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花都區民政局

廣州市花都區民政局

廣州市花都區民政局是根據《中共廣州市委辦公廳、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進行設立,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信息

單位簡介

廣州市花都區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會行政事務的職能部門。履行著“上為政府分憂,下為民眾解愁”的重要職能,主管救災救濟、雙擁優撫安置、民間組織管理、基層政權建設、城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區劃地名等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本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畫和有關規章,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優撫對象撫恤優待工作;負責追認烈士、傷殘撫恤對象的殘疾等級評定的審核報批、烈士褒揚和革命烈士紀念建築物的建設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支援革命老區建設工作;組織開展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

(三)負責軍隊(含武警部隊)移交地方管理的離退休幹部、退休士官、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軍隊落實政策人員的接收安置工作;負責復員幹部、轉業士官、退伍士兵、傷殘病軍人的接收安置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退役士兵職業技能培訓工作;參與指導軍地兩用人才開發使用工作;負責軍休所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四)負責組織、協調城鄉救災工作;組織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負責組織核查、上報災情;負責救災捐贈管理工作,接收、管理和分配區本級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和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

(五)組織指導扶貧濟困、社會捐助等社會互助活動,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按許可權負責行政區域內社會福利彩票銷售管理工作;負責社會福利機構和社會福利企業的監督管理工作,開展老年人、孤兒、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保障工作。

(六)負責行政區劃管理工作,辦理行政區劃變更事項審核報批;負責區際行政區域界限的勘定和管理,承辦區內行政邊界爭議調處事務;負責區內地名的命名、更名、銷名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地名標誌設定和管理工作。

(七)指導、協調基層政權建設,指導實施城鄉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和城鄉社區建設;指導城鄉社區管理服務體系建設。

(八)負責推行婚俗、殯葬改革和全區婚姻登記、收養登記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婚姻、收養、救助、殯葬服務機構的工作;負責全區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和監察。

(九)建立社會工作制度體系及運作機制;牽頭協調有關部門推進基層社會管理體制改革;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義工隊伍建設。

(十)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民政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協助局領導協調和處理機關日常黨務、政務工作;負責審核以局黨委、局呈報或下發的公文,草擬全局性計畫、總結、綜合性文稿;負責局黨委中心理論學習,黨員幹部的培訓、教育,民政文化的推廣工作;負責局機關會務、文電、宣傳、信息、外事、綜治、信訪、檔案、保密、機要、財務、通信、編志、依法治區、聯繫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安全保衛、車輛管理和後勤工作,並指導下屬單位開展相應工作;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工作;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宣傳、行風、關工、精神文明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下屬單位工、青、婦和離退休幹部服務工作;負責局系統辦公自動化和信息化建設及網路管理工作;負責督辦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局系統執法守紀情況。

(二)優撫雙擁科

負責優撫對象的撫恤、補助、優待工作;負責辦理傷殘撫恤對象的殘疾等級評定審核、報批、發證和撫恤金髮放工作;負責追認烈士的審核報批、發證和烈士褒揚;負責烈士紀念建築物的建設管理工作;負責“五老人員”、部分軍隊參戰涉核退役人員的補助、優待工作和民政部門代管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組織協調支援革命老區建設工作。擬訂擁軍優屬、擁政愛民(以下簡稱雙擁)工作規劃、計畫、方案;負責雙擁創建活動的組織、協調、督促、指導;宣傳、培養、推廣雙擁共建典型;組織開展擁軍優屬慰問活動和雙擁創建評比命名表彰活動;組織、指導開展軍(警)民共建活動;負責協調處理軍(警)民矛盾和糾紛;指導區有關部門開展雙擁工作;協調駐區部隊做好擁政愛民工作;辦理或接待軍人和民眾有關雙擁政策、軍民關係的來信來訪;承擔區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救災救濟科

負責組織、協調救災工作;組織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負責區級救災物資的儲備、款物的管理分配並監督檢查使用情況;承辦災情信息核查、上報等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災民、農村災民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災民生產救助;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防災減災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社會救助工作規劃、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組織實施城鄉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五保供養、低收入困難家庭救助、臨時救助工作;承辦各級社會救助投入資金的分配和監管工作;指導各鎮(街)社會救助工作。

(四)社會福利科

負責組織指導扶貧濟困、社會捐助等社會互助活動,促進慈善事業發展;開展老年人、孤兒、棄嬰(童)、五保戶等特殊群體權益保障工作;負責本區行政區域內社會福利機構的審批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擬訂本區的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指導、監督全區社會福利事業、企業單位開展工作;負責區本級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使用、發放工作;推動社會福利社會化服務體系的建立和發展。

(五)基層政權建設科

負責基層政權建設、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建設,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村(居)民委員會貫徹實施村(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組織實施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開展村(居)民自治村務公開民主管理示範活動;指導、監督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指導開展城鄉和諧社區建設;負責村(居)民委員會幹部的培訓工作;承擔區村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推進基層社會管理體制綜合改革。

(六)區地名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行政區劃管理工作,辦理行政區劃變更事項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區際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指導鎮、街開展行政區域界線管理工作;負責邊界爭議的調處事務;組織編制地名規劃,負責地名命名、更名、銷名的審核、報批工作;推行地名標準化、規範化;組織設定地名標誌;負責地名檔案管理。

(七)社會事務科

負責監督管理婚姻、救助、收養服務工作;負責推行婚俗改革;指導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負責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依法辦理棄嬰、孤兒收養登記和解除收養關係工作;承擔區救助管理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協助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城市環境綜合治理工作;受理求助人員的投訴舉報並作調查處理;負責宣傳貫徹《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以及社會組織管理的有關政策、法規;負責全區社會團體及其分支(代表)機構、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年檢工作;負責監督檢查社會組織依法依章程開展活動,依法查處其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取締非法社會組織;負責受理社會組織違法違紀的投訴舉報工作並予查處;負責社會組織信訪及業務培訓工作;負責區內社會組織檔案和信息的管理;負責指導社會組織黨建工作;負責區社會組織黨工委日常工作。

(八)退伍軍人和軍隊離休退休幹部安置辦公室

負責復員幹部、轉業士官、退伍士兵、傷殘病軍人的接收安置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退役士兵職業技能培訓工作;參與指導軍地兩用人才開發使用工作;負責軍隊(含武警部隊)移交地方管理的離退休幹部、退休士官、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軍隊落實政策人員的接收安置工作;負責軍休所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九)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宣傳黨和政府有關老齡工作的方針、政策,動員各部門、各行業和全社會關心、支持老齡事業;承辦區老齡委決定的有關事項,聯繫、協調區老齡委成員單位,統籌、協調、督促和檢查全區各鎮(街)、成員單位的老齡工作;負責《花都區老年人優待辦法》的組織和實施;研究擬定我區老齡事業發展規劃,開展老齡問題調研;督促檢查區老年文化、教育、體育、老齡產業發展;組織開展全區性敬老、助老活動,指導為老服務、老年活動和老年民眾組織的工作;開展與老齡問題有關的信息、諮詢服務;組織、協調有關老齡事務的重大活動。

(十)福利彩票發行中心

負責中國福利彩票發行、管理、銷售工作;成立花都區福彩配送中心站,對各網點進行彩票配送服務;在區內設定多個固定棚銷售網點,指導發售即開型彩票。協助廣州市福利彩票中心做好“南粵風采”電腦福利彩票投注站管理和服務。以及做好“中福線上”電腦福利彩票的日常業務管理;通過大力促銷發售福利彩票,籌集更多的福利彩票公益金,發展我區的社會福利事業。

(十一)社區服務中心

負責編制和組織實施本區的社區服務發展規劃,探索社區服務改革與創新,指導全區社區服務工作,推動社區服務體系的建立和發展;負責指導全區鎮(街)家庭綜合服務中心的建設、審批、評估考核工作;負責統籌全區“星光老人之家”的管理、年度考評以及運營資金的申請和核撥工作;負責全區居家養老服務和示範中心建設、政府購買服務評估工作;負責“平安通”呼援系統推廣評估工作;負責推進全區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義工隊伍建設,協調社工和義工聯動,負責區義務工作者協會日常工作。

(十二)殯葬管理所

負責宣傳、貫徹國家殯葬改革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草擬制定全區殯葬管理基本公共服務發展規劃;檢查、督促各鎮(街)、村(居)委落實有關殯葬改革措施;指導和監督區內殯儀館、經營性公墓和骨灰樓(堂)等殯儀服務單位開展業務工作;在行政區域範圍內依法行使殯葬執法職能,依法查處違反殯葬管理的違法違規行為。

(十三)計財室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政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度及局管理規定,依法理財;負責全局所有會計賬戶的管理;草擬切實可行的財務制度,保證民政資金管理規範有序運行;負責全局經費預算、決算、撥款、借款、報銷、現金收支、工資發放等會計、財務工作;負責對各業務科室和局屬單位的財務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定期組織開展對下屬單位進行財務審計;負責局內辦公用品、辦公設施的政府採購工作;負責局內固定資產的管理統計工作;負責建立健全本系統內部審計制度、負責對本系統預決算及財務收支經濟活動進行審計監督;貫徹執行《統計法》,負責上報省、市、我區民政統計數據,依法統計,確保統計數字的真實性、準確性、及時性。

(十四)紀委監察室職責

1、認真貫徹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全面履行紀檢監察的教育、監督、懲處、保護四項職能。協助駐在單位黨政領導班子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2、開展經常性的黨風廉政宣傳教育。根據上級的部署,結合駐在單位的實際,採取多種形式抓好黨員幹部尤其是黨政領導班子的廉潔從政教育。

3、協助抓好制度建設。針對駐在單位的日常業務、隊伍管理、教育監督等方面,尤其是黨員幹部在廉潔自律方面存在的薄弱環節,積極協助駐在單位黨政領導班子建章立制,不斷創新制度和機制,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

4、開展監督檢查。對駐在單位及其黨員幹部尤其是領導幹部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中央、國務院和省、市、區重大決策部署的情況,以及遵守法律法規、黨紀政紀條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開展執法監察和效能監察。糾正損害民眾利益的不正之風。

5、受理對駐在單位黨組織、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的檢舉、控告以及黨員、行政監察對象不服處分的申訴,並就有關問題和案件開展初步核實、調查處理等工作。

6、貫徹落實上級紀檢監察機關的會議精神和部署的各項工作任務。承辦區紀委、監察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地理位置

辦公地址:廣州市花都區花城街公益路3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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