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年經歷
康尼·霍金斯是紐約街球的傳奇,他是比J博士和喬丹更早的飛人,他擁有無與倫比的天賦,但在當打之年,卻曾遭受長期的封殺和冷遇。他是入選名人堂的巨星,他的故事被永遠記入NBA史冊,但他走過的,是一條比其他人更艱辛曲折的籃球之路。
在同時代球員的眼裡,綽號“Hawk”的Connie Hawkins是J博士和Larry Bird之前最有才華的前鋒,他擁有超常的大手、迅猛的突破、穩定的中投、隨心所欲的空中技巧和怪獸級的大力灌籃。然而絕大多數Hawkins的經典時刻都沒能記錄於影像資料中,而只見諸文字和口頭;絕大多數球迷都無緣目睹這位巨星顛峰時期的表演,只能在傳說中遙想其當年的風采。
1942年7月17日,Hawkins出生於紐約布魯克林區Bedford-Stuyvesant的一個貧苦家庭,從小他就顯示出不可思議的籃球天賦。11歲那年,Hawkins在PS 3 Bedford鄉村國小完成了生平第一次扣籃,訊息迅速在鄰裡間傳開,並且越傳越遠,越傳越玄,以至於有人開始相信他是來自外星的超人,能夠克服地球引力。
“一些人認為我即使不能完全擺脫地球引力,也可以減緩它的作用。”Hawkins後來在接受《費城調查者報》訪問時說道。
進入布魯克林男子高中後,Hawkins兩次帶領校隊以不敗戰績奪得紐約市PSAL(Public School Athletic League)的冠軍。他本人則兩次入選紐約市的最佳陣容,並在高中的最後一年,入選由《博覽》(Parade)雜誌評選的全美最佳陣容。與此同時,Hawkins也迅速上升為紐約街球界新的傳奇人物。
Jerry Harkness,前印第安那步行者隊員,曾有幸目睹過高中生Connie Hawkins和偉大的Wilt Chamberlain之間的一場鬥牛,他在回憶時談道:“請相信我,Connie不僅有很好的掌控能力,他還能像J博士一樣完成各種匪夷所思的空中動作,而他的這些表演比J博士早了整整15年。”
1960年,Hawkins高中畢業,儘管學業糟糕,但非凡的籃球天賦仍然使他獲得了大約250所高校的青睞,Hawkins最終選擇就讀於愛荷華大學。而與此同時,一場彌天大禍也正在向他悄悄襲來。
Jack Molinas,前NBA福特韋恩活塞隊隊員,
因為賭球只打了29場職業比賽就被開除,1961年他又被曼哈頓地區檢察官Frank Hogan指控操縱紐約市的籃球比賽。剛剛進入愛荷華大學的一年級生Hawkins作為Molinas的朋友,被帶回紐約傳訊,並被恐嚇有可能鋃鐺入獄。
Hawkins最終沒有收到任何逮捕和起訴,也沒有任何證據能證明他對賭球案知情,Molinas在監獄裡發誓Hawkins對此一無所知,但檢察官Hogan仍然表示Hawkins曾經介紹了一些參與放水的球員給Molinas認識。這件醜聞對Hawkins的打擊幾乎是毀滅性的,流言蜚語接踵而來,他還沒來得及為愛荷華大學打過一場比賽就被校方開除,NCAA禁止其它學校給Hawkins提供獎學金,而日益壯大的NBA聯盟也愛惜名譽,對Hawkins下了封殺令。
無處可去的Hawkins只有回到生地Bedford-Stuyvesant,在布魯克林的露天球場中消磨時間。幸運的是,1961年秋天,哈林籃球隊的老闆Abe Saperstein組織了一個新的籃球聯盟ABL(American Basketball League),19歲的Hawkins得以加入匹茲堡重生隊(Pittsburgh Rens),並以場均27.5分的表現當選為1961-62賽季的MVP。
職業生涯
ABL聯盟僅僅維持了1個半賽季,就在1962年的最後一天宣布倒閉,剛剛看到點希望的Hawkins又面臨下崗失業。1963年2月,Hawkins決定加入哈林籃球隊,到世界各地表演花式籃球,這不是真正的籃球比賽,但是走投無路的Hawkins需要一份職業來餬口。
“當時我根本找不到其它工作,至少那還是一個機會。”1992年,Hawkins在入選名人堂後回憶道。
1967年,又一個新的籃球聯盟ABA(American Basketball Association)成立了,其總裁為前NBA傳奇巨星George Mikan,25歲的Hawkins加盟成為匹茲堡風笛者隊(Pittsburgh Pipers)的一員。ABA有一些另類和前衛,但它擁有很多偉大的球員,它和哈林籃球隊的性質完全不同,也比ABL龐大得多,這是一個真正的職業籃球聯盟。
ABA非常注重吸收有才華的球星,NBA新科得分王Rick Barry就從聖佛朗西斯科勇士跳槽到ABA的奧克蘭橡木隊,不過NBA的一紙訴狀,導致法院判決他第一個賽季不能代表橡木隊參賽。Barry的缺席客觀上成就了Hawkins在處子賽季的一支獨秀。
1967-68賽季,Hawkins帶領風笛者在常規賽中取得54勝24負,排名全聯盟第一,並在季後賽中先後擊敗印第安那步行者、明尼蘇達麝香和紐奧良海盜,奪取了ABA的首個總冠軍。Hawkins常規賽場均貢獻26.8分13.5個籃板,分列得分榜和籃板榜的第1和第2,同時他的投籃命中率也高達51.9%,僅次於隊友Tom "Trooper" Washington,排名全聯盟第2。Hawkins的卓越表現使他當選為ABA的首位MVP,並和Doug Moe、Mel Daniels、Larry Jones、Charlie Williams一起入選了年度最佳陣容一隊。
隨後一個賽季,風笛者從匹茲堡搬至明尼蘇達。Hawkins受到膝傷的困擾,僅僅出戰了47場常規賽,但仍有場均30.2分11.4個籃板的表現,兩項數據分列聯盟的第2和第5位(復出的Barry以場均34.0分成為得分王)。1969年,Hawkins再次入選ABA年度最佳陣容一隊。
而對Hawkins而言,1969年無疑還有更為特殊的意義。儘管在ABA風光無限,但Hawkins從未放棄過對NBA的追求,這一年發生的一件事,使他等待多年的NBA夢想終於出現轉機。
從1966年開始,Hawkins就在兩位律師朋友——David和Littman的幫助下,對NBA的禁令提出反壟斷訴訟,但卻一直杳無音信。直到1969年5月16日,《生活》(Life)雜誌的一篇文章為他提供有力聲援,文章指出Hawkins在當年的賭球醜聞中是完全清白的,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表明他與該案有牽連。當時Hawkins還只是一個不滿20並且受到驚嚇的孩子,為了平息無休止的盤問,才被迫同意檢察官的一些揣測。文章發表後鏇即掀起軒然大波,最終NBA總裁J. Walter Kennedy向Hawkins賠付129.5萬美金,並取消了對他的禁令。
兩支成立不久的新軍——菲尼克斯太陽和西雅圖超音速經過猜硬幣後,太陽幸運地贏得了對Hawkins的擁有權。而被NBA封殺近10年的Hawkins對往事表現得非常大度,他在接受記者Ron Rapoport採訪時說道:“我太高興了,終於可以到NBA打球,我沒有絲毫的怨恨和苦澀。當我拿到太陽隊球衣時,興奮得只想立刻上場比賽。”
1969-70賽季,27歲的NBA新秀Connie Hawkins帶領太陽在常規賽中取得39勝43負,比前一個賽季足足多勝了23場,並且歷史性地殺入季後賽。Hawkins場均貢獻24.6分10.4個籃板4.8次助攻,成為太陽隊史上第一位入選年度最佳陣容的球員。
常規賽的最後一場,太陽對陣Elvin Hayes領銜的聖地亞哥火箭,Hawkins獨攬44分20個籃板,並在最後時刻投中壓哨球,幫助太陽以130-129反敗為勝。他在回憶這場比賽時說道:“上半場我們落後了大概有20分,中場休息時,我和Paul Silas最後兩個走出更衣室,Paul看著我說,"你是我們球隊的巨星,是我們的希望,現在該是你體現能力的時候了。"他真的鼓舞了我,我把他說的全都記在心裡,那也許是我一生中打得最好的半場比賽。當我投中那個致勝的壓哨球時,感覺整個人都被耗盡了,再也沒有一絲力氣。”
由於早年在露天硬地球場上打了太多比賽,以及在籃筐上華麗霸道的表演方式,導致Hawkins的雙膝過早出現衰老和磨損。隨後兩個賽季,他的狀態逐漸開始下滑,但仍有場均20.95分8.68個籃板4.20次助攻的貢獻。對於絕大多數球員而言,這也許已是相當完美的數據了,然而一些記者卻認為低於Hawkins的能力和名聲,於是撰文批評Hawkins缺少鬥志,認為他已經失去了當年在ABL,ABA,甚至紐約街頭打球時的激情。
不過Hawkins的對手們並不同意這種觀點。“如果Connie Hawkins真的變慢了,”底特律活塞的主帥Ray Scott在接受《西雅圖時報》採訪時說道:“我希望他能在和我們比賽時表現出來。”
1972-73賽季,年屆30的Hawkins場均得到16.1分8.5個籃板4.1次助攻,連續第四次同時也是最後一次入選NBA全明星陣容。此時他已經不復縱橫飛躍、騰挪疾突的神勇,更多是依靠經驗和智慧在打球。1973-74賽季,Hawkins在為太陽打了8場比賽後,就被送往洛杉磯湖人隊 。兩年後,他又被交易至亞特蘭大老鷹隊
,並在那裡渡過最後一個賽季。1976年,33歲的Hawkins宣布告別其職業生涯,在他為NBA效力的7個賽季中,場均得到16.5分8.0個籃板4.1次助攻。
1976年11月19日,Hawkins的42號球衣在鳳凰城退役。1992年,50歲的Hawkins入選Naismith籃球名人堂,這是對他在籃球史上傑出成就的最高肯定,也是對他所經歷的歧視和坎坷的最好補償。
球隊經歷
1961-63年效力於匹茲堡刃隊;
1962年入選ABL聯盟全明星第一隊;
1962年評為ABL年度MVP(時年19歲);
在進入ABA第一年就評為MVP並在當年帶領明尼蘇達笛手隊得到了該隊第一個ABA總冠軍;
1963-67年為哈倫明星表演隊成員;
1968-69年效力於明尼蘇達笛手隊;
1969-73年效力於菲尼克斯太陽隊,1992年出任該隊公關代言人;
1967-68年效力於明尼蘇達笛手隊;
1968和1969年兩次入選ABA全明星第一隊;
1970年入選NBA最佳陣容第一隊,也是菲尼克斯太陽隊歷史上第一位球員入選
菲尼克斯太陽隊歷史上第一位入選名人堂的球員;
四次NBA全明星(1970-73);
1973-75年效力於洛杉磯湖人隊;
1975-76年效力於亞特蘭大老鷹隊;
當年張伯倫退役時把霍金斯列為了他20年職業生涯中所面對的最佳的15個對手之一;
生涯數據
賽季 | 球隊 | 出場 | 時間 | 投籃 | 命中 | 出手 | 罰球 | 命中 | 出手 | 籃板 | 助攻 | 搶斷 | 蓋帽 | 失誤 | 犯規 | 得分 |
75-76 | 亞特蘭大老鷹 | 74 | 25.8 | 44.7% | 3.2 | 7.2 | 71.2% | 1.8 | 2.6 | 6.0 | 2.9 | 1.1 | 0.6 | 2.3 | 8.2 | |
74-75 | 洛杉磯湖人 | 43 | 23.9 | 42.9% | 3.2 | 7.5 | 68.7% | 1.6 | 2.3 | 4.6 | 2.8 | 1.2 | 0.5 | 2.7 | 8.0 | |
73-74 | 總計 | 79 | 34.9 | 50.1% | 5.1 | 10.2 | 76.1% | 2.4 | 3.2 | 7.2 | 5.2 | 1.4 | 1.0 | 2.8 | 12.6 | |
73-74 | 洛杉磯湖人 | 71 | 35.7 | 50.2% | 5.2 | 10.3 | 77.2% | 2.4 | 3.2 | 7.4 | 5.3 | 1.5 | 1.1 | 2.9 | 12.8 | |
73-74 | 菲尼克斯太陽 | 8 | 27.9 | 48.6% | 4.5 | 9.3 | 66.7% | 2.3 | 3.4 | 5.4 | 3.5 | 1.0 | 0.4 | 2.5 | 11.3 | |
72-73 | 菲尼克斯太陽 | 75 | 36.9 | 47.9% | 5.9 | 12.3 | 79.7% | 4.3 | 5.4 | 8.5 | 4.1 | 3.1 | 16.1 | |||
71-72 | 菲尼克斯太陽 | 76 | 36.8 | 45.9% | 7.5 | 16.4 | 80.7% | 6.0 | 7.4 | 8.3 | 3.9 | 3.1 | 21.0 | |||
70-71 | 菲尼克斯太陽 | 71 | 37.5 | 43.4% | 7.2 | 16.6 | 81.6% | 6.4 | 7.9 | 9.1 | 4.5 | 2.8 | 20.9 | |||
69-70 | 菲尼克斯太陽 | 81 | 40.9 | 49.0% | 8.8 | 17.9 | 77.9% | 7.1 | 9.1 | 10.4 | 4.8 | 3.5 | 24.6 | |||
68-69 | 明尼蘇達風笛手(ABA) | 47 | 39.4 | 51.1% | 10.6 | 20.7 | 76.7% | 9.0 | 11.8 | 11.4 | 3.9 | 3.3 | 3.5 | 30.2 | ||
67-68 | 匹茲堡風笛手(ABA) | 70 | 44.9 | 51.9% | 9.1 | 17.5 | 76.4% | 8.6 | 11.3 | 13.5 | 4.6 | 2.9 | 3.5 | 26.8 |
獲獎記錄
1次當選ABL MVP (1962年);
1次入選ABL全明星陣容(1962年);
1次ABA常規賽得分王(1968年);
1次當選ABA常規賽MVP(1968年);
1次當選ABA季後賽MVP(1968年);
1次ABA總冠軍(1968年);
2次入選ABA最佳陣容一隊(1968,1969年);
1次入選ABA全明星陣容 (1968年);
1次入選NBA最佳陣容一隊(1970年);
4次入選NBA全明星陣容 (1970-1973年);
1992年奈·史密斯籃球名人紀念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