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倫生男,1946年10月出生,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人,畢業於中國政法學院(後更名:中國政法大學),廣西壯族自治區法制局副局長,副研究員,仲裁委員。在司法系統從事研究及管理工作近30年。是有突出貢獻、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的專家學者。[1]2007年01月23日,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公布了“廖倫生在廣西政府立法座談會上的講話”演講稿件。
歷任
廣西壯族自治區河池市首任法院院長,廣西壯族自治區河池市司法處處長、廣西壯族自治區法制局副局長,廣西壯族自治區法制辦副主任、廣西壯族自治區消費者協會副會長、依法治桂領導小組成員、廣西仲裁委員會籌建與發起人。
主要論作
《廣西對外開放政策法規彙編》《抓好“四個環節”,把好“兩個關”,努力提高政府立法工作質量》,《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與地方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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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道路交安條例聽證會舉行爭議電動腳踏車解禁[3]
人大複印報刊立法學資料-北京大學立法學研究中心-《抓好“四個環節”,把好“兩個關”,努力提高政府立法工作質量》[4]
廣西召開全區法制辦主任、法制處長會議[5-8]
參考資料
1.廖倫生在廣西政府立法座談會上的講話.國務院法制辦公室.2007-01-23[引用日期2014-05-1].
2.廖倫生:司法系統從事研究及管理工作近30年.中國日報網[引用日期2014-04-29].
3.廣西道路交安條例聽證會舉行爭議電動腳踏車解禁.新浪新聞.2006-06-21[引用日期2014-05-1].
4.《抓好“四個環節”,把好“兩個關”,努力提高政府立法工作質量》.北京大學立法學研究中心.1997-05-06[引用日期2014-05-1].
5.廣西召開全區法制辦主任、法制處長會議.廣西政府法制網.2007-03-23[引用日期2014-05-3].
6.南寧:召開《廣西壯族自治區行政過錯責任追究辦法》立法諮詢會.廣西紀檢監察網.2006-09-11[引用日期2014-05-3].
7.廣西自治區法制辦集會紀念中國共產黨成立八十五周年表彰先進黨支部、優秀共產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國務院法制辦公室.2006-07-07[引用日期2014-05-3].
8.全區仲裁工作座談會7月7日在南寧召開.廣西政府法制網.2006-04-13[引用日期2014-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