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大學人權研究中心

廣州大學人權研究中心

廣州大學人權研究中心成立於2004年7月,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和人文社會科學創新基地的模式組建與運作。

中心簡介

中心正式成員共有12人,包括學校特聘教授2人(均不占學校編制),專職研究人員9人(均為在編在崗人員,其中教授4人,副教授3人,講師2人, 7人具有博士學位),專職行政人員1人(在編在崗)。專職研究人員以法學學科為主,並涉及歷史學、社會學、倫理學等學科。此外,中心還聘請校內外兼職研究人員17人。
中心設定有4個研究室與2個實踐機構,即人權理論研究室、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研究室、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研究室、國際人權研究室以及教育培訓部和法律援助部。
在對外交流方面,中心與丹麥瑞典挪威等國家的人權研究機構有著長期穩定的交流與合作。

行政機構

主任:李步雲
執行主任:楊松才
副主任:陳佑武
辦公室主任:鍾玉瓊
科研秘書:舒韔

學術委員會

主任:
郭道暉 中國法學會教授,博士生導師
副主任:
李步雲廣州大學人權研究中心主任,中國社會科學院榮譽學
部委員,教授,博士生導師
謝建社 廣州大學發展研究院副院長,教授,博士
委員:
吳家清 廣東商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葛洪義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
劉 恆 中山大學研究生院常務副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
杜鋼建 湖南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董 皞 廣州大學副校長,博士生導師
李薇薇 深圳大學憲政與人權研究中心執行主任,教授
王運祥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法學院教授
朱俊強 廣州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

顧問團隊

羅豪才,中國人權研究會會長;
董雲虎,中國人權研究會副會長、秘書長;
庾建設,廣州大學校長;
張文顯,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教育部法學學科主任委員;
徐顯明,山東大學校長,教育部法學學科副主任委員;
莫 頓,歐盟委員會人權事務高級專員,丹麥人權研究所前所長。

辦公場所

中心辦公場所位於廣州番禺大學城廣州大學行政東樓前座二層,由綜合辦公室、資料室、會議室、訪問學者辦公室、研究人員辦公室組成,共8間200多平方米。

中心任務

中心的具體任務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1)開展人權學術研究;(2)為政府提供人權有關的政策性建議;(3)傳播人權理念,在各級國家機關和社會團體的工作人員中開展人權教育;(4)為社會組織、團體和個人提供與人權有關的法律諮詢;(5)為弱勢群體提供法律援助;(6)開展與人權有關的國際交流與合作;(7)建立國內一流的人權圖書資料中心和人權信息網站。

組織機構

中心設如下工作部門:(1)學術研究部;(2)教育培訓部;(3)法律援助部;(4)國際合作部;(5)信息資料部;(6)行政辦公室。學術研究部下設有四個相對穩定的研究方向,因此相應設定了4個研究室:1、人權理論研究室;2、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研究室;3、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研究;4、國際人權研究室。

學術研究

中心自成立以來,共主持各類科研項目38項,其中國家社科基金項目2項,國家重大項目子項目1項,廣東省重點項目6項,省部級一般項目4項,國際合作項目10項,其他項目15項,各類科研項目到賬經費超過400萬元,出版專著15部,主編教材3部,發表論文173篇,向有關部門提交研究報告2份,獲省部級以上獎勵5項。
具有標誌性的研究成果如下:
1、李步雲教授任主編、楊松才教授任副主編的《人權法學》系新中國成立以來教育部第一本人權法學統編教材,是國家“十五”、“十一五”規劃教材。李步雲教授和孫世彥教授主編的《人權案例選編》系該教材的配套教材。
2、中心2套人權研究叢書。(1)《人權研究系列叢書》,由湖南人民出版社與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出版,已出版9本;(2)《人權研究博士文庫》,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契約計畫8本,已出版4本。
3、與中國社科院法學所、北京市海淀區檢察院等單位合作,向全國人大法工委遞交《刑事訴訟法再修改》報告2份。相關成果的一部分已經於2008年由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另一部分成果將於今年6月在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出版。
為了方便學術研究,打造華南地區人權研究圖書資料中心,學校專門開闢了人權與法律圖書分館。現在,中心與法學院共同擁有一間面積達500多平米的圖書資料室。在學校的支持下,中心正在加緊人權圖書資料室的建設。今年學校撥付中心50萬元購買的外文圖書已經入庫。人權資料庫的建設也在加緊進行中。
此外,中心與廣州大學學報(哲學與社會科學版)合作,創設人權研究專欄,每隔一期在該刊物上發表2-3篇人權方面的文章。
中心特別重視調查研究。在2006-2007兩年間,中心為了開展刑事訴訟法再修改項目的研究,派員或者委託他人在廣東、湖南、江西、新疆、遼寧5省的100多個縣進行了訪談和問卷調查,發放問卷2萬多份,收回有效問卷11000多份。

教育培訓

中心自成立以來,利用廣州大學這一有利平台,有計畫地開展形式多樣的人權教育,普及和傳播法律知識和人權知識。
人權教育
中心研究人員除了完成科研任務外,還開展人權法課程的教學。教學對象分為三個層次:(1)面向全校本科生的公共選修課。即向全校的本科生,包括文科、理科、工科等所有專業的學生開設人權法選修課。2005年,新華社記者對廣州大學開設人權法學課程進行了跟蹤報導。(2)面向法學專業本科生的選修課(限選)。所有法學專業的本科生都要求選修人權法。(3)面向法學專業研究生的必修課。廣州大學法理學專業研究生課程設定了若干個方向,其中一個就是人權法,因此人權法也就被確定為該專業研究生的必修課。迄今為止,大約有1000名本科生和研究生受到了人權法的專門教育,選修了人權法課程。
此外,廣州大學與義大利帕多瓦大學建立了緊密的合作關係,雙方互派本科生和研究生。這一學期,帕多瓦大學向廣州大學派遣的7位留學生中,便有2位是來人權中心學習人權法的。
人權培訓
中心始終秉持“傳播人權知識與技能、塑造人權態度、培養人權文化”的理念,發展人權與法治大學教育與社會教育。中心自成立以來,有重點地開展針對公職人員的人權教育培訓,特別是針對公安、檢察院、法院、監獄、行政執法機構等特定執法機構和人員的人權教育培訓。中心先後與廣東省檢察院、廣東省監獄管理局、廣州市公安局、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汕頭市公安局、清遠市律師協會、清遠市中級人民法院等單位合作,舉辦各種研修班19期,共有2000餘人參加了研修和培訓,產生了廣泛的社會效應,對人權意識的普及做出了力所能及的貢獻。如,2005年為廣東省監獄系統監獄長開設了為期兩周的人權理論與實踐研究班,這在國內尚屬首次,受到了國內外媒體的高度關注,南方都市報和鳳凰衛視對此做了專門報導。

法律援助

受人力資源不足的影響,中心法律援助的開展相對較晚。自2007年以來,中心每年都要視情況選取若干案件提供法律援助。特別是2008年中心新增加了4位成員後,法律援助服務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交流合作

中心自成立以來,積極開展與國內外同仁的合作。中心與北京大學人權研究中心、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中國政法大學人權與人道主義法研究所、湖南大學法治與人權研究中心、東南大學憲政與人權研究所、深圳大學憲政與人權研究中心等人權研究機構有著密切的學術聯繫。
中心的國際合作與交流也很活躍。自成立以來,中心與丹麥人權研究所、瑞典羅爾瓦倫堡人權與人道主義法研究所、挪威人權研究中心、亞洲人權委員會、香港大學法學院、加德滿都法學院等國(境)外人權研究機構有著長期的學術交流與合作。四年來,中心共有19人次到國外訪問或者參加學術會議;與此同時,國外有關研究人員到中心訪問的超過2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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