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

廣州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

廣州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設立的主要職能便是對經濟犯罪的立案偵查,其直屬於市局,負責拘留階段的偵查訊問,逮捕後移送至預審支隊,由預審進行逮捕羈押期間的審查訊問。

地址:

水蔭路126號

經偵地址(管東平律師)經偵地址(管東平律師)

特別提示

廣東經國律師事務所管東平律師提示,廣州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在業內簡稱“經偵支隊”,顧名思義,其設立的主要職能便是對經濟犯罪的立案偵查,其直屬於市局,負責拘留階段的偵查訊問,逮捕後移送至預審支隊,由預審進行逮捕羈押期間的審查訊問。

經偵支隊報警指南

民眾向廣州市110報警服務台報警的方式有:(一)電話報警

市區內可直接撥打110; 異地撥打020-110。撥通報警電話後,報警人應向接警員清楚講述報警內容,包括在在何時何地發生何事,並留下聯絡方式。

(二)簡訊報警

將報警內容編輯簡訊息後通過手機傳送到12110。電信運營商將收取簡訊息費。由於系統原因,110台不能保證能即時接收民眾的每一條簡訊,緊急情況下報警人應直接撥打110報警。

(三)網際網路報警

登入廣州金盾網,點擊“110網上報警”欄目,填寫報警內容後留下聯繫方式(電話或者電子信箱),以便相關單位能及時回復。網際網路報警僅適用於非緊急警情,緊急情況下報警人應直接撥打110報警。

(四)信件報警

寫信至廣州市公安局110報警服務台,地址:廣州市起義路200號,郵編:510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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