提出處理意見,審核本局發布的規範性檔案。
4、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和涉及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的工作,做好行政執法證件的管理工作。
5、負責本地區郵政業綜合信息、運行分析和統計數據的收集、整理、編報、分析及對外發布。
6、負責本地區郵政業標準的組織編制和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契約審查相關事務。
7、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普遍服務處(機要通信處)
1、貫徹落實國家郵政局郵政普遍服務標準,對郵政企業落實普遍服務標準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提出處理意見。
2、掌握本地區郵政普遍服務和特殊服務的情況,定期監測普遍服務和特殊服務水平,建立和完善郵政普遍服務和特殊服務的質量監控體系。
3、商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制定和落實郵政普遍服務和特殊服務的保障政策。
4、負責監督檢查機要通信安全保密情況,協調並監督機要通信獨立作業系統和生產組織方式的落實。
5、負責組織對郵政企業貫徹執行郵政服務價格政策情況的監督檢查,依法對違反價格政策的行為提出處理意見。
6、負責依法審核郵政企業分支機構設定或者撤銷的申請,提出處理意見。
7、負責處理郵政普遍服務和特殊服務質量投訴、舉報等有關事務。
8、按照國家郵政局有關規定,處理涉及郵票管理的有關工作。
9、依法負責郵政配套設施建設、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
10、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市場監管處
1、掌握本地區郵政市場基本情況,建立健全從事郵政業務的企業的基礎數據信息。
2、依法監管郵政市場,指導、監督、檢查、規範郵政市場主體的行為,規範經營秩序,維護公平競爭。
3、依法查處侵犯信件寄遞業務專營杈的違法違規行為,規範信件寄遞業務的經營行為,維護信件寄遞業務的專營權。
4、根據國家郵政局授權,依法實施快遞等郵政業務的市場準入制度,承擔準入後的日常管理工作。
5、協調與公安、國家安全等有部門的工作關係,監督、檢查從事郵政業務的企業的通信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
6、根據國家郵政局、地方人民政府部署,組織制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和應急通信保障預案,組織協調從事郵政業務的企業落實相關預案。
7、負責處理快遞等郵政服務質量投訴和舉報等有關事務,依法查處侵犯用戶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
8、負責集郵市場的監督檢查和相關管理工作。
9、依法查處偽造、冒用或擅自使用郵政專用標誌的行為。
10、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人事處(紀檢監察室)
1、負責機關幹部的考察、任免、調配等人事管理工作。
2、負責機關機構編制、公務員招錄、登記備案、考核、表彰、工資及津補貼、休假、社保、公積金等日常管理工作。
3、負責機關幹部人事檔案、人員信息系統、人事及工資統計、政審及因私出國(境)證件的審批管理等日常工作。
4、負責機關公務員退休手續的辦理以及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5、負責機關聘用人員的管理工作。
6、負責機關幹部的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7、負責組織指導和協調本地區郵政行業職業技能鑑定工作。
8、負責機關紀檢監察工作。
9、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六、其他下屬機構
1. 廣州執法隊:負責廣州、韶關、清遠、中山、珠海市的郵政監管工作。
2. 深圳辦事處:負責深圳市的郵政監管工作。
3. 佛山辦事處:負責佛山、江門、陽江、湛江、茂名、肇慶、雲浮市的郵政監管工作。
4. 東莞辦事處:負責東莞、汕頭、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潮州、揭陽市的郵政監管工作。
領導班子
廣東省郵政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羅建青。
廣東省郵政管理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副局長:韋慧。
廣東省郵政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何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