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1926年10月生,黑龍江省綏化市人。
1948年畢業於東北教育學院教育系。同年進入東北人民政府法務部工作。
1954年調入北京大學法律系,任憲法教研室副主任、憲法法理教研組組長。
1962年至1977年在北京大學圖書館工作。
1978年回北京大學法律系工作。
1997年被評為中國保護未成年人傑出公民。曾任北京大學犯罪問題研究中心主任、中國犯罪學研究會首任會長、中國法學會青少年法制教育研究會會長、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青少年工作組委員、團中央青少年立法工作顧問。
2014年2月7日零時18分在北京逝世,享年88歲。
人物經歷
"拼搏之師表":隔著窗欞當旁聽生
1926年10月,康樹華出生於黑龍江綏化地區。他的父親是位裁縫,在日寇的殖民統治下,一家人收入微薄,無法供小樹華讀書。
物質的匱乏並沒有澆滅小樹華讀書的渴望,小樹華不是到公立國小校門前守望,就是到自家附近的私塾窗外,隔著紙糊窗欞做"旁聽生",當課堂里的紈絝子弟還在懵懂之時,在窗外旁聽的小樹華早已將老師教的《百家姓》、《三字經》背誦得滾瓜爛熟了。慈愛的雙親發現獨子悟性極高,便決定全家節衣縮食將孩子送到公立國小求學,小樹華格外珍惜這個機會,成績一直名列前茅。其間幾度瀕臨輟學,但在善良的國小校長的接濟下,他才得以上到中學。
1948年,康樹華考入共產黨領導下的東北社會科學院。入學不久,組織上便將其編入部隊,高唱著《三大紀律、八項注意》的革命歌曲,從哈爾濱行軍到瀋陽。東北人民政府隨之在瀋陽成立,康樹華被選派到東北人民政府法務部工作,成為新中國最早一批司法幹部。
1953年,康樹華被選送到中央政法幹校深造。1954年,國家成立憲法起草小組,康樹華作為組員住在中南海,參與我國第一部《憲法》的制定工作。同年8月,在董必武同志的倡議下,中央決定在北京大學重建法律系。康樹華被派往支援北大法律系的重建工作,擔任北大法律系第一任團總支書記,隨後被選為法律系首任黨支部書記。
在北大任教期間,康樹華深感法學教育匱乏,他主動到人民大學進修,系統地學習法律知識。在艱苦學習和自身努力下,康樹華教授的國家法獲得聽眾的一直好評,1955年他被評為講師。
然而,1958年開始的"大躍進"將康樹華捲入了殘酷的政治運動中。1962年,"反右傾"高潮開始,康樹華被開除黨籍並調離了北大法律系。從此,他接二連三地被下放到農村進行思想改造,乾起挖塘泥、起豬糞和燒磚的農活。
此後,命運出現一絲轉機,康樹華被分配到北大圖書館,當了外文資料員。憑藉少年時學過的日語,他在這個塵埃遍地的地方,翻譯了大量有關國外青少年法學和犯罪學的日文原著,為後來的研究工作打下了深厚的理論功底。他還學會了打太極拳,這成為康樹華晚年最為喜愛的強身健體方式。
康樹華曾頗有感觸地說:"任何人的一生都難免遇到挫折,考驗的是如何面對,如能樂觀處置,則會化險為夷。"1978年,政治風波中對康樹華的不實之辭被糾正,他恢復了黨籍並重新回到北大法律系。這時的他已52歲,沒有追悔過去,也未埋怨歷史的不公,康樹華倍加珍惜這人生中第二個春天。
十年磨一劍:"青少年法學研究第一人"
1978年,中共中央第58號檔案《全黨重視解決青少年犯罪的通知》下發,康樹華立即同幾位年輕學者一道翻譯國外有關論著,並將其作為他主編的《中外法學》期刊主題。
"上世紀80年代後期,國內青少年犯罪問題日漸突出。當時的違法犯罪案件中,25歲以下青少年占70%以上,保護青少年遠離犯罪刻不容緩,中共中央下發了79號檔案,提出要從法律層面保護青少年健康成長。" 郗傑英告訴中國青年網記者,他曾參與主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起草工作,而康樹華正是推動這部法律誕生的主要學者之一。"在《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制定與修改上,康老師一直傾注心血,承擔了主要工作。"
1979年,共青團中央書記處第一書記胡啟立召開座談會,呼籲制定青少年相關法律。據郗傑英回憶,當時起草了幾稿草案,各方認識差異巨大,爭議集中在兩點:一是當時我國還沒有針對某一個群里的專門法律,有關部門擔心青少年的專門法律出台後,婦女、老年人相關的立法壓力會隨之增大。第二是保護未成年人的法律在民法、刑法中一直就有,當時有重複立法之嫌。於是,青少年立法中間暫時擱置了兩年。
立法工作雖然中斷,但以康老師為代表的專家學者們沒有停止呼籲。同時,他們也著手做一些準備工作,一方面翻譯國外相關的法律,另一方面推動地方立法。1983年,康樹華在北京大學試講《國外少年司法制度》。第二年,北京大學正式安排了"青少年法學"課程,從那時起,康樹華開始招收青少年法學碩士研究生,迄今為止共招收了20餘屆。
1986年,青少年立法工作有了重大突破,《上海青少年保護條例》誕生,康樹華便是這部地方條例的參與者之一。郗傑英回憶道:"上海已經邁出了青少年立法保護第一步,團中央繼續為推進青少年立法工作做出努力。"
同年,時任團中央書記處第一書記的宋德福決定,向中共中央提交一份報告,建議啟動全國性青少年立法。1987年,中共中央書記處同意由團中央起草相關法案,並成立了共青團中央青少年立法領導小組,劉延東擔任組長,李源潮與李克強擔任副組長,郗傑英擔任領導小組成員兼共青團中央青少年立法辦公室主任,教育部、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門參與進來,康樹華老師被任命為顧問組顧問。
從1987年到1990年,工作小組前後起草了17稿送到國務院法制局(現國務院法制辦),"所有工作中,康老師是參與最多的,直接參與討論、修改,傾注了大量心血。"郗傑英說。
青少年立法的過程可謂"十年磨一劍",學界、政府部門、實務部門等各方面的意見分歧一直比較大,有學者認為草案把和其他法律交叉重複的地方全去掉了,有學者想成立相關機構但又感覺條件還不成熟。
康樹華於是確定了兩條工作原則,一是剛開始推動立法時不能夠求全責備,在一開始就把大家的所有想法都寫進去是不可能的;二是對於爭議矛盾比較大的地方,暫時先不寫進草案,以免這些爭議阻礙了立法的進程。
在工作小組起草了十幾稿草案後,康樹華得知了一條內部訊息,國務院法制局還是認為制定青少年法律的條件不成熟,想繼續擱置。康樹華在半夜十二點給郗傑英打電話說明了情況,對於已經開展一年多的成果,康樹華表達了自己的憂心。郗傑英與康樹華商量,決定以專家學者的名義給中共中央寫信,說明繼續立法的決心,雖然專家有分歧,但立法進程不能再次停頓。
康樹華等專家學者的信件得到了中央有關領導的高度重視,時任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的張春生專門召集相關部門與學者對青少年立法進行了研討。會上,康樹華與郗傑英等人紛紛陳述了繼續推動青少年立法的決心與意見,極大地推動了青少年立法的進程。1991年9月4日,第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1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這是我國青少年立法邁出的第一步。
康樹華被稱為未成年人的保護神。1997年,康樹華被團中央等六部門評為"中國保護未成年人傑出公民",2002年被中國青少年犯罪研究會授予"學術研究與學術活動貢獻獎",2003年被中國犯罪學研究會授予"犯罪學研究十年最高榮譽獎",2008年被中國青少年研究會授予"中國青少年研究事業終身成就獎",2010年獲得北京市法學會頒發的"改革開放30年來首都法學研究突出貢獻獎"。
2013年7月被查出淋巴癌晚期,康樹華依然沒有放下研究工作,將最後一部書稿《回顧與展望:我國青少年犯罪研究》交給合著者劉金霞。這成為康樹華八十八載生命歷程中的第60部作品。
嚴師慈父,琴瑟和鳴
除了法學研究工作,康樹華在法學教學上極富創見。1988年至1989年,日本一僑大學久仰康樹華的聲望,特邀他赴日講學。據資料記載,他在日本講學期間,發現日本教授帶研究生不像中國的教學方式:老師講、學生聽,而是指定研究方向和安排有關教材,適時組織講座、互相交流學習心得,使研究生都能有獨到的學術見地,成為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新型法學人才。回國後,康樹華改進了帶研究生的方式,得到了同仁與學生的好評。
北京大學1998級碩士蘇德棟提到當年康樹華帶領學生一起做課題時,對恩師的言傳身教依然感念在心。他說:"康老師看報紙有個習慣,把報紙剪下來分類保存,他有一個很厚的剪報夾,蒐集了大量案例。因此,他既有巨觀的理論,也有很接地氣的實踐精神,能把很高深的道理能講得明白、生動。"
"在我們的學習生涯中,康樹華老師不僅是嚴師,還是位慈父。"康樹華的1996級學生祝二軍告訴中國青年網記者。據他回憶,康樹華會在家裡開課,每年春節前還會組織學生們大聚會。對於那些春節回不了家的學生,康樹華會專門到學校去招呼他們來自己家中吃餃子。
"我讀中學的時候,爸爸不讓我放學出去玩,我就坐在書房的小桌前寫作業,他在我右邊的大桌上寫文稿,抬頭就能看到我在做什麼。"康樹華最小的女兒康青告訴中國青年網記者。說起與父親相處的往事,一切依然歷歷在目,雖然對子女要求嚴格,但康樹華從不干涉他們的人生選擇,他的5名子女中未有人繼承父親法學研究衣缽。
談起對父親印象最為深刻的品質,就是執著。據康青回憶,生活中的康樹華一直堅持鍛鍊,幾十年如一日。每天5、6點起床開始寫稿,上午一小時和下午一小時會用來打太極拳。基本上無時無刻不在寫稿,查出淋巴癌晚期第一次化療時,還在寫書。
康樹華晚年住所的書房擱滿了書,房間內只留出一條道通向電腦桌。康樹華平時在餐廳寫作,他的夫人賀淑琴在書房的電腦前,將手寫文稿列印到電腦上,從1967年結婚到老先生去逝,賀淑琴常年擔負著整理丈夫書稿的工作,並曾經一度工作頸椎出現病痛。賀淑琴是建築工程學院講師,康樹華對於妻子傾心付出以致本職工作停滯不前,一直心懷感激。
2月11日,中國青年網記者在康樹華晚年的家中見到了賀淑琴,"我一直覺得他還沒有離開,我還在為他工作。"賀淑琴被問及這些付出,她感到很滿足,並對記者如數家珍說起康老師的作品。據女兒康青說,母親跟父親關係很好,也非常支持父親的工作,父親生前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出去開學術會議,母親都會跟著一起工作,這也是康樹華生前60部作品能全部在生前複印的原因之一。
康樹華將"拼搏"作為座右銘,他在生前常說:"若有來生,我還志願當一名北大法學院名副其實的教員,死後得到一句'康先生未誤人子弟'的反饋足矣!"
無數前來弔唁的同仁與學子與靈堂內118副潔白的花圈,述說著對一代學術泰斗離世的綿延哀思。他心心念念教育與關懷的學生們,已在各自的崗位從事著維護青少年的權益、傳承犯罪學學術研究以及司法、檢察、審判等實務工作。在這一代代新老學人的傳承中,他們為中國的法治建設奉獻著無盡的青春與力量。
法學專著
《國外保護青少年法規與資料先編》 康樹華主編 民眾出版社會 1981年
《外國少年司法制度與日本青少年條例選編》 康樹華主編 北大出版社 1982年
《國外青少年犯罪及其對策》 康樹華等編 北大出版社 1985年
《青少年法學》 康樹華著 北大出版社 1986年
《國外律師研究》 康樹華主編 陝西人民教育出版社 1986年
《國外律師法規選編》 康樹華主編 陝西人民教育出版社 1986年
《青少年法學概論》 康樹華主編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1987年
《青少年法學參考資料》 康樹華主編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1987年
《國外警察法規選編》 康樹華主編 民眾出版社 1987年
《女性犯罪論》 康樹華等著 蘭州大學出版社 1988年
《青少年違法犯罪的原因和對策》 康樹華等著 北京燕山出版社 1989年
《青少年立法論》 康樹華著 黑龍江教育出版社 1990年
《青少年犯罪與治理機制》 康樹華著 明天出版社 1990年
《青少年法律保護》 康樹華主編 中國青年出版社 1991年
《中外少年司法制度》 康樹華等著 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 1991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答問》 康樹華主編 甘肅人民出版社 1992年
《犯罪學通論》第一版 康樹華主編 北大出版社 1992年
《中國現階段市場經濟與犯罪控制》 康樹華主編 中國犯罪學研究會學術討論會 1993年
《比較犯罪學》 康樹華主編 北大出版社 1994年
《當代世界犯罪熱點》 康樹華主編 甘肅人民出版社 1994年
《教孩子學保護法》 康樹華主編 中華工商聯出版社 1994年
《國際法學百科全書》 中國刑法卷 荷蘭KLUWER出版社 1994年
《刑事政策論》 康樹華等合著 北大出版社 1994年
《青少年犯罪研究10年》 康樹華主編 重慶人民出版社 1994年
《犯罪學大辭書》 康樹華主編 甘肅人民出版社 1995年
《青少年法學新論》 康樹華、向澤選著 高等教育出版社 1996年
《新刑法教程》 康樹華主編 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 1997年
《犯罪熱點透視》 康樹華、趙國玲主編 民眾出版社 1998年
《當代有組織犯罪與防治對策》 康樹華主編 中國方正出版社 1998年
《犯罪-歷史、現狀、未來》 康樹華著 民眾出版社 1998年
《邁向21世紀的犯罪預防與控制》 康樹華主編 警官教育出版社 1998年
《中國預防犯罪通鑑》 第32編有組織犯罪的預防 康樹華主編 人民法院出版社 1998年
《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答問》 康樹華主編 民眾出版社 1999年
《預防未成人犯罪與法制教育全書》 康樹華主編 西苑出版社 1999年
《犯罪學--歷史、現狀、未來》台灣版 康樹華著 五洲出版社 1999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宣傳畫》 康樹華主編 中國畫報出版社 1999年
《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案例評析》 康樹華主編 中國畫報出版社 1999年
譯書目錄:
《九國憲法選介》 [日]木下太郎 康樹華譯 民眾出版社 1981年
《日本公害法概論》 [日]野村好弘 康樹華譯 中國環境管理經濟與法學學會出版 1982年
《中日環境學術交流文集》 [日]加藤一郎 康樹華譯 北大出版社 1985年
《律師職業》 [日]河合弘之 康樹華譯 法律出版社 1987年
《現代行政法概論》 [日]西岡、久勒、樺本、呂悅、川上宏二郎著
康樹華譯 甘肅人民出版社 1990年
媒體評價:
“人嘛,只要在一個領域堅持不懈,那么幾十年後必然是一大專家。康教授德高望重,他不但是未成年人的保護神,更是他們的人生楷模。”。
作品
《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進程中犯罪研究》
作者:康樹華
內容簡介
改革開放之後,我國實行市場經濟體制以來,隨著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進一步發展、先進科學技術的引進和對外交往的頻繁,我國的犯罪也是花樣翻新。在我國一度絕跡的犯罪,諸如賣淫嫖娼,拐賣婦女、兒童,吸毒,販毒等死灰復燃,且來勢迅猛。新型犯罪,諸如環境污染、計算機犯罪、網路犯罪等也是層出不窮,惡性增長,引起了全社會的關注。為什麼經濟發展了,人們的生活水平和綜合國力提高了,而犯罪卻增長了呢?難道西方已開發國家那種“經濟發展,治安混亂,犯罪猖獗”的社會現象,在我國也要重新上演嗎?究竟是什麼原因造成我國犯罪現象的嚴重化?這些問題,已成為當今許多人時常思考的問題。為了回答這些問題,北京市委副書記強衛同志於2002年提出了《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進程中犯罪研究》課題,北京市委政法委委託北京市法學會進行這一科研項目。北京市法學會請我主持該項目。在市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和市法學會會長汪統同志的策劃、指導下,北京市法學會以我的名義向中國法學會申請立項,獲得了批准。
回顧兩年前,我們面對《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進程中犯罪研究》這一課題時,感想頗多。其中主要有四:一是覺得這一課題新穎,富有時代性和開拓性;二是通過多年來犯罪學的教學和科研,我深感,在和平環境下建設小康社會,雖然會遭遇許多問題和挫折,但是其中破壞性最大的莫過於犯罪;三是深感小康社會的幸福生活來之不易,我們應該萬眾一心,齊心合力,推動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這一中華民族從古至今夢寐以求的偉大事業順利發展;四是通過這一課題研究,如果能找出犯罪規律,提出有針對性的對策,在治理犯罪過程中,起到預防和減少犯罪的作用,使得來之不易的勝利果實免遭或者不被犯罪者侵犯,等於我們也置身於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之中。正是受這些思想支配,我們深感這一課題研究之光榮和意義的重大。
犯罪的增長是當今的全球性問題,正處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征途中的我國,也受到犯罪嚴重化的困擾。發展需要穩定,需要遏制犯罪的惡性增長,需要犯罪學理論研究工作者和在政法實際部門工作的同志攜起手來共同合作,深入調查研究,對於犯罪增長的狀況、原因、規律,以及有效的治理對策等,作出科學的回答。正是基於這樣的社會責任,北京市領導將其作為調研課題,北京市法學會將其申報為重點科研項目,歷經兩年的資料蒐集,多次召開會議討論和課題組不輟筆耕,反覆修改,終於以本論著的形式,作為課題成果與廣大讀者見面了。
這部論著在體例上分為5篇,計19章。第一篇為基礎概念論,分為3章。主要論述何謂小康社會,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提出及其基本內涵,以及小康社會與現代化的橫向比較。第二篇為國外犯罪論,分為3章。一是以美國、德國、韓國為例,介紹了經濟發展、犯罪增加的情況;二是以日本、瑞士為例,介紹了經濟成長、犯罪平穩的情況;三是從中總結了西方已開發國家現代化進程中的犯罪規律。第三篇為國內犯罪論,分為5章。總結了我國計畫經濟體制下的犯罪狀況、特點與對策和我國市場經濟體制下的犯罪狀況、特點與對策,以及我國現代化進程中的犯罪規律。第四篇為犯罪比較論,分為3章。首先是犯罪主體的演變與國外比較;其次是犯罪類型的演變比較;最後為犯罪原因的演變比較。第五篇為犯罪防治論,分為5章。首先,介紹了我國治理犯罪對策——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方針的理論與實踐;其次,論述了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進程中的犯罪預防戰略;再次,論述了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進程中的犯罪預防與治理方略;第四,開展社區矯正,提高矯正質量;第五,借鑑、汲取國外現代化進程中防治犯罪的經驗與教訓。
全書體例設計追求的是:脈絡的清晰與體例的嚴整。 全書內容追求的是:全面系統,重點突出,資料翔實,富有創新精神。
具體地說,本書的特點如下:
一是創新精神。學術的生命在於創新,學術創新之處,正是學術精華之所在。綜觀全書,是整合犯罪學研究的論著。也就是說,本書雖然比較全面系統地論述了犯罪學所要研究的犯罪現象、犯罪原因、犯罪預防等問題,但卻不是停留在以往犯罪學的框架之內,更不是一般地論述犯罪概念、類型、歷史、現狀,以及原因、特點與治理的對策等,而是密切結合實際,找出犯罪規律性,特別是根據實際情況,大膽創新,提出一些新的問題。比如,過大量典型案例研究,得出結論,“我國的有組織犯罪是伴隨著1983、1996、2001年三次嚴打鬥爭醞釀、形成和發展起來的。我們應該從中汲取以往的經驗、教訓,堅決避免因認識上的誤區而帶來的‘嚴打’實踐的負效應。應該在堅持‘嚴打’方針的同時,堅持‘打防結合,以防為主’的鬥爭策略,真正做到嚴打、嚴管、嚴治、嚴防’,綜合治理,綜合防範。……”
在論證“我國有組織犯罪的最新動態”時,明確提出我國已存在黑社會。根據2000年歲末“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破獲出來的案件看,當前我國有組織犯罪的最新動態,有的有組織犯罪的行為,已經完全符合黑社會組織的基本特徵。將這類犯罪還認定為“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已經不符合當前的實際。與此同時,通過分析大量案例,著重指出:“我國典型的有組織犯罪——黑社會犯罪已經出現,並向嚴重化和更高組織化發展,其裝備更趨於現代化,智慧型化程度越來越高,手段更加狡猾,經濟領域將面臨有組織犯罪的滲透,並將成為有組織犯罪的主要活動領域。……”
二是資料翔實。縱觀全書,既占有大量已有的資料,又蒐集了許多新的資料。一部著作,如果不占有大量資料,就等於無源之水、無本之木。本書論證的問題,都不是空泛的道理,一般都有具體事例或資料作為佐證。例如國外犯罪論,我們是在占有有關國家大量資料的基礎之上,才劃分為兩類的。比如美、德、韓屬於經濟發展、犯罪增長的國家,而日本、瑞士屬於經濟成長、犯罪平穩的國家,這些都不是空洞的論述,而是通過占有大量犯罪統計資料得出的結論。
再如兩種經濟體制下中國犯罪狀況、特點與規律,以及流動人口犯罪劇增、職務犯罪日益突出、青少年犯罪居高波動、女性犯罪比例增加、財產犯罪取代暴力犯罪等結論性的標題,都是在占有大量資料基礎之上得出的結論。
三是理論深度。學術研究有其繼承性,沒有繼承就談不上發展。但是,繼承並不等於簡單的重複。因此,在寫作本書時,我們要求:要儘可能將別人的有關成果蒐集齊全,在認真閱讀的基礎上,歸納總結,根據現實生活中出現的新問題,提出自己的體會與觀點,使本書具有自己的特點,並且要求,本書在學術上一定要有理論深度。所謂在學術上一定要有理論深度,“深度”就在於要求本書決不能是已有犯罪學的翻版,而應在形式與內容上均有創新與突破;在資料方面,既有過去的資料,又要有現實的最新論據,以便縱橫交錯,進行比較研究。然而,比較研究並不是我們的目的,我們的目的是通過比較研究,發現我國在犯罪狀況方面的發展變化、犯罪主體方面的演變、犯罪類型方面演變,以及我們在犯罪治理方面的缺陷與不足,並加以改進和創新,這才是我們的目的。
四是全面系統,突出重點。本書既較為全面地介紹了小康社會的概念及其由來,也介紹了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提出及其基本內涵,更對小康社會與現代化進行了橫向比較,然而這並不是本書的重點,本書的重點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進程中的犯罪問題研究。因此,本書設有國外犯罪論、國內犯罪論、犯罪比較論,以及犯罪防治論等篇、章、節,並且緊密結合實際,突出了市場經濟與犯罪的關係,重點研究了市場經濟條件下犯罪的基本特點與規律。在治理犯罪方面,突出研究了如何改善社會環境和提高人的素質問題,特別研究了如何開展社區矯正,提高矯正質量,以及借鑑國外現代化進程中防治犯罪的經驗,吸取教訓。
通過上述本書特點的介紹,可以清楚地看到,本書既有理論性,又具有實踐性和可操作性。因此,本書不僅可作理論學習的教材,可供高等政法院校以及政法部門和有關單位學習犯罪學之用,而且也是指導中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各級領導和實際工作部門的同志,在實際工作中必備的一本好書,更可以作為廣大人民民眾關注犯罪問題的讀物。
回顧兩年來,我們為了完成這一項目,在強衛同志的指導、市委政法委的支持和市法學會的直接領導下的工作歷程,雖不能說“白手起家”,但是要蒐集國內外大量有關資料,並非輕而易舉之事。在國外資料蒐集方面,我們動用了在國外的多年好友、學生,以及赴國外訪問的學者,等等。在國內資料蒐集方面,在北京市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與幫助下,查閱了公安、檢察、法院等有關部門的有關資料。與此同時,參加課題組的同志,更是不辭辛勞,冒當年“非典”之危險,戰勝酷暑與嚴寒,先後到中國政法大學圖書館、北京大學法學院圖書館、檢察官學院圖書館、北京圖書館和新華書店等處,廣為閱覽,蒐集資料。至於參加課題組的各位學者,在著述中的甘苦,不必多言,但是他(她)們一絲不苟、刻苦鑽研、反覆修改、精益求精的敬業精神,是很值得大力提倡的。
本課題申報、撰稿與出版過程之中,始終得到了來自各方面的熱情關懷與鼎力協助。對此,我們永遠心懷感激之情。特別是強衛同志與市委政法委以及有關實際部門的領導多次參加會議,聽取我們的匯報,並提出指示和具體要求;市法學會會長汪統同志於百忙之中,通覽調研報告和書稿,提出意見,給予我們莫大鼓舞。市法學會不僅多次召開研討會,從提綱到寫作內容進行了討論,而且還派王秀海、趙洪穎等同志組織調研和收集資料並參與列印等具體工作,促使我們如期完成項目並得以付梓。借本書出版之際,一併向他(她)們表達最誠摯的謝意!北京大學出版社副總編輯楊立範同志為本書的編輯出版付出了大量的心血,本書在撰寫過程中,參閱了犯罪學、刑法學界同仁的一些有關論著,也在此對他們致以深深的謝意!
由於我們的學識有限,特別是涉及國內外有關犯罪的一系列問題,書中不妥之處難以避免,真誠地期望得到學界同仁以及讀者諸君的批評指正。
目錄
第一篇 基礎概念論
第一章 小康社會的概念及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大意義
第一節 何謂小康社會,小康社會的思想源起
第二節 中國現代化小康之路的發展
第三節 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大意義
第二章 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提出及其基本內涵
第一節 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奮鬥目標的提出
第二節 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基本內涵
第三章 小康社會與現代化的橫向比較
第一節 現代化範疇的基本含義
第二節 馬克思主義關於現代化的基本理論
第三節 小康社會與現代化的橫向比較
第二篇 國外犯罪論
第四章 經濟發展,犯罪增長
第一節 美國的犯罪狀況
第二節 德國的犯罪狀況
第三節 韓國的犯罪狀況
第五章 經濟成長,犯罪平穩
第一節 日本的犯罪狀況
第二節 瑞士的犯罪狀況
第六章 西方已開發國家現代化進程中的犯罪規律
第一節 社會歷史的發展印證社會各方面因素影響犯罪狀況
第二節 現代化進程中犯罪之所以影響整個社會的主要原因
第三節 經濟和社會的變化推動暴力犯罪占優勢的社會向財產犯罪占優勢的社會轉變,並推動新型犯罪出現;犯罪主體伴隨著發生變化
第三篇 國內犯罪論
第七章 計畫經濟體制下的犯罪狀況、特點與對策
第一節 基本完成社會主義改造時期的犯罪狀況、特點與對策
第二節 開始全面地建設社會主義時期的犯罪狀況、特點與對策
第三節 “十年動亂”時期的犯罪狀況、特點與對策
第八章 市場經濟體制下的犯罪狀況、特點與對策
第一節 粉碎“四人幫”反革命集團以後到1983年“嚴打”以後的犯罪狀況、特點與對策
第二節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犯罪狀況、特點與原因
第九章 我國現代化進程中的犯罪規律
第一節 在社會轉型和政策重大調整時犯罪出現高峰
第二節 從犯罪類型看,經濟犯罪日益增多,新型犯罪不斷出現
第三節 從犯罪主體看,流動人口犯罪劇增,青少年犯罪居高波動,職務犯罪攀升,重新犯罪率增高,老年犯罪、女性犯罪都在上升
第四節 從犯罪區域看,東南西北和城鄉都有明顯差距
第五節 在工業化和城市化的進程中,我國犯罪的發展變化與國外的犯罪規律相一致,同時具有與我國相對應的特點
第十章 城鄉結合部成為流動人口和犯罪的多發地
第一節 流動人口犯罪
第二節 城鄉結合部成為犯罪的多發地
第三節 城鄉結合部的假冒偽劣商品泛濫成災
第十一章 農村社會控制弱化與黑惡勢力興起
第一節 農村黑惡勢力及其主要特點
第二節 農村黑惡勢力向經濟領域的滲透
第三節 農村黑惡勢力向政治領域的滲透
第四節 農村封建宗族勢力的死灰復燃
第五節 農村社會基層組織的弱化
第四篇 犯罪比較論
第十二章 犯罪主體的演變與國外比較
第一節 青少年犯罪的人數激增
第二節 女性犯罪比例增加
第三節 職務犯罪的日益突出
第四節 “有組織犯罪猖獗,黑社會復活了”——從三次“嚴打”看有組織犯罪的醞釀、形成和發展
第十三章 犯罪類型的演變比較
第一節 經濟犯罪取代暴力犯罪的主流趨勢
第二節 恐怖主義犯罪的興起
第三節 毒品犯罪的肆虐
第四節 新型犯罪
第十四章 犯罪原因的演變比較
第一節 犯罪的客觀原因
第二節 犯罪的主觀原因
第五篇 犯罪防治論
第十五章 我國治理犯罪對策——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方針的理論與實踐
第一節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方針的形成與發展
第二節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方針的基本內涵與某些嚴重滯後的具體措施
第三節 打防結合,預防為主,全面貫徹執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方針
第四節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方針的新發展
第十六章 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進程中的犯罪預防戰略
第一節 預防犯罪的目的和方針
第二節 預防犯罪的政策和原則
第三節 預防犯罪規劃
第四節 預防犯罪組織
第十七章 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進程中的犯罪預防與治理方略
第一節 加強犯罪研究,提高決策的科學性
第二節 犯罪猖獗施“重典”是古今中外治理犯罪的規律
第三節 “打防結合,預防為主”使“嚴打”的內容進一步豐富和完善
第四節 加強立法,依法進行市場管理,強化預防和控制犯罪的功能
第五節 強化政府管理職能,抓好巨觀管
第六節 強化保全措施
第七節 收繳武器和炸藥
第八節 防治流動人口犯罪必須建立打、控、管相結合的機制
第九節 組合社會資源,形成預防重新犯罪體系
第十節 加強宣傳教育工作,尤其要加強對流動人口和青少年的法制觀念培養和道德教育
第十一節 搞好基層組織建設,創建安全文明社區,實現社會治安和社會風氣根本好轉
第十八章 開展社區矯正。提高矯正質量
第一節 社區矯正的理論基礎
第二節 社區矯正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
第三節 社區矯正的“北京模式”
第十九章 借鑑、汲取國外現代化進程中防治犯罪的經驗與教訓
第一節 借鑑國外防治犯罪的經驗
第二節 汲取國外防治犯罪的教訓
後記
書評
犯罪的增長是當今全球性問題,正處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征途中的我國,也受到犯罪嚴重化的困擾。本書人人理論和實踐的結合上,對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進程中的犯罪進行了全面深入的研究。本書由基礎概念論、國外犯罪論、國內犯罪論、犯罪比較論和犯罪防治論5篇組成,對於犯罪增長的狀況、原因、規律,以及有效的治理對策等,作出了科學的回答。
中國著名法學家
隨著中國法制進程的加速,中國湧現除了大批優秀的法學人才。對於他們有深刻的了解有助於我們更好的掌握和理解我們國家方針政策,也為法制進程做些貢獻。做知法、懂法的公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