庫爾勒經濟技術開發區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承擔依法規範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責任,負責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和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 (十)負責商標監督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按規定組織著名商標的認定、馳名商標的推薦和保護工作。 (十二)負責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經營行為的服務和監督管理。

機構簡介

根據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關於機構設定的有關規定,設立庫爾勒經濟技術開發區工商行政管理局(規格科級)。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屬機構。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自治區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不再直接辦理與企業、個體工商戶有關的評比達標活動和廣告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工作。
(三)加強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與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監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職責;加強和完善工商行政執法,構建市場監督管理長效機制。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的有關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針政策及有關法規,擬定有關工商行政管理規範性檔案及具體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並監督管理,承擔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的責任。
(三)承擔依法規範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責任,負責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和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
(四)承擔監督管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和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的責任,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按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指導消費者諮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路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五)承擔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的責任,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
(六)負責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方面的反壟斷執法工作(價格壟斷行為除外)。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
(七)負責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
(八)依法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負責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督管理拍賣行為,負責依法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
(九)指導廣告業發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負責商標監督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按規定組織著名商標的認定、馳名商標的推薦和保護工作。
(十一)組織指導企業、個體工商戶、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研究分析並依法發布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基礎信息、商標註冊信息等,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十二)負責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經營行為的服務和監督管理。
(十三)領導全局工商行政管理業務工作。
(十四)承辦巴郭楞蒙古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庫爾勒經濟技術開發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庫爾勒經濟技術開發區工商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組教科、計畫財務科、信息監督管理科)(2)
承擔局黨組的日常工作和局機關的政務工作;負責機關文電、信息、檔案、統計、保密、機要、信訪和會議組織、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系統精神文明、綜合治理、新聞發布等工作;指導工商學會工作;負責局機關後勤服務工作。擬定財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預算的編制和執行及決算審查編報;負責監督、指導、管理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財務收支活動;負責管理資產、基建、裝備、養老保險等工作。負責信息網路經營行為的監督管理;指導信息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信息化建設、網路建設及套用軟體開發,信息化培訓等。負責本局的勞動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領導班子、基層組織及隊伍建設等工作;組織實施評選表彰、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本局離退休幹部的服務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監察室)(2)
貫徹執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負責工商行政管理規範性檔案的法律審查、備案;組織開展工商行政執法監督和聽證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賠償工作;組織法制宣傳培訓;指導本局行政執法行為監督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
(三)企業註冊登記科(2)
貫徹執行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個體工商戶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組織指導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工作;審查核准冠巴州行政區劃的企業名稱,承擔規定範圍內的企業登記註冊工作;承擔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登記註冊信息庫的建立、維護和有關登記註冊信息的分析、公開工作。
(四)企業、市場、契約、商標、廣告、消保監督管理科(2)
貫徹執行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指導組織各類內資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的日常監管和年檢驗照工作;組織、指導企業、個體工商戶信用分類管理工作;查處違反登記管理法律法規的違法行為,取締無照經營;承擔庫爾勒經濟技術開發區發展非公有制經濟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貫徹執行規範市場秩序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承擔規範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工作;承擔監督管理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工作;組織指導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市場專項治理工作。承擔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經紀人、拍賣行為工作;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
貫徹執行商標、廣告監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依法查處商標侵權及假冒案件和商標使用中的違法行為,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監督管理商標印製行為;指導商標代理組織和商標代理人的工作;按規定組織著名商標的認定和馳名商標的推薦;組織、指導監督管理廣告活動;組織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指導廣告審查機構的工作。
貫徹執行保護消費者權益和12315投訴申訴舉報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承擔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管理工作;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建立健全12315投訴申訴舉報網路;統一調度指揮和督導受理案件的分流反饋工作;承擔指導消費者諮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路體系建設工作。指導消費者協會工作。
(五)食品流通監督管理科(2)
貫徹執行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組織實施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檢查、質量監測及相關市場準入制度;承擔流通環節食品安全重大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和食品安全案件查處工作。
(六)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執法隊(2)
貫徹執行有關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直銷監督管理和禁止傳銷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監督管理有關反壟斷執法、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工作;查處市場中的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違法直銷和傳銷及其他經濟違法案件。

人員編制

庫爾勒經濟技術開發區工商行政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為16名,其中:局領導職數4名(含紀檢組長)。
核定後勤事業編制1名,全額預算管理。

其他機構

(一)園區工商所,規格為股級,核定行政編制10名。主要職責:庫爾勒經濟技術開發區內庫尉公路以東到庫塔乾渠以北等區域的工商行政管理管理工作;
(二)西尼爾鎮工商所,規格為股級,核定行政編制8名。主要職責:庫尉公路以西,沿石化大道至石化路、南環路到飛機場、庫塔乾渠以南至西尼爾鎮等區域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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