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電介紹
平陽縣廣播電視台是平陽縣調頻廣播電台、平陽縣電視台、平陽縣有線電視台合併後的縣政府直屬正科級全民、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全台共有在編人員315名。
1977年8月,平陽縣電視轉播台建立,1986年更名為平陽縣電視台,開始播出自辦節目。1994年5月,平陽縣有線電視台建立。1998年10月,原平陽縣廣播電視局和平陽縣電視台、平陽縣調頻廣播電台、平陽縣有線電視台合併為一個單位,即“平陽縣廣播電視局(台)”,實行一套班子兩塊牌子運作。2007年10月,行政局劃歸到文化新聞出版局,平陽縣廣播電視(局)台撤局為一塊牌子,即“平陽縣廣播電視台”。
平陽縣廣播電視台自辦電視頻道2個、廣播頻率1個;廣播、電視節目信號覆蓋全縣包括內陸和海島在內的所有鄉鎮。2009年9月,數位電視開通,全縣在冊有線數位電視用戶18.6萬戶。
2015年4月,按照《平陽縣委辦公室 縣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平陽縣廣播電視有線網路“一省一網”整合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平委辦〔2013〕174號)檔案要求,縣廣播電視台組織實施了台網分離,即電視信號傳輸網路從廣播電視台剝離,另外成立平陽縣華數廣電網路有限公司。
單位領導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縣廣播電視台編制232名。
領導職數:台長1名,副台長3名;總工程師1名;中層領導職數28名。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姓 名 | 單位及現任職務 | 性別 | 民族 | 出生 年月 | 籍貫 | 入黨 時間 | 參加工作時間 | 全日制學歷 | 在職學歷 | 任現職時間 | 任現職級時間 |
莊治中 | 台長、黨組副書記兼宣傳部副部長 | 男 | 漢 | 1963.02 | 平陽昆陽 | 1992.11 | 1982.07 | 中專 | 大專 | 2007.02 | 2007.02 |
翁錫春 | 副台長、黨組成員 | 男 | 漢 | 1965.05 | 平陽昆陽 | 1986.11 | 1983.10 | 大專 | 2005.07 | 2002.10 | |
項顯楚 | 副台長、黨組成員 | 男 | 漢 | 1971.12 | 平陽昆陽 | 1993.03 | 1990.03 | 中專 | 大專 | 2005.07 | 2005.07 |
陳鳳武 | 副台長、黨組成員 | 男 | 漢 | 1972.02 | 平陽榆洋 | 2000.04 | 1993.08 | 中專 | 大學 | 2006.03 | 2006.03 |
王 挺 | 副台長、黨組成員 | 男 | 漢 | 1975.11 | 平陽麻步 | 1998.02 | 1996.08 | 大專 | 大學 | 2007.04 | 2007.04 |
李慶華 | 總工程師(副科) | 男 | 漢 | 1966.12 | 平陽鰲江 | 1994.03 | 1988.09 | 大專 | 2009.12 | 2009.12 | |
李毅軍 | 黨組成員 | 男 | 漢 | 1962.08 | 平陽宋橋 | 1983.01 | 1979.12 | 高中 | 大學 | 2007.04 | 2007.04 |
以上來源
電視台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
一、主要職責
(一)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依法辦台,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不斷提高節目質量;
(二)制定廣播電視台發展規劃,不斷促進廣播電視事業發展;
(三)負責對廣播電視台及各鄉鎮廣播電視站人、財、物的統一管理,建立財務審核制度、廣告價格協調製度、設備採購制度,把好人員進出關;
(四)不斷深化人事制度、分配製度、幹部任用制度等內部改革;
(五)負責實施全縣廣電公用設施的改造和建設,管理運行電台、電視台、有線電視網路,以確保完成中央、省和市級廣播電視節目的傳播任務以及本地節目的製作、播出、傳輸覆蓋任務;
(六)配合縣委宣傳部按規定對中層以上幹部實施管理;
(七)配合做好廣電從業人員職稱評審工作;
(八)完成縣委、縣政府下達的有關工作任務。
二、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縣廣播電視台設6個職能科(室)和6箇中心:
(一)辦公室
負責處理全台日常黨政事務,做好調查研究,督辦台黨組會、台長辦公會決定的重要事項;綜合協調各科室、中心、中心站、轉播台的有關工作;負責黨組理論中心組學習,協助台領導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和幹部職工隊伍建設;負責全系統的機構編制和幹部職工的考核考察、任免、工資、福利以及計畫生育、教育培訓等,負責幹部職工錄用調配、專業技術職務評聘、退休的審查報批及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會議、文秘、保密、信訪、信息督查、文明創建、檔案管理、車輛管理、後勤服務和物業管理等工作;負責廣播電視法律法規和政策宣傳,制定綜合治理、內部治安、消防和網路設施保衛等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並實施監督檢查;負責制定重大突發性事件的預防處理方案;負責普法宣傳教育、禁毒等工作;協助公安機關完成內部安全保衛工作,管理集體戶口和暫住人員。
(二)總編室
負責落實黨和國家的宣傳方針、政策,把握宣傳基調和輿論導向,提出貫徹廣播電視宣傳政策的指導意見,實施對廣播電視的宣傳管理與監督;負責台編委會的日常工作,編髮各類重要宣傳信息簡報;負責廣播電視宣傳業務指導,組織評選優秀年度廣播電視作品、論文以及廣播電視節目監聽、監視工作,不定期刊發視聽評議內容;負責對各頻道播出節目考評、計分,制訂和把握對各檔節目收購價,確定獎罰;負責廣播電視節目庫的管理和整套節目的編排,指導並監督廣播電視宣傳管理規章制度的執行,負責廣告契約管理並監督廣告契約執行情況以及廣告內容的審查。
(三)總工室
負責制訂全縣廣播電視技術發展規劃、有關管理規章制度和工程招投標工作,制定和組織實施廣播電視節目安全播出方案,執行廣播電視技術政策、規定、標準;負責廣播電視系統的技術評優工作和頻率、頻道使用的調整和申報;負責全台有線電視網路安全監察工作和對重大技術事故的調查上報工作,編制年度設備、器材使用計畫;負責全台設備、器材的質量把關和有線電視網路、工程建設的審核驗收工作;負責工程招標的有關工作。
(四)財務科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稅收、國有資產、財務、會計、審計、統計等法律、法規;負責全台財務管理,編制並執行廣播電視事業經費年度預算計畫並做好年終決算,建立健全各項財務制度;負責全台各項經費收支和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監督檢查廣播電視各項規費的收繳、使用和台所屬各單位財務制度執行情況,指導各部門單位年終材料清倉工作,參與重大建設項目、採購項目、投資項目和廣告經營項目的評估和審核工作;負責全台財產保險的申報和理賠工作,做好每月財務分析;負責內部財務審計工作,為台領導班子提供可靠的財務決策服務和財務保障。
(五)技術科
負責全台廣播電視設備的技術維護工作,確保設備正常運轉和廣播電視的安全優質播出;負責廣播電視采、編、播設備設施管理和調配工作。
(六)事業管理科
負責全縣有線廣播電視網路的報修、報裝、移機、斷戶等業務數據的統計工作;負責全縣有線廣播電視網路(各中心站)入網費、視聽維護費等費用數據的統計工作;負責全縣有線廣播電視、信號的安全傳輸網路幹線維護搶修以及全縣有線電視網路光纜熔接工作;負責全縣無線廣播電視信號轉播工作;負責建立各中心站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對各中心站的技術考核工作;負責受理全縣有線廣播電視用戶的諮詢、投訴和全台的信息化建設。
(七)廣播中心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新聞宣傳方面的方針、政策,貫徹上級宣傳工作部署,保質保量完成縣委、縣政府各項中心工作的廣播宣傳任務,堅持正確輿論導向,把握宣傳基調,做好日常宣傳管理工作;經批准確定本中心自辦欄目的定位、結構和形式,打造精品欄目、優秀節目和頻道品牌;落實台編委會議精神,制訂廣播宣傳報導計畫;負責縣委、縣政府重大時政、民生等宣傳專題節目的製作和對外宣傳節目的製作和交流;負責大型經濟社會、文體活動廣播節目的採制或直播;根據經濟目標責任制,制定內部分配方案和建立獎優罰劣制度,並做到資金合理使用;根據人員編制,科學設定工作崗位,並負責對人員進行日常管理。
(八)新聞中心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新聞宣傳方面的方針、政策,貫徹上級宣傳工作部署,保質保量完成縣委、縣政府各項中心工作的電視宣傳任務,堅持正確輿論導向,把握宣傳基調,做好日常宣傳管理工作;經批准確定本中心自辦欄目的定位、結構和形式,打造精品欄目、優秀節目和頻道品牌;落實台編委會議精神,制訂新聞綜合宣傳報導計畫,負責縣委、縣政府重大時政等宣傳專題節目的製作和對外宣傳節目的製作和交流;負責大型經濟社會活動電視節目的攝製;根據經濟目標責任制,制定內部分配方案和建立獎優罰劣制度,並做到資金合理使用;根據人員編制,科學設定工作崗位,並負責對人員進行日常管理。
(九)節目中心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廣播電視宣傳方面的方針、政策,貫徹上級宣傳工作部署,圍繞縣委、縣政府各項中心工作開展娛樂生活相關的電視宣傳,堅持正確輿論導向,把握宣傳基調,做好日常宣傳管理工作;經批准確定本中心自辦欄目的定位、結構和形式,打造精品欄目、優秀節目和頻道品牌;落實台編委會議精神,制訂娛樂生活宣傳報導計畫,負責本縣重大文化、娛樂等文體活動宣傳專題節目的製作和交流;根據經濟目標責任制,制訂內部分配方案和建立獎優罰劣制度,並做到資金合理使用;根據人員編制,科學設定工作崗位,並負責對人員進行日常管理。
(十)工程建設中心
負責承接全縣廣播電視工程設計、施工和建設;組織實施有線電視、數位電視、移動電視等系統、線路的設計、安裝、調試等工作;負責工程建設的諮詢服務及設備、器材的銷售等工作。
(十一)採購中心
協助做好廣播電視器材招投標工作;負責全台廣播電視設備器材、“政府採購”以及日常辦公用品的採購工作和倉庫管理工作。
(十二)廣告中心
貫徹黨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按照本台的工作部署,依法擬訂廣播電視廣告經營方案;負責廣播、電視媒體廣告的組織、策劃、製作等事務;合法經營。
三、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縣廣播電視台編制232名。
領導職數:台長1名,副台長3名;總工程師1名;中層領導職數28名。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四、派出機構
設昆陽、鰲江、水頭、蕭江、麻步、騰蛟、山門、南麂8個廣播電視中心站和水頭、南麂2個電視轉播台。
(一)廣播電視中心站
各廣播電視中心站為全民、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其主要職責是:宣傳黨和政府的各項方針、政策及法規,傳送轉播好中央台、省台及其他上級台、平陽台的廣播電視節目,負責維護本區域的廣播電視網路及設備,保證線路暢通和設備正常運行,負責對轄區區域網路絡發展規劃的制定和實施,負責轄區內的有線電視視聽維護費收繳、初裝、移機、建檔及相關業務的辦理工作,並做好轄區內有線電視用戶的發展工作,提高有線電視覆蓋面和入戶率,負責轄區內有線電視網路的安全監察工作,負責制定中心站的一系列規章制度,加強內部的管理和考核,抓好隊伍建設和文明創建工作,編制本站年度經費計畫。
各中心站編制、領導職數及管轄區域:
廣播電視台昆陽中心站:編制28名,配主任1名、副主任2名;管轄昆陽鎮、宋橋鎮、鄭樓鎮、宋埠鎮、榆?鎮;
廣播電視台鰲江中心站:編制28名,配主任1名、副主任2名;管轄鰲江鎮、錢倉鎮、西灣鄉、梅溪鄉、梅源鄉;
廣播電視台水頭中心站:編制26名,配主任1名、副主任2名;管轄水頭鎮、鳳臥鎮、南湖鄉、鬧村鄉、朝陽鄉;
廣播電視台蕭江中心站:編制11名,配主任1名、副主任1名;管轄蕭江鎮;
廣播電視台麻步中心站:編制11名,配主任1名、副主任1名;管轄麻步鎮、桃源鄉;
廣播電視台騰蛟中心站:編制12名,配主任1名、副主任1名;管轄騰蛟鎮、鶴溪鎮、鳳巢鄉、龍尾鄉;
廣播電視台山門中心站:編制15名,配主任1名、副主任1名;管轄山門鎮、南雁鎮、順溪鎮、曉坑鄉、懷溪鄉、維新鄉、青街鄉、吳?鄉;
廣播電視台南麂中心站:編制3名,配主任(副主任)1名;管轄南麂鎮。
(二)水頭電視轉播台
負責本縣北港地區廣播電視節目無線覆蓋;負責轉播中央電視台一套、浙江衛視和平陽電視台、平陽人民廣播電台節目;負責本台轉播設備設施的維護修理,確保廣播電視信號正常轉播;完成縣台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水頭電視轉播台為全民、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編制12名,配台長(副台長)1名。
(三)南麂電視轉播台
負責南麂(島)全鎮電視節目無線覆蓋,負責轉播中央電視台一套、浙江衛視和其他省台電視節目。負責本台轉播設備設施的維護修理,確保電視信號正常轉播。完成縣台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南麂電視轉播台為全民、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編制7名,配台長(副台長)1名。
五、其他
原機構、編制隨文撤銷,現有人員經費來源形式等保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