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白雲區法律援助處
廣州市白雲區法律援助處是由廣州市白雲區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隸屬於廣州市白雲區司法局。其主要職責是負責本轄區法律援助案件的審查、受理,負責組織法律援助人員和社會志願者為無力負擔法律服務費用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白雲區法律援助處成立後,全體工作人員以極大的熱情和無私奉獻的精神投入到法律援助工作中。十多年來,不斷加強自身隊伍建設,構建法律援助網路,推進法律援助規範化建設,落實便民、利民、為民措施,加大法律援助宣傳力度,積極提供法律援助。 地址:大金鐘路金景大廈25號一樓
白雲區法援處首試法律援助案件回訪制
2006年4月27日,白雲區法律援助處特邀區安幫辦、區檢察院等部門一起來到廣東省未成年人管教所,對我處所辦理的一宗法律援助案件進行回訪,此舉標誌著我處實行法律援助案件回訪制度的開始。由於受我處人員少、案件多的限制,回訪只能先在特別困難的白雲區籍受援人中開展。
此次受回訪人李偉聰,是我處於2004年承辦的一宗刑事法援案中的受援人。2004年6月21日上午9時許,年僅15周歲的李偉聰到廣州市白雲區太和鎮朝埔路某房內實施盜竊時,因被害人發現並反抗,遂持菜刀將被害人砍致輕傷。8月2日,李偉聰年逾七旬的爺爺、奶奶來到我處申請法律援助。原來李偉聰的父母於十年前被人殺害,至今尚未破案,未成年的李偉聰及其弟全靠爺爺微薄的退休金供養,家庭經濟極為困難。根據學校的證明,李偉聰在校表現很好,多次被評為學校的“三好”學生。其爺爺、奶奶還帶來了廣州市培英中學發給李偉聰的高中錄取通知書。我處受理此案後,立即為李偉聰指派了辯護律師。白雲區人民法院最終採納了辯護律師的辯護意見,對李偉聰減輕處罰: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依照《刑法》的有關規定:入戶搶劫,應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回訪中,我處律師向李偉聰詳細了解了其在服刑中的表現、對自己犯罪行為的認識以及回歸社會後的打算,並向其送上了我們為其精心準備的法律知識讀本和法律常識漫畫。管教對李偉聰的表現也給予了充分肯定。得知李偉聰有刑滿釋放後繼續深造、掌握一門技術的想法後,我處律師和區安幫辦的同志都表示:將積極同有關部門進行溝通,盡力幫助他真正回歸社會。管教所的領導對我處和安幫部門這種“向前延伸,向後拓展”的幫救方式給予了很高的評價。
全國首個開通區縣級法律援助網站
8月13日上午,白雲法律援助線上(全國首個區縣級法律援助機構專業網站)正式開通。廣東省法律援助處主任陳偉文、廣州市司法局副局長黃永東、廣州市法律援助處主任譚祥平、白雲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劉思成、區政府副區長王文生、區司法局局長羅江,白雲區各街鎮、各法律援助聯絡單位的領導、各司法所所長以及具體承辦白雲區法律援助案件的各指派律師事務所的代表等參加了開通儀式。
網站在王副區長和黃副局長的共同點擊下正式開通,隨後,區法援處主任介紹了白雲法援線上的建設情況、功能模組及具體的系統操作。區司法局局長詳細介紹了白雲法律援助線上所特有的網上申請與受理、青少年法律援助天空及健康援助頻道這三大亮點,全面闡述該網站開通後產生的積極作用,並結合我區的區情,提出了今後白雲法律援助線上的發展方向。王文生副區長在統一認識、加強溝通配合、隊伍建設和規範管理等方面對全區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殷切期望。省法援處陳主任、市司法局黃副局長都充分肯定了開通白雲法援線上的社會效果,並對我區今後法律援助工作的開展提出了明確而具體的要求。區司法局副局長在總結髮言時要求全體法律援助人員一定要深刻領會和貫徹領導的講話精神,全力踐行法律援助這項民心工程。 白雲法援線上最大的亮點,是突破了網上申請和受理的瓶頸,使得法律援助這一職能在網路上得以充分發揮:如民眾需要申請法律援助,上網後登入白雲法援線上,在“網上申請”欄目下載法律援助申請表、家庭經濟狀況證明書、家庭成員證明等相關的資料,按要求如實填寫蓋章後連同該案所需的相關的證據材料經掃描傳送至法援處指定的信箱完成相關的申請手續;法援處依法在五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將審核後是否受理的決定及時在該網站的“回復與查詢”欄目中公布,正式完成一個原先可能需要受援人親自多次往返的申請過程。網站的正式開通、運行,是白雲區對政府公益性法律服務平台建設的一次科學創新,是白雲區司法局實踐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最大限度實現便民、利民的一個力舉,必將為構建和諧白雲、建設首善廣州作出積極的貢獻。
評價、積極意義
廣東經國律師事務所管東平律師(執業證號:14401201110329042)點評其積極意義:
白雲區法援處深入踐行“法律援助便民服務”的理念值得同行學習;其“體民意、促和諧,化矛盾、保平安”為宗旨的大局觀更值得讚揚;其為廣大人民民眾提供及時高效的法律服務,使矛盾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構建了法制宣傳平台,及時有效地向當地民眾進行法律宣傳和教育,有效地引導民眾合法、有序表達利益訴求,為構建“和諧白雲”發揮重要的作用,充分體現政府的公共服務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