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曾任湖北省鄂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6年6月,據湖北省紀委訊息:湖北省鄂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廖天明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2016年8月17日鄂州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根據廖天明本人的辭職請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決定:接受廖天明辭去鄂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職務。接受辭職後,報市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依法雙開
2016年9月7日, 據湖北省紀委監察廳網站訊息,鄂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原院長廖天明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近期,經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紀委對鄂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原院長廖天明的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廖天明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為他人解決行政編制;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品禮金,非法占有,揮霍浪費公共財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廖天明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湖北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湖北省委常委會議批准,決定給予廖天明開除黨籍處分;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