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著作權局

(四)負責對新聞出版單位進行行業監管,實施準入和退出管理。 (八)負責全省印刷、複製、發行業及出版物市場的監管,實施準入和退出管理。 廣東省新聞出版局政務服務中心,正處級事業單位。

正式揭牌

2013年10月9日上午,廣東省新聞出版廣電局、廣東省著作權局正式掛牌成立,兩局初步完成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的相關工作,標誌著大部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化。名字雖然合併,但掛牌兩局依舊“分居兩地”。後有一段時間的過渡期,暫時仍然分開兩地辦公。掛牌成立後,廣東省新聞出版廣電局加掛廣東省著作權局,在著作權管理上,以著作權局名義行使職權。
圖冊“廣東省新聞出版廣電局、廣東省著作權局掛牌”來源:

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和省有關新聞出版和著作權管理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全省新聞出版(著作權)事業、產業發展規劃和調控目標並指導實施,推進新聞出版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三)監督出版活動,組織開展對非法出版物、違禁出版物的鑑定工作,組織查處嚴重違法違規出版物和出版活動,對從事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督。
(四)負責對新聞出版單位進行行業監管,實施準入和退出管理。
(五)負責出版物內容監管,組織指導重要檔案文獻、重點出版物和中國小教科書的出版、印製和發行,制定全省古籍整理出版規劃並組織實施。
(六)負責對網際網路、手機、數字多媒體等非紙質媒體出版行為的前置審批、審核和監管。
(七)負責新聞單位記者證的監製管理,負責報刊社駐粵記者站和通訊社駐粵分支機構的監管,組織查處重大新聞違法活動。
(八)負責全省印刷、複製、發行業及出版物市場的監管,實施準入和退出管理。
(九)負責著作權管理工作,組織查處有重大影響或跨區域的著作權侵權案件和涉外侵權案件。
(十)開展新聞出版和著作權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出版物的進口管理工作,協調、推動出版物的出口。
(十一)承辦省委、省政府和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國家著作權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部門設定

根據職責,廣東省新聞出版局(著作權局)設8個職能處(室):
(一)辦公室。
主要職責是:負責文電、會務、機要、督辦、檔案、財務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開展新聞出版和著作權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二)產業發展與法規處(與綜合業務處合署)。
主要職責是: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新聞出版、印刷、複製、發行業的發展規劃、調控目標和產業政策;推進新聞出版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承辦出版物出版、印刷、複製、發行、進口單位的設立、登記、變更、註銷的審批審核工作;承辦新辦報紙、期刊、駐粵國內媒體分支機構及報刊變更的審批審核工作;承辦引進和變更可錄類光碟複製生產線的審批及唯讀類光碟複製生產線的審核工作;承辦網際網路、手機、數字多媒體等非紙質媒體出版行為的前置審批、審核、登記、變更、註銷及監督管理;指導全省新聞出版行政審批改革工作;承辦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聽證等工作;承擔新聞出版行業法規宣傳和統計工作。
(三)新聞出版管理處。
主要職責是:負責監管圖書、報紙、期刊、電子音像出版活動,監管新聞單位記者證及駐粵記者站、通訊社駐粵分支機構;承辦出版單位年度出版計畫和重大選題審核工作;組織指導重要檔案文獻、重點出版物和中國小教科書的出版;組織對粵版出版物和網路出版的審讀及輿情分析,監督出版物質量;組織查處新聞出版單位違法違規出版行為,對從事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
(四)印刷發行管理處。
主要職責是:承擔出版物的印刷、複製、發行、進口監管工作;承擔全省音像製品的進口、批發、零售、出租和放映的監管工作;承辦國家限制進口印刷設備的審核工作;組織指導重要檔案文獻、重點出版物和中國小教科書的印製和發行;組織查處違法違規的印刷、複製、發行、進口活動;辦理境外出版物的進口備案和捐贈審核;指導和組織實施農家書屋、社區書屋工程。
(五)科技與數字出版處。
主要職責是:組織、協調新聞出版領域的科技進步工作;負責對網際網路、手機、數字多媒體等非紙質媒體出版內容和活動的監管;組織實施數字出版產業標準,指導全省出版單位數位化轉型升級;承擔數字出版的行業管理工作;指導數字出版重點工程項目和基地建設。
(六)反非法和違禁出版物處(省“掃黃打非”領導小組辦公室)。
主要職責是:擬訂出版物市場監管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文化市場管理及“掃黃打非”專項整治行動,協調跨部門、跨地區的“掃黃打非”工作;組織查處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動的大案要案;承辦非法出版、侵權盜版和個人違規違法活動的舉報受理及非法、違禁出版物的鑑定工作;承擔省“掃黃打非”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七)著作權管理處。
主要職責是:擬訂著作權管理、保護、使用和著作權產業的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推進軟體正版化工作;查處著作權侵權案件,調解著作權糾紛;監管著作權契約的審核、登記以及作品著作權認證和自願登記工作;處理涉外、涉港澳台地區的著作權關係;承擔本省、國家享有著作權作品的管理和使用;監管著作權中介機構、著作權貿易,承辦侵權盜版品的鑑定工作。
(八)人事處(與監察室、紀檢組、直屬機關黨委辦公室合署)。
主要職責是: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安全保衛、紀檢、監察、審計、黨群、計畫生育和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承辦從業人員職業資格管理和職業技能鑑定工作。

直屬單位

廣東省廣播電視技術監測中心,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任務:負責全省廣播電視播出質量和省內有線廣播電視監測網的技術監測與維護管理;防範非法信號干擾和破壞;承擔重大事件、重要時期和節假日期間安全播出的應急調度和技術處理;承擔國家廣電總局布置的監測對台廣播情況和我國實驗廣播情況;負責廣電系統辦公網路系統的技術維護與管理。
廣東省廣播電視節目監聽監看中心,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任務:負責全省廣播電台、電視台播出節目內容的監聽監看和收錄、存儲等相關工作;負責境外在粵落地節目、境外頻道節目內容的監播和境外電視節目有害信息的技術處理工作;負責對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和其他新興廣播電視業務節目內容進行技術監測、監控;負責全省廣播電視節目市場的技術監督管理。
廣東省廣播影視藝術服務中心,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任務:承擔全省廣播電視安全播出人員崗位教育培訓和廣播影視系統從業人員的指令性繼續教育任務;負責全省廣播影視系統從業人員執業資格考試、認定和相關業務等級測試工作;指導全省廣播電視台(站)業務培訓和相關建設,為全省廣播影視藝術創新、發展與交流提供業務指導和服務。
廣東省廣播電視對外交流中心,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任務:負責組織全省廣播影視系統境外業務交流和從業人員境外培訓、出訪及相關工作;承辦境外媒體來訪、採訪和節目製作的接待、引導及協助工作;負責全省境外舉辦影視展覽活動的組織協調和服務工作。
廣東省廣播電影電視局政務服務中心(廣東省電影事業發展專項資金征繳中心),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任務:承擔省廣電局行政許可事項受理和轉辦工作;協助承擔政務公開和信訪工作;協助承擔省廣電局電子政務系統建設工作;承擔全省電影事業發展專項資金的徵收、上繳和調配等事務性工作;承擔廳機關後勤保障服務工作。
廣東省新聞出版局政務服務中心,正處級事業單位。工作職能:承擔省新聞出版局(著作權局)行政許可事項受理和轉辦工作;承擔與新聞出版(著作權)業監管、執法相關的信息諮詢與服務工作;承擔局機關信息化建設等電子政務工作;承擔採集、分析、匯總、上報全省新聞出版(著作權)信息數據工作;承擔廣東省作品著作權自願登記工作。
廣東省新聞出版高級技工學校(省新聞出版成人中專學校、省印刷技術研究所、 省新聞出版高級職業技術培訓學院)正處級事業單位。工作職能:承擔新聞出版和印刷技術教育,培養行業中、高級技術技能人才;開展相關職業技能的培訓和鑑定,提高社會職業素質;推廣先進印刷技術、印刷工藝,編輯出版《廣東印刷》雜誌;研製和開發印刷化工產品。

機構影響

新掛牌的廣東省著作權局(廣東省新聞出版廣電局),將通過加強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領域公共服務,促進城鄉公共服務一體化;通過最佳化配置新聞出版廣播影視資源,實現業態整合,促進綜合集成發展;通過整合管理職能,統籌管理資源,推進大文化和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領域體制機制改革;通過強化對數字出版、網路視聽節目服務、公共視聽載體的規劃指導和監督管理,推動網路及公共視聽領域的健康發展;通過突出對著作權的保護、管理和服務,加大反侵權盜版工作力度;通過促進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對外傳播能力建設,推動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及著作權領域“走出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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