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信息
【名稱】座上贈盧判官
作品原文
把酒承花花落頻,花香酒味相和春。
莫言不是江南會,虛白亭中舊主人。
作者簡介
白居易生於“世敦儒業”的中小官僚家庭。生地鄭州新鄭(今河南新鄭縣)。11歲起,因戰亂顛沛流離五、六年。少年時讀書刻苦。貞元十六年(800)中進士,十八年,與元稹同舉書判拔萃科。二人訂交。以後詩壇元白齊名。十九年春,授秘書省校書郎。元和元年(806),罷校書郎,撰《策林》75篇,登“才識兼茂明於體用科”,授縣尉。作《觀刈麥》《長恨歌》 《池上》。元和二年回朝任職,十一月授翰林學士,次年任左拾遺。四年,與元稹、李紳等倡導新樂府運動。五年,改京兆府戶曹參軍。他此時仍充翰林學士,草擬詔書,參與國政。他能不畏權貴近臣,直言上書論事。元和六年,他因母喪居家,服滿,應詔回京任職。十年,因率先上疏請急捕刺殺武元衡兇手,被貶江州(今江西九江)司馬。次年寫下《琵琶行》。開始“吏隱”,在廬山建草堂,思想從“兼濟天下”轉向“獨善其身”,閒適、感傷的詩漸多。元和十三年,改忠州刺史,十五年還京,累遷中書舍人。因朝中朋黨傾軋,於長慶二年(822)請求外放,先後為杭州、蘇州刺史,頗得民心。文宗大和元年(827),拜秘書監,明年轉刑部侍郎,四年,定居洛陽。後歷太子賓客、河南尹、太子少傅等職。會昌二年(842)以刑部尚書致仕。在洛陽以詩、酒、禪、琴及山水自娛,常與劉禹錫唱和,時稱劉白。會昌四年,出資開鑿龍門八節石灘以利舟民。75歲病逝,葬於洛陽龍門香山琵琶峰,李商隱為其撰寫墓志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