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出版社: 黨建讀物出版社; 第1版 (2007年4月1日)
平裝: 415頁正文語種: 漢語
開本: 32
ISBN: 9787800989018
內容簡介
《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政策法規檔案選編》本著全面、系統、準確、實用的原則,主要收錄了近年來出台的、現行有效的、實際工作中經常運用的有關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性檔案。在編排體例上,以《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綱要》為統領,將收錄的政策法規檔案分為三大類:黨政幹部制度改革類、國有企業人事制度改革類和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類。除黨政幹部制度改革部分先收錄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試行)外,其餘的政策法規檔案均按頒布時間順序收錄。
目錄
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綱要(中共中央辦公廳2000年6月23日印發)
黨政幹部制度改革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2005年4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2005年4月2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三十五號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中共中央2002年7月9日印發)
關於《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若干問題的答覆意見(一)(中共中央組織部辦公廳2003年4月3日印發)
關於《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若干問題的答覆意見(二)(中共中央組織部辦公廳2005年6月28日印發)
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中共中央2003年12月31日印發)
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試行)(中共中央2006年1月21日印發)
黨政領導幹部考核工作暫行規定(中共中央組織部1998年5月26日印發)
關於推行黨政領導幹部任前公示制的意見(中共中央組織部2000年12月14日印發)
黨政領導幹部任職試用期暫行規定(中共中央組織部2001年2月6日印發)
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檢查辦法(試行)(中共中央辦公廳2003年6月19日印發)
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共中央組織部關於對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進行清理的通知(2004年1月13日)
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幹部工作暫行規定(中共中央辦公廳2004年4月8日印發)
黨政機關競爭上崗工作暫行規定(中共中央辦公廳2004年4月8日印發)
黨的地方委員會全體會議對下一級黨委、政府領導班子正職擬任人選和推薦人選表決辦法(中共中央辦公廳2004年4月8日印發)
黨政領導幹部辭職暫行規定(中共中央辦公廳2004年4月8日印發)
關於黨政領導幹部辭職從事經營活動有關問題的意見(中共中央辦公廳2004年4月8日印發)
關於加強組織部門幹部監督工作的意見(中共中央組織部2005年9月23日印發)
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關於對黨員領導幹部進行誡勉談話和函詢的暫行辦法》(中共中央辦公廳2005年12月19日印發)
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關於黨員領導幹部述職述廉的暫行規定》(中共中央辦公廳2005年12月19日印發)
黨政領導幹部職務任期暫行規定(中共中央辦公廳2006年6月10日印發)
黨政領導幹部交流工作規定(中共中央辦公廳2006年6月10日印發)
黨政領導幹部任職迴避暫行規定(中共中央辦公廳2006年6月10日印發)
體現科學發展觀要求的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試行辦法(中共中央組織部2006年7月3日印發)
公務員考核規定(試行)(中共中央組織部人事部2007年1月4日印發)
國有企業人事制度改革
關於加強中外合資企業中方國有股權代表及高級經營者管理工作的意見
(中共中央組織部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財政部2000年12月4日印發)
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人事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深化國有企業內部人事、勞動、分配製度改革的意見(2001年3月13日)
國有重要骨幹企業領導人員任職和公務迴避暫行規定(中共中央組織部中共中央企業工作委員會2001年4月30日印發)
國務院國資委關於加強和改進中央企業人才工作的意見(中共國資委委員會2004年6月17日印發)
“十一五”中央企業人才隊伍建設規劃綱要(中共國資委委員會2006年7月17日印發)
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暫行辦法(2003年10月21日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第8次主任辦公會議審議通過2006年12月30日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第46次主任辦公會議修訂)
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
關於加快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見(中共中央組織部人事部2000年7月21日印發)
關於深化科研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中共中央組織部人事部科學技術部2000年3月30日印發)
……
文摘
四、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
19.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點和基本要求
圍繞實施科教興國戰略,適應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的要求,以推行聘用制和崗位管理制度為重點,逐步建立適應不同類型事業單位特點的人事管理制度,形成有利於優秀人才成長和發揮作用的用人機制和重實績、重貢獻的分配機制,建設高素質的科學技術幹部隊伍。
20.推行聘用制度
破除事業單位目前實際存在的幹部身份終身制,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單位與職工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聘用契約,明確雙方的責任、義務和權利。制定《事業單位聘用制條例》。保障單位用人權和職工擇業權的落實,保護單位和職工雙方的合法權益。合理安置未聘人員。
21.建立和推行崗位管理制度
對不同類型的事業單位領導人員,區別情況分別實行聘任、選任、委任、考任。在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的選拔任用中引進競爭機制。建立健全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的任期目標責任制,加強對任期目標完成情況的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