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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提示
廣東經國律師事務所管東平律師提示,廣州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在業內簡稱“經偵支隊”,顧名思義,其設立的主要職能便是對經濟犯罪的立案偵查,其直屬於市局,負責拘留階段的偵查訊問,逮捕後移送至預審支隊,由預審進行逮捕羈押期間的審查訊問。
經偵支隊報警指南
民眾向廣州市110報警服務台報警的方式有:(一)電話報警市區內可直接撥打110; 異地撥打020-110。撥通報警電話後,報警人應向接警員清楚講述報警內容,包括在在何時何地發生何事,並留下聯絡方式。
(二)簡訊報警將報警內容編輯簡訊息後通過手機傳送到12110。電信運營商將收取簡訊息費。由於系統原因,110台不能保證能即時接收民眾的每一條簡訊,緊急情況下報警人應直接撥打110報警。
(三)網際網路報警登入廣州金盾網,點擊“110網上報警”欄目,填寫報警內容後留下聯繫方式(電話或者電子信箱),以便相關單位能及時回復。網際網路報警僅適用於非緊急警情,緊急情況下報警人應直接撥打110報警。
(四)信件報警寫信至廣州市公安局110報警服務台,地址:廣州市起義路200號,郵編:510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