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翔安區教育局

(十)綜合管理教育系統治安保衛工作。 (十一)組織制定本區教育科研工作規劃,統籌指導教研科研工作。 (十七)指導我區教育系統的知識分子、老幹部、工青婦工作。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無。
(二)劃出轉移的職責
將原區教育與文化體育局的文化、體育等管理職責劃入區文體廣電出版旅遊局。
(三)劃入和增加的職責
將原區教育與文化體育局的教育事業管理職責劃入區教育局,不再保留區教育與文化體育局。
(四)加強的職責
加強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民辦教育和終身教育工作,加強對台對金教育交流與合作,加強教師隊伍建設。

主要職責

廈門市翔安區教育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市政府有關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組織、指導、協調我區的教育改革和發展。
(二)提出本區貫徹落實教育法規、規章及有關政策的建議,並組織實施。
(三)組織制定本區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並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各項工作的實施。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四)承擔本區的基礎教育、職業教育、繼續教育、特殊教育以及幼兒教育工作的責任。依法加強對全區各級各類學校(不含黨校、幹校,下同)的檢查和評估,積極推進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質量。
(五)負責提出區財政預算內教育經費預算方案的建議,管理和使用區財政下達的教育經費。督促落實政府教育撥款的增長要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在校學生人數年均的教育費用要逐步增長、切實保證教師工資和平均公用經費逐年有所增長的“三個增長”情況。負責和指導全區學校布局調整、條件裝備、信息化建設、後勤基建和教育資產管理工作;負責直屬單位教育經費和預算外收入的審計和監督工作。
(六)主管全區教師工作。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負責和指導中國小幼稚園教師資格認定和職務評聘的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和管理教師的繼續教育工作;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負責教育系統的人事調配工作;制定我區師範類畢業生就業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管理教師考核和獎懲工作;負責直屬學校(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調配、勞動工資的管理工作;指導、協調教育系統離退休教職工的管理服務工作。
(七)管理局機關和學校(單位),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做好乾部的選拔、培養、培訓、考察、獎懲、任免和教育管理工作。
(八)承擔中等和初等教育招生和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會考工作的責任。組織高等教育升學考試工作。負責制定本區中專、中國小幼稚園招生計畫。
(九)規劃、協調本區教育系統精神文明建設。指導、管理學校的德育、體育衛生與文化藝術、國防教育等工作。
(十)綜合管理教育系統治安保衛工作。指導、監督、檢查學校(單位)的校園治安管理工作,落實學校安全防範措施。配合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有關部門做好校園及周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綜合管理未成年人保護工作。
(十一)組織制定本區教育科研工作規劃,統籌指導教研科研工作。
(十二)負責教育督導與評估工作。負責全區語言文字規範化、標準化的宣傳和推廣工作。辦理合作辦學和社會力量辦學有關手續的審批、申報等工作。
(十三)指導有關的教育學會、協會、基金會等社團組織的工作;指導教育系統關工委、老齡委工作。
(十四)組織協調、督促檢查、綜合指導全區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行風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十五)負責本區未成年人保護的相關工作。
(十六)負責指導委屬各支部開展工作。指導我區各級各類學校黨的建設、思想政治、統戰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十七)指導我區教育系統的知識分子、老幹部、工青婦工作。
(十八)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廈門市翔安區教育局設3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
綜合協調局機關黨務、政務、事務。負責新聞宣傳、文秘、檔案、督辦、對口支援、保密、信訪、政策法規研究、計畫生育和機關後勤等工作;負責黨工委會、局辦公會議等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和督辦。
負責制定我區教育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我區教育基本信息統計和分析;負責提出我區各級各類教育的布局、結構調整的意見;負責中國小、成人和民辦學校的設定、撤銷、更名和調整的審批、審核與申報工作;負責區級基建和列入基建項目管理的修繕投資計畫安排和管理工作;承擔區屬學校校舍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校園綠化的規劃和創建綠色校園工作。
承擔區級教育部門經費預決算草案的編制和區級教育經費管理的具體工作;參與擬訂教育經費有關政策,統計並監測全區教育經費投入和執行情況;指導、監督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和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勞動工資、福利工作;承擔局機關財務管理工作。
(二)教育科
綜合管理我區普通高中教育、義務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掃除文盲工作;負責全區基礎教育的辦學指導和業務管理,參與制定基礎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招生政策、計畫;指導全區基礎教育的教育教學改革、教育質量評估,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工作;負責學生的學籍管理、表彰獎懲和畢業證書的發放工作,辦理國中、高中等畢業證書的驗印工作;負責全區中國小畢業考試和日常測試的組織管理和質量監控工作;組織全區“三級招生”及高中會考的報名考試;負責管理直屬中國小的教育教學工作;指導和管理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指導和管理基礎教育教材、教學用書的建設與選用,及校本課程的開發工作;指導全區教育科研工作;指導和推進民族團結教育;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教師的課程改革培訓工作。
綜合管理我區的成人教育和職業教育;指導全區職業教育的教育教學改革、專業設定與調整,組織開展教育質量評估;負責全區成人中專及以下學歷教育學校的管理工作和結業考試、證書發放工作;協調指導掃盲工作和農村文化技術教育;協調指導社區教育工作;負責許可權範圍內的合作學校、民辦學校的申報、批辦與管理工作。
綜合管理我區教育系統師資隊伍建設和幹部人事工作。負責本局系統人事調配、幹部任免與學校的機構編制;負責和指導教育系統的教師職務評審工作;負責和指導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負責教育系統教師的表彰獎懲及特級教師等的評選工作;負責教師的年度考核工作;負責和指導教師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離退休管理工作;負責和指導教師的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和指導師範類畢業生的就業工作;組織指導學校內部人事制度改革;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學校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工作;辦理本系統人員出國出境手續。
指導監督檢查社會各行業的語言文字工作;組織開展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宣傳教育活動;指導推廣國語工作,負責組織重點行業專業人員國語測試工作。
(三)德育科(加掛“組織宣傳科”牌子)
統籌管理和指導全區中國小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學校德育工作,開展德育工作研究。負責抓好中國小思想品德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科普教育、國防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社會實踐。負責抓好中國小德育工作隊伍建設、德育基地建設和校園文明創建工作。配合團區委指導學校共青團和少先隊組織依照團、隊章程開展工作。
綜合管理和指導全區學校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和學生軍訓工作;負責組織全區性的學生體育競賽活動和藝術演出比賽活動;指導學校的紅十字會工作;指導學校的體育、衛生、藝術教育教學改革;指導學校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基礎設施建設。
負責本區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落實和督促《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有關法規的貫徹實施;檢查、督促和協調相關職能部門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指導學校開展未成年人保護和中小學生安全工作;協調校園治安保衛工作,協助公安部門做好校園周邊治安治理和查辦騷擾、破壞學校正常秩序、侵犯師生正當權利的案件。
負責指導我區各級各類學校基層黨組織建設、黨員隊伍的教育管理和發展黨員工作,負責區教育局直屬學校(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後備幹部隊伍建設和幹部巨觀管理工作;負責指導教育系統的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指導、檢查學校貫徹落實黨的統戰、宗教、僑務、對台工作和知識分子工作情況;負責指導學校精神文明建設和校園文明創建工作;負責指導教育系統的思想理論宣傳教育工作。

人員編制

廈門市翔安區教育局機關行政編制為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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