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寧特大交通事故

廣寧特大交通事故

2010年8月1日下午5時34分,省道連大線(S263)線廣寧縣古水鎮下塝路段發生一宗三車相撞,造成11死2傷的特大交通事故。廣東省安監局8月9日公布省政府初步調查結果,事件認定為重大道路交通責任事故。

簡介

事故汽車 事故汽車

2010年8月1日下午5時34分,省道連大線(S263)線廣寧縣古水鎮下塝路段發生一宗三車相撞,造成11死2傷的特大交通事故。事發時,粵HN1135商務車司機和乘客共13人由廣寧縣南街鎮往古水鎮方向行駛,當行駛至S263線151KM+200M(古水鎮下塝)路段時,商務車先後與同向行駛的粵BVG617小轎車及粵AC9415重型半牽引車牽引“粵AF421掛”重型集裝半掛車發生碰撞,造成粵HN1135車上的11名乘客當場死亡、司機及一名女乘客受傷,死者為9男2女,均為廣寧縣石咀鎮人;其餘兩車司機無大礙,已被移交交警部門接受詢問,三車不同程度損壞。

搶救

事故發生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省委書記汪洋,省委副書記、省長黃華華,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廳長梁偉發,副省長佟星等迅速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力搶救傷員,認真做好死傷者親屬的撫慰工作,迅速查明事故原因,舉一反三,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根據省領導同志指示精神,省政府副秘書長林英立即帶領省公安廳、交通運輸廳、安全監管局等有關單位負責同志趕赴事故現場,指導事故處置工作。 肇慶市委、市政府和廣寧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市委書記覃衛東等市縣領導接報後,立即啟動處置特大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第一時間組織市縣兩級公安、交警、應急、安監、交通、公路、衛生等部門負責人和相關人員共150多人趕往事故現場組織指揮搶救(見上圖,羅建彬攝),認真抓好傷員搶救和事故善後處理工作。肇慶市市長郭鋒等也分別作出批示。

在搶救工作中,縣公安局組織幹警80多人,縣消防大隊組織18名官兵,縣人民醫院出動救護車6台積極開展工作。至當晚9時30分,事故現場勘查處理完畢,恢復正常路面交通。

當晚9時,覃衛東召集市縣有關領導和市縣兩級公安、交警、應急、交通、公路、安監等部門負責人專門召開緊急會議,通報此次特大交通事故和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善後

車禍中兩名重傷者經過廣寧人民醫院的全力搶救,目前兩名傷者的病情穩定。發生這次事故的原因調查正在進行中,事故技術調查小組現正加緊對肇事車輛的技術性能作鑑定,造成事故的原因有待調查全面結束才能進行分析。

事發後,廣寧縣委、縣政府迅速組織了專責小組,對死者家屬進行了一對一的幫扶、安撫工作,並啟動了縣心連心救助機構開展幫扶,縣民政局啟動了緊急救援機制,政府有關部門和組織機構多次上門慰問,在經濟上給予了必要的幫助。目前,死者家屬情況穩定。在當地民政部門的大力幫助和支持下,對死者的善後處理工作進展順利。

通報

8月1日晚上21時,肇慶市委書記覃衛東召集市、縣有關負責人召開緊急會議,通報此次特大交通事故和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一是全力以赴做好搶救傷員工作。縣衛生局和縣人民醫院成立醫療專家組,切實做好2名傷員的救治工作。二是迅速準確地做好現場勘察工作,查清事故發生時的情況。同時,控制事故肇事者,查明事故原因。三是儘快了解有關死者家屬情況,掌握動態,做好死者家屬的安撫工作。四是成立善後工作組,認真做好事故處理及善後工作。五是認真吸取“81”特大交通事故教訓,採取有力措施,加強道路交通責任,加強道路安全設施建設,杜絕類似事故發生。

調查結果

廣東省安監局8月9日公布省政府初步調查結果。調查結果稱,粵BVG617車駕駛人酒後駕駛,經肇慶市公安局行駛科學技術研究所對其血液檢測,血中乙醇含量為:57.5mg/100ml。超速行駛,經測算,事故發生時該車時速約為100km/h,超過該路段70km/h的限速規定。該車尾隨碰撞其前方行駛的粵HN1135中型客車,致使中型客車失控衝過對向車道,被粵AC9415重型半掛牽引車碰撞。粵BVG617車駕駛人對事故負有主要責任。粵AC9415牽引車超速行駛,事故發生時車速不低於81km/h,且制動性能不符合安全要求,對事故負有次要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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