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
根據一定的教育目的,結合年齡特點,規定學前教育機構對幼兒進行教育和教養的具體目標、任務和內容的檔案。
19世紀30年代 ,德國教育家 F.W.A.福祿貝爾創立“幼稚園”,建立了教學遊戲和各種作業體系,並提出進行遊戲和作業的方法。19世紀末20世紀初,義大利教育家M.蒙台梭利制訂了以感官訓練為基礎的學前教育的教學體系。資本主義國家沒有統一的公共學前教育制度,因此沒有全國統一的教育大綱,各種不同性質的大綱反映了各自不相同的教育觀點。蘇聯於1932年頒發了第一個國家統一的幼稚園教育大綱草案。1938年出版了《幼稚園教養員工作指南》,後又經多次修訂。1959年由俄羅斯聯邦教育科學院和蘇聯醫學科學院共同制訂了幼稚園教育大綱,1978年出版了第 8次修訂本。
中國現行的幼稚園教育綱要(施行草案),是教育部1981年10月制訂的。它的主要內容有:①年齡特徵與教育任務。規定學前時期兒童身心發展的 3個年齡階段,即3~4歲(小班),4~5歲(中班),5~6歲(大班);提出幼稚園的教育任務是向3~6歲的幼兒進行體、德、智、美全面發展的教育,使其身心健康活潑地成長,為入國小作好準備,為造就一代新人打好基礎。②教育內容和要求。規定幼稚園的教育內容分為生活衛生習慣、體育活動、思想品德、語言、常識、計算、音樂、美術等 8個方面。③教育手段。提出遊戲、體育活動、作業、觀察、勞動、娛樂等活動方式,作為幼稚園完成教育任務的手段,以防止幼稚園教育的國小化、成人化。
中國幼稚園教育大綱的編制原則是:內容要符合共產主義思想教育的原則,具有思想性;根據幼兒各年齡階段身心發展的特點,保證教材編排的科學性和系統性;保證幼兒階段教育的完整性和學前教育同國小教育的連貫性;以及通過遊戲、作業和力所能及的勞動等活動進行生動、具體的教育等。
按照現代學前教育理論與實踐的發展水平,要求把幼兒作為一個具有多種表現的完整個性來對待,教育工作要成為一個完整的綜合培養過程。為了實現幼稚園教育大綱的要求,教養員要深入研究幼兒身心發展的年齡特徵和個性特徵,對幼兒的遊戲、勞動、學習和生活進行有明確目的的指導,使幼兒的體、德、智、美諸方面在各年齡階段都得到全面的良好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