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番禺區國家稅務局

廣州市番禺區國家稅務局

廣州市番禺區國家稅務局實行垂直管理體制,由廣州市國家稅務局垂直領導,是主管廣州市番禺區國家稅收工作的職能部門,為正處級全職能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 檔案,並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貫徹執行稅收徵收管理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組織實施本單位稅收徵收管理改革。

(三)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單位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本地區中央稅、共享稅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的徵收管理、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反避稅和稽查工作,力爭稅款應收盡收;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五)監督檢查本單位的稅收執法活動和內部行政管理活動;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訟工作。

(六)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單位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制定和監督執行本單位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貫徹執行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監督實施註冊稅務師管理制度。

(七)組織實施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組織實施對大型企業的納稅服務和稅源管理。

(八)編制、分配和下達本單位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本單位的稅收會計、統計核算工作。

(九)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單位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制定本單位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擔本單位金稅工程的推廣和套用工作。

(十)負責本地區進出口稅收和國際稅收管理工作。

(十一)組織開展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及行風建設。

(十二)管理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員和經費等工作。

(十三)承辦廣州市國家稅務局和番禺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榮譽

自1999年2月1日正式獨立運作以來,番禺區國家稅務局1999至2009年,番禺國稅共組織稅收收入262.68億元,年均遞增 16.17%。廣州市番禺區國家稅務局先後獲得“廣東省國稅系統先進單位”、“廣州市青年文明號”、“廣州市國稅系統文明單位”、“廣州市國家稅務局先進黨組織”、“廣州市國稅系統目標考核模範單位”等榮譽稱號。

派出機構

(一)職責分工

第一至第七稅務分局負責對所轄稅源的監控管理工作,對轄區內納稅人實行分類管理和有效服務。具體負責所轄納稅戶稅務登記、戶籍管理、定額核定、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稅款解繳、催報催繳、欠稅公告、發票購銷、金稅發售、報稅稽核、受理、辦理涉稅事宜、稅源調查、稅收預測和分析、稅收宣傳、諮詢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政策送達、數據採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稅評估和稽核分析、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等,承辦上級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管轄範圍

第一稅務分局 負責番禺區市橋街、沙頭街、東環街行政區劃內的納稅人的稅收徵收和監控管理工作。

第二稅務分局 負責番禺區大石街、鍾村鎮、洛浦街、石壁街納稅人的稅收徵收和監控管理工作。

第三稅務分局 負責番禺區南村鎮、化龍鎮、新造鎮、小谷圍街納稅人的稅收徵收和監控管理工作。

第四稅務分局 負責番禺區石基鎮、大龍街納稅人的稅收徵收和監控管理工作。

第五稅務分局 負責番禺區石樓鎮納稅人的稅收徵收和監控管理工作。

第六稅務分局 負責番禺區沙灣鎮、欖核鎮、橋南街納稅人的稅收徵收和監控管理工作。

第七稅務分局 負責番禺區東涌鎮納稅人的稅收徵收和監控管理工作。

第八稅務分局 負責番禺區區劃範圍內小規模納稅人涉稅案件的查處工作,上級部門交辦、其他部門轉辦的一般納稅人專案稽查以及上級部門交辦的專案協查工作。

第九稅務分局 負責番禺區大崗鎮納稅人的稅收徵收和監控管理工作。

內設機構

廣州市番禺區國家稅務局內設機構為11個,級別為正科級。

辦公室

擬訂本單位年度工作計畫、有關工作制度;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密碼等工作;承擔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

政策法規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政策;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局外綜合性稅收政策檔案會辦工作;承擔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工作;辦理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配合財政、審計等部門對稅務部門的監督與審計工作。

稅政科

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等的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彙算清繳等辦法;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承擔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家(地區)間稅收協定、協定(安排)的具體執行工作;組織實施特別納稅調整工作,解釋和處理具體業務問題。

收入核算科

牽頭編制年度稅收計畫、出口退(免)稅計畫,分配下達年度免抵調庫計畫;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承擔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套用工作。

納稅服務科

組織、協調和指導本單位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承擔12366熱線、網站納稅服務欄目、簡訊系統的運行管理工作。

徵收管理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操作辦法;組織實施綜合性納稅評估辦法,承辦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套用等方面的相關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

財務管理科

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範工作,分析考核徵稅成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辦理具體支付事項;承擔本單位基本建設、資產管理、政府採購、著裝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財務管理、基本建設項目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進出口稅收管理科

組織實施進出口貿易稅收管理工作,擬訂稅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承擔出口貨物退免稅的審核審批、年終清算工作;組織進出口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的日常監督檢查;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反騙稅工作。

人事教育科

組織落實幹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擔機構編制、幹部任免、人員調配、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公務員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擔管理許可權內領導幹部和後備幹部的管理、考核及監督工作;監督檢查本單位執行幹部人事規章制度情況。組織實施本單位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工作規劃、年度計畫,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

監察室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協調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本單位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本單位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

辦稅服務廳

負責納稅人到稅務機關辦理的各種涉稅事項,具體包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稅款解繳、欠稅公告、發票購銷、稅法宣傳、金稅發售、報稅稽核、諮詢輔導和受理減免申請及有關優惠政策申請等。

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單位的黨群、黨建工作;承擔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工會、共青團、婦委會工作;承擔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

離退休幹部科 承擔本單位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

事業單位

另外,廣州市番禺區國家稅務局事業單位為3個,級別為正科級。

1. 信息中心

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承擔本單位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保障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組織本單位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

2. 機關服務中心

承擔機關後勤事務的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擬訂機關事務具體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關辦公用品的採購、保管、分配、維修;參與機關後勤體制改革工作。

3. 票證中心

承擔稅收票證、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的管理工作。

領導信息

伍建蘭: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全面工作。

龍萍:副局長,分管辦公室、人事教育科(離退休幹部科)、進出口稅收管理科,聯繫第一稅務分局、第六稅務分局。

陳杰:副局長,分管政策法規科、徵收管理科(票證中心)、信息中心、機關服務中心,聯繫第三稅務分局、第七稅務分局。

陳世榮:紀檢組長,分管監察室、機關黨委辦公室,聯繫第四稅務分局、第九稅務分局。

譚家健:副局長,分管稅政科、收入核算科、第八稅務分局,聯繫第二稅務分局,第五稅務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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