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海清案

案發過程

1. 2012年12月份開始出現斷貨現象,到2013年1月開始,開始出現停貨。
劉海正面照

2. 2013年2月到2013年6月底,有小批量的貨出來,這段時間又有不少客戶被套牢
3. 2013年2月到2013年6月底,廖不斷承諾15-20天后大貨會出來,但事實屢屢不兌現。廖一直宣稱,他一直在申請蘋果代理證,但是由於各種各樣的原因,一直出不來,而且蘋果代理證需要和大貨一塊發出來。
4. 在這7個月中,有人到過公安局報警,但只能作為經濟糾紛案件到法院起訴,公安局不受理。
5. 在這7個月中,在法院網站可以查得到的,分別有兩個客戶對廖作為經濟糾紛進行起訴,客戶拿廖無可耐何。
6. 6月24日再一次的承諾不兌現時,廖第二次拿出了所謂的蘋果公司的提貨單,承諾7月13日出貨。6月26日有客戶不再相信,遂報警,據聞就是因為這份假的提貨單,被當場逮住,於是廖被請進上海徐匯分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
7. 6月30日, 劉海在家附近吃夜宵,被客戶堵住,自己報警進公安局。7月1日轉經偵。

調查分析

1. 廖海清之前因為一宗服裝詐欺案被判6年,剛刑滿釋放不久。令人神奇的是,停貨後不久,也許有人查到他背景,他直接把這背景告訴幾個大客戶,並且說當初被人陷害。而且居然都信了。
2. 廖和現在的妻子沒有領結婚證,有人懷疑,廖的這次婚姻也是騙局的一部分。
3. 廖2013年6月26被抓,劉海6月30日由於晚上吃夜宵,發微博,被客戶發現,被堵,然後自己報警進公安局。如果是經偵抓進去的,客戶心理會好受些。

案件特點

1. 客戶結構呈金字塔結構通過高額的利潤,吸引了很多的親人,朋友,客戶參與其中。由於利潤空間大,客戶們又自發又發展了“下線”,“下線”又發展新“下線”,開成金字塔結構。
2. 投資訣竅的不可知和不可複製性
廖宣稱自己認識了蘋果高層,而這位高層是他妹夫。可以拿到相當於官方價格的7折。別人沒有辦法像他一樣拿到那樣的價格。而且極力保持他這個“妹夫”的神秘性。
3. 假中有真,蘋果公司員工涉案其中,加大了放大了騙局的影響。
蘋果香港廣場商務部員工劉海涉案其中,現已被經偵刑拘,在廖停客戶貨期間,曾兩次代表蘋果公司,出示工牌安撫客戶情緒。曾兩次出示蘋果的提貨單,說是劉海提供,上邊蓋有蘋果公司的公章。
4. 受害者眾多,受害者包括廖海清的親朋好友,街坊鄰居。而這也成為一些客戶的反證廖不是騙子的證明:騙子不會把自己的親人也坑進去的。
5. 離廖越近的人,被圈進去的錢越多,都是上千萬以上,退回來的錢也越少。似乎被廖洗了腦一樣。而這些靠得近的人,在很多時候,又用被廖洗過的邏輯去說服客戶。比如:“廖海清到現在都沒跑,就不是騙子,要跑我早跑了”。
6. 在高額的回報下,人們都有僥倖心理,直到廖進經偵,還有客戶相信7月13號還會發貨。也由於這樣的僥倖心理,可以讓廖停貨了,還能再拖這么長的時間。

處理結論

案件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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