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廣東省珠海發電廠是中外合作興建的大型火力發電廠,是國家“九五”計畫的重點項目之一,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於1995年9月經國家計委批准,合作契約於 1995年12月經國家外經貿委批准。
廣東省珠海發電廠位於珠海市西區南水鎮十八螺嘴,整個廠區移山填海而成,廠區占地面積122萬m2。規劃安裝六台600MW級機組,一期工程為2×660MW+2 ×600MW級機組,首期先建設兩台700MW火力發電機組。首期工程由日本三菱公司總承包,採用交鑰匙方式,設備全部進口,項目總投資99.4億元等值人民幣。
項目融資、建設與經營由中方和港方組成的廣東省珠海發電廠有限公司負責,其中中方為廣東省粵電資產經營公司和珠海電力(集團)開發公司組成的珠海經濟特區廣珠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廣珠發電),港方為長江基建集團(簡稱: 長江基建)。項目建成後由廣東省粵電資產經營公司和廣東省廣電集團公司聯合和個別承包電廠的運行和購電。項目合作期限為23年零9個月。合作期滿後,廣東省珠海發電廠有限公司的資產全部無償移交中方。
資金來源情況
廣東省珠海電廠的項目融資由廣東省珠海發電廠有限公司完成,工程投資主要由三部分組成。
第一部分為註冊資本部分,金額為32.1億元人民幣,其中甲方股東廣珠發電占註冊資本總額的55%,乙方股東長江基建占註冊資本總額的45%;
第二部分為國內人民幣貸款部分,金額為5.04億元人民幣,由廣東省珠海發電廠有限公司向廣東省建設銀行貸款;
第三部分也是最主要的部分為在國內首次使用的採用有限追索方式、沒有政府擔保、以項目本身向國外銀團作抵押的國外貸款部分,總金額為7.955億美元,實際使用7.42億美元,工程節約貸款0.513億美元。
工程完成情況及電廠運行情況
整個工程由甲方和乙方組成的合作公司——廣東省珠海發電廠有限公司為業主負責進行項目談判、融資、建設、經營。項目總承包契約於1996年11月1日生效,1997年1月20日項目正式開工。第一台機組已於2000年4月3日順利投入商業運行,第二台機組由於發電機事故原因,延期至2001年2月5日投入商業運行,兩台機組分別於投入商業運行的同時移交廣東省粵電資產經營公司進行運行管理。對於第二台機組的延期投產,三菱總承包商根據總承包契約做出了約1億美金的巨額賠償。
2001年廣東省珠海發電廠兩台機組運行正常,完成了契約規定的最低購電量64.972億kWh,並超發電1.674億kWh。
稅利情況
廣東省發電廠有限公司已經成為珠海市的穩定稅源並於2001年成為珠海市第一納稅大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