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根據省委辦、省政府辦關於轉發省委編辦等5部門《關於加快推進市縣兩級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等部門職責整合和機構合併組建工作的意見的通知》(川委辦〔2012〕24號)和中共廣元市委辦公室、廣元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調整完善市、縣(區)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機構的通知》(廣委辦〔2012〕92號)精神,組建廣元市朝天區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簡稱區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負責全區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管理工作。不再保留區廣播電影電視局和區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局。職責調整
將原區廣播電影電視局、原區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局除體育工作以外的職責整合劃入區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主要職責
廣元市朝天區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有關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文物保護等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相應的貫徹實施意見、辦法和政策並監督實施。
(二)擬訂全區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事業和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全區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事業和產業發展;推進全區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三)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擬訂全區文化、藝術、廣播影視創作的政策措施;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協調指導文化藝術精品生產,推動各門類文化藝術事業的發展;管理廣播電視新聞宣傳工作,承辦全區性重大文化活動。
(四)組織推進文化、藝術、影視、新聞出版領域的公共服務工作,規劃、引導公共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產品生產,組織、指導、監督、實施全區文化、藝術、電影、新聞出版領域的重大工程設施建設。
(五)綜合管理並培育文化娛樂、新聞出版、著作權、廣播影視、文物等各類文化市場,指導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對文化娛樂、新聞出版、著作權、文物、廣播影視等市場經營活動行業監管,並按照行政許可許可權履行行政審批職能。
(六)負責全區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管理、保護、挖掘和傳承工作;擬定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維修規劃並組織實施,做好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申報工作。
(七)監督全區廣播影視事業發展,擬訂相關政策和技術標準;負責全區傳媒機構的監督管理和音視頻節目內容的審查工作;負責廣播影視技術標準的執行;負責全區廣播電影電視節目傳輸和安全播出的調度、指揮工作,對播出機構及播出情況進行監管;負責指導、監管全區電影製片、發行、放映工作。
(八)指導、管理全區對外以及港澳台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交流與合作,組織實施對外文化藝術交流活動,負責協調、推動出版物的進出口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廣元市朝天區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設9個內設機構。(一)廣元市朝天區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辦公室(政策法規股)
綜合協調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開展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擬訂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計畫;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宣傳、保密、信訪、安全、綜合治理、應急管理、計畫生育、接待、對外聯絡、機關車輛及財產管理等工作;牽頭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負責普法宣傳和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工作;管理機關行政事務;負責局黨組會、局長辦公會、局務會確定事項的督查、督辦工作。
(二)廣元市朝天區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計畫財務股
負責管理文化、電影、廣播電視、文物、新聞出版等事業經費;負責工資、津貼的發放和養老、醫療保險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工作,擬訂本單位財務會計管理制度,承擔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專項資金的籌集、監督管理,承擔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財務收支、預決算管理和政府採購管理工作,負責國有資產的審核與監督管理,承擔行業統計工作,協助開展項目實施工作。
(三)廣元市朝天區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人事股
負責局機關、直屬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幹部任免、教育、培訓、機構編制等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幹部、職工工資晉升、調資、變更的審核報批工作;擬訂本行業人才建設規劃;承擔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審核報批工作;推進人事制度改革;負責本系統知識分子工作和優秀人才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幹部職工“五險一金”的測算審核工作。
(四)廣元市朝天區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項目股(文化產業股、廣播電視“村村通”辦公室)
負責制訂文化事業、產業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負責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領域各類項目的規劃編制、立項報批等工作;組織協調相關單位實施各類項目建設;負責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的項目建設相關統計工作。
(五)廣元市朝天區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文化藝術股(新聞出版著作權股、非物質文化遺產辦公室)
歸口管理全區文學藝術和社會文化事業,擬訂全區藝術事業、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民眾文化、民族文化工作;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組織、指導、協調全區性藝術表演、展覽等重大文藝活動;指導文化藝術普及工作;負責農村圖書發行工作和“送書下鄉”活動的開展,協調指導鄉鎮綜合文化站以及村、社區文化活動室建設;協調管理區文化館、區圖書館和鄉鎮綜合文化站工作;協調、指導對外文化交流活動;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負責對從事演藝活動及藝術培訓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負責協調中國小教科書發行工作和監管工作;負責對網際網路出版活動和開辦手機書刊、手機文學業務進行審核監管;負責內刊資料的初步審核和註冊登記工作;負責印刷企業和出版物零售、租賃單位的登記、年度審核工作;負責對出版活動機構和非出版物經營單位從事出版物的儲存、運輸、投遞活動進行監管,並對印刷、複製單位、出版物發行單位和出版物市場進行行業監管;負責著作權糾紛調解工作。
(六)廣元市朝天區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文物管理股
負責轄區內國家、省、市、區級文物保護與開發利用工作;制訂文物保護維修計畫,搞好文物調查申報工作;負責挖掘和傳承全區歷史文化遺產,組織協調相關執法部門做好文物市場管理工作;協調管理區文管所工作。
(七)廣元市朝天區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行政審批與市場管理股(區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管理全區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著作權市場管理工作,擬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市場管理制度,承擔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物市場行政審批的政務服務工作;指導監督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綜合執法工作;依法對轄區區域網路吧、電子遊藝、文化娛樂、營業性展演、音像製品營業等進行監管;承擔區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八)廣元市朝天區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廣播影視管理股(安全生產管理股)
擬訂廣播電影電視有關行業政策規定;擬訂和監管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路規劃建設工作;負責監管廣播電視的安全播出和技術保障;負責廣播電視頻率(頻道)、功率等技術參數的編制報批工作;負責廣播電影電視技術質量監測、計量、檢測工作;負責廣播電影電視節目、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視聽節目監管工作;負責對衛星電視接收設施及境外衛星電視節目的落地與接收進行監管;指導全區電影發行、放映工作;負責全區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系統內勞動安全監察工作。
(九)廣元市朝天區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宣傳管理股
擬定全區廣播電視宣傳方案、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確保全區廣播電視宣傳導向準確,藝術感染力強;負責朝天廣播電視台的行業指導及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監管全區理論文獻片、紀錄片、宣傳片等重要專題節目的製作和播出;指導協調全區重大廣播電視宣傳活動;協調管理區廣播電視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