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廣東省彩寶首飾商會成立於2013年1月8日,是在廣東省民政廳的大力支持下,由17位彩寶首飾行業企業家發起組成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是目前國內唯一一家省級彩寶首飾行業社團組織,經廣東省民政廳粵民民函(2013)13號文正式批覆成立。商會宗旨
商會宗旨:服務立會、民主辦會、實幹興會、公益強會商會理念:傳遞價值 承載使命
商會的核心價值:責任為先,奉獻精神;團結互助,共同發展
商會的功能:服務行業,積極承接政府職能
服務會員,搭建交流合作平台
奉獻社會,發揮社會組織作用
商會組織結構圖:
活動
成立慶典
2013年5月28日晚,廣東省彩寶首飾商會在廣州白雲國際會議中心舉行成立慶典暨第一屆理事會就職典禮,來自廣東省政府部門領導、廣東省各大商協會代表、粵港澳台彩寶首飾行業商協會/企業代表、廣東省彩寶首飾商會會員、眾多主流媒體等共約650位傑出人士出席了慶典。眾志成誠,抗震救災
2013年4月27日下午,廣東省彩寶首飾商會在廣東省慈善總會的支持下,攜手荔灣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民生銀行荔灣支行在荔灣廣場舉辦“眾志成誠,抗震救災”愛心募捐活動,發動本會會員及彩寶首飾行業業界同仁捐款賑災。截止至5月6日,共籌集善款人民幣現金174308元,港幣2000元。
章程
廣東省彩寶首飾商會章程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本會的名稱為廣東省彩寶首飾商會(英文譯名為:Guangdong Colored Gemstone & Jewelry Chamber of Commerce縮寫為:GCGC)
第二條本會是由廣東省從事彩寶首飾的企事業單位及相關經濟組織自願組成全省性、行業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第三條本會宗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法規、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以服務行業、服務會員、服務社會為目標,通過引導、協調、監督、自律促進行業健康持續發展,切實建立交流平台、整合資源、研發創新,開拓我省彩寶首飾行業發展新局面。
第四條本會登記管理機關為廣東省民政廳。本會接受廣東省民政廳的監督管理及廣東省人民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業務指導。
第五條本會的活動地域為廣東省。
第六條本會的辦公處在廣東省廣州市。
第二章
業務範圍第七條本會的業務範圍如下:
(一)搭建彩色寶石會員企業聯繫溝通政府的平台。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廣東省彩色寶石相關行業的政策、法規。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會員的願望和要求協助會員解決發展中遇到的問題,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二)收集各級政府發布的政策法規信息,聯動會員企業積極爭取政府項目資金、研發基金的補貼、鼓勵,推動行業升級發展。
(三)協調社會資源,提升會員企業競爭力。協調產業內外關係,提倡公平競爭,維護行業利益。協調、發展與國內外標準、智慧財產權等相關組織的關係,開展多種形式的合作交流。
(四)開拓市場,推動交流。組織本行業國內外展覽、展示、展銷、交流會。開展科技交流和經驗交流活動。積極與國內外同行交流合作,開拓國內外市場。推動行業鏈配套完善、技術進步和管理現代化。
(五)配合政府相關部門對彩寶首飾進行行業管理,推動廣東省彩寶首飾行業的規範建設。
(六)協調企業與金融機構的關係,搭建企業融資平台,促進會員之間的戰略聯盟和資本運作。
(七)研究解決廣東省彩寶首飾行業科研成果產業化,推進廣東省彩寶首飾行業科研成果商品化。開展技術諮詢,專業人才培訓服務,搭建技術平台。
(八)建設行業信息平台,設立廣東省彩寶首飾網站,介紹會員產品信息,介紹市場渠道信息,搭建採購銷售交易平台。介紹最新產業動態、國內外技術發展、新技術、新工藝、示範工程,引導行業技術進步,為會員單位提供國內外技術和市場信息。
(九)發揮組織優勢,協助會員企業參政議政,積極為優秀企業家搭建參政議政的橋樑。組織會員開展多種聯誼交流活動,慈善活動,光彩事業活動,增加企業家的社會責任感,增進同業間的友好往來和團結協作,從而獲得共同發展。
(十)完成政府部門委託交辦的工作。
第三章
會 員第八條本會的會員為本行業的經濟組織。
第九條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會的意願;
(三)在本行業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四)應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等相關證件;
(五)願為本行業發展做貢獻。
第十條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理事會授權秘書處發給會員證。
第十一條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出席會員大會,參加本會活動、接受本會提供的服務;
(二)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三)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會工作的提議案權、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二條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會章程;
(二)執行本會的決議;
(三)按規定準時交納會費;
(四)維護本會及本行業的合法權益,不得有損集體聲譽;
(五)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六)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和信息,協助本會開展會務工作;
(七) 協助本會發展新會員。
第十三條會員繳納會費的標準:
第十四條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1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五條會員如不遵守本會章程,將由本會提出批評、教育;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的產生、罷免第十六條本會由會員組成會員大會。會員大會是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商會章程的規定行使職權。
第十七條會員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本會在法律、法規規定範圍內的業務範圍和工作職能;
(二)選舉或者罷免會長、副會長、理事、監事長、監事;
(三)審議理事會、監事會的年度工作報告、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
(四)審議理事會對會員除名的提議;
(五)對本會變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六)改變或者撤銷理事會不適當的決定;
(七)制訂或修改章程、組織機構的選舉辦法;
(八)決定終止事宜;
(九)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二十一條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籌備和召集會員大會;
(二)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並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
(三)決定本會具體的工作業務;
(四)制定本會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變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項的方案;
(五)制定本會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金的方案;
(六)決定本會各內部機構的設定,並領導商會內部各機構開展工作;
(七)決定新申請人的入會和對會員的處分,提議對會員的除名;
(八)聘任或者解聘聘任制秘書長,決定本會分支機構主要負責人;根據秘書長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秘書長和本會辦事機構、代表機構主要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選舉和罷免常務理事;
(九)制定本會內部管理制度;
(十)本會章程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二條 理事會每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理事會須有過半數的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全體理事過半數表決通過方能生效。理事會應當對決議形成會議紀要,並向全體理事公告。
理事會會議由會長召集和主持;會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會長委託副會長或者秘書長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理事可以提議召開理事會。
第二十三條理事會人數在50人以上的,根據需要可從理事中選舉常務理事,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會由會長、副會長、常務理事組成。常務理事人數為理事人數的三分之一。常務理事會在理事會閉會期間,經理事會授權可以行使本章程第二十一條規定的第一、二、三、四、五、六、七、九項職權。常務理事會至少三個月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常務理事會作出的決議,必須有半數以上的常務理事通過。
常務理事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會議記錄。
第二十四條本會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規則、程式:
(一)由本會秘書處提出設立分支機構的具體方案;
(二)將具體方案提交會長辦公會議討論通過;
(三)將通過後的具體方案提交理事會審議批准;
(四)報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第二十五條本會設立監事會,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監事會任期與理事會任期相同,期滿可以連任。
會長、副會長、理事、秘書長不得兼任監事。
第二十六條本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監事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二)在本行業領域內有較大影響,熱愛商會工作,辦事公道;
(三)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得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到任何刑事處罰;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三十一條本會常務副會長、秘書長在會長領導下開展工作,秘書長對理事會負責。秘書長為專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組織制定、實施年度工作計畫和預算、決定;
(三)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四)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五)提名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報會長辦公會議批准;
(六)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秘書長列席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會議。
第三十二條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向會員大會報告年度工作。
(二)監督會員大會和理事會的選舉、罷免;監督理事會履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三)檢查本會財務和會計資料,向登記管理機關以及稅務、會計主管部門反映情況。
(四)監事列席理事會會議,有權向理事會提出質詢和建議。
(五)監督理事會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況。當會長、副會長、理事和秘書長等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本會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會員大會或政府相關部門報告。
監事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本會章程,接受會員大會領導,切實履行職責。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第三十三條本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四條本會接受捐贈時,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攤派或變相攤派。
捐贈人、資助人或單位、會員、監事有權向本會查詢捐贈財產的使用、管理情況,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對於捐贈人、資助人或單位、會員、監事的查詢,本會應及時如實答覆。
第三十六條本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財產以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七條本會會長、副會長、理事、監事、秘書長以及工作人員私分、侵占、挪用商會財產的,應當退還,並在會員大會上進行檢討;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八條本會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本會接受稅務、會計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稅務監督和會計監督。
第三十九條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四十條本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四十一條本會進行年度報告、換屆、變更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必須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四十二條本會按照《廣東省行業協會條例》規定,於每年3月底前向登記管理機關報送上一年度活動報告、財務報告和本年度的活動安排。
本會建立重大事項報告制度:本會召開大型學術報告會、研討會、展覽會,舉辦對外交流,與境外民間組織交往,開展業內評比、達標、表彰活動,接受境外及社會捐款等,在活動前向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和登記管理機關報告並辦理相關手續。
第四十三條本會專職工作人員實行全員聘任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並訂立勞動契約。其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修改程式第四十四條對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大會審議。
第四十五條本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大會通過後30日內,報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財產處理第四十六條本會有以下情形之一,應當終止,並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註銷動議:
(一)完成章程規定的宗旨的;
(二)會員大會決議解散的;
(三)本會發生分立、合併的;
(四)無法按照章程規定的宗旨繼續開展工作的。
第四十七條本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審查同意。
第四十八條本會終止前,須在登記管理機關及有關單位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本會應在清算結束之日起十五日內到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
第四十九條本會經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五十條本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商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則第五十一條本章程經2012年12月19日會員大會表決通過。
第五十二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的理事會。
第五十三條本章程自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會長致辭
人生如船,夢想是帆。每箇中國人,心中都編織著一個"中國夢"--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共享人生出彩機會。因為這個夢,我們變得飛揚熱烈;因為這個夢,生命也變得如此厚重。中國彩寶首飾行業發展至今已有三十多年光景,特別是廣東珠寶業界處在粵港澳台的前沿,不斷學習,不斷吸收,不斷創新發展,逐步引領時代的審美品味,承擔起業界引領者的角色。彩色寶石以其得天獨厚的美麗,以其綽約動人的風姿邁入中國珠寶殿堂,成為熠熠生輝的奇葩。彩寶遂與我國高速發展的珠寶行業並軌,成為國人眼中高貴,典雅的象徵。
然而,行業存在的問題亦不容忽視,如原材料稀缺、規則制定落後及彩寶鑑定標準缺失等,常使我們在與國外珠寶商競爭時陷入被動。要完成構建彩寶理想王國,譜奏行業華麗樂章的使命,我們彩寶人仍需努力,責無旁貸。
作為彩寶人,我們有著共同的奮鬥目標,篤定的理想宏願——構建商會大廈,走出一條屬於中國彩寶人的彩色寶石品牌之路;堅定的意志,執著的信念,勇往直前的氣魄,互助互惠的合作精神,而最重要的是,我們都懷抱著一顆回報彩寶行業、報效社會的雄心。這就是我們彩寶人的"中國夢"。
正因為這夢想與使命,彩寶行業各位同仁走在了一起,在上級領導、廣東省民間組織管理局、社會各界友好的關懷指導下,順利成立了廣東省彩寶首飾商會。這不僅是廣東省彩寶首飾行業發展築起的一座難以磨滅的里程碑,更是我們廣東彩寶人對黨的十八大勝利召開的獻禮,我們實現"中國夢"的重要平台。我們將秉承"服務立會、民主辦會、實幹興會、公益強會"的宗旨,履行職責,建立優質高效的秘書處服務團隊,致力打造精準著力的交流平台,成為政府與企業、企業與企業之間的橋樑與紐帶,使會員企業臻達資訊共通、資源共享、共同繁榮。
回首過去,我們思緒紛飛,感慨萬千;展望未來,我們胸有成竹,信心百倍。點燃新的希望,放飛新的夢想。我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在各界領導的支持下,在第一屆理事會同仁和全體會員的鼎力奮進下,廣東省彩寶首飾商會這一理想方舟,必將激流勇進,勇往直前,譜寫彩寶首飾行業輝煌的篇章!
廣東省彩寶首飾商會第一屆理事會
廣東省彩寶首飾商會 會長
王志傑
二0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