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1、貫徹實施黨和國家的衛生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研究制訂全市衛生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衛生現代化規劃;研究提出衛生資源配置標準,制訂並監督實施區域衛生規劃;起草有關衛生行政管理的規範性檔案,經審定後組織實施;負責管理和發布衛生信息;指導全市衛生改革。
2、負責全市醫療衛生單位的管理;依法對全市不同類型、不同性質的醫療機構行履行衛生全行業管理職能和衛生行政監督職能;負責全市醫療機構的執業資格準入、執業許可審批和醫療技術準入許可審批與公告,負責執業醫師和執業護士資格認定、考試和執業資格的監督管理。
3、指導、監督和管理全市農村衛生、初級衛生保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社區衛生服務、婦幼衛生保健、無償獻血等工作;實施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與有關部門配合開展計畫生育技術指導和生殖保健服務。
4、制訂對人群健康危害嚴重疾病的防治規劃;組織對重大疾病的綜合防治;組織調度全市的衛生技術力量,緊急處置全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重大災情、疫情;依法監督管理傳染病防治和食品、職業、環境、勞動、放射、飲水、學校、公共場所衛生;指導、監督管理急救工作。
5、貫徹中西醫並重方針,積極發展中醫事業,負責中醫藥的繼承、創新及中西醫結合工作,研究提出中醫藥現代化規劃並監督實施,促進現代醫學和傳統醫學共同發展。
6、制訂全市醫學科技和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重大衛生科研攻關項目的實施;組織指導醫學技術成果的轉化和推廣套用新技術、新項目,促進醫學學術交流;組織全市繼續醫學教育、全科醫學教育、鄉村醫生培訓和中、高等醫學職業教育工作和職業道德教育工作;開展衛生科普宣傳和全民健康教育。
7、監督管理醫療機構的醫療、服務質量;督促醫療機構加強內部的藥品和醫療器械管理;會同有關部門規範管理醫療機構藥品及器械的統一招標採購工作;負責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的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負責醫療機構中劇、麻、毒、精神藥品的管理工作。
8、制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有計畫培養引進高素質衛技和管理人才;負責全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報名工作、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申報;審核醫療衛生單位編制定員。
9、組織指導醫學衛生方面的對外與橫向合作交流活動,加強醫療衛生技術的國際和橫向合作;負責派遣醫療衛生援外、援藏、援疆審報等工作。
10、研究全市衛生經濟發展戰略,監督醫療衛生單位國有資產和財務收支工作;指導、督促全市衛生統計工作。
11、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初級衛生保健委員會、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農村新型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紅十字會、無償獻血工作領導小組、幹部保健和衛生局人武部的日常工作;負責管理醫療衛生學術團體。
12、參與全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和定點醫療機構管理工作。研究提出醫療衛生服務價格建議,參與制定與管理醫療衛生服務價格。
13、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辦公室
辦 公 室(黨委辦)
(一)局行政辦公室
1、協助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督辦、反饋和檢查。
2、協調局機關政務,制訂局機關的各項工作制度。
3、負責制定年度工作計畫、工作目標,並組織督促實施。
4、負責局機關的文秘工作,文書材料的起草、收發與歸檔任務;負責機要、保密和信息發布、宣傳等行政事務。
5、負責並會同有關科室處理民眾來信來訪工作。
6、負責協調提案、議案辦理、信訪、衛生統計上報等工作。
7、聯繫系統內社團工作。
8、負責局機關行政後勤管理、會務、接待等工作。
9、協調全系統衛生信息化建設、負責機關電子政務等工作。
10、負責普法教育、工會、綜合治理、安全生產等工作。
11、負責系統及局機關的安全保衛工作。
(二)局黨委辦公室
1、負責局機關及市屬醫療衛生單位的黨群工作,包括黨風廉政建設、領導班子建設、黨員與幹部隊伍建設、思想作風建設等。
2、負責指導系統統戰、工、青、婦工作的開展。
3、負責精神文明建設、行業作風建設、職業道德教育和衛生文化建設工作。
4、負責局機關並組織開展對下屬各單位的紀檢、監察、審計等工作。
醫 政 科
1、研究指導醫療機構改革,制訂地方性醫療機構的質量和服務標準,監督管理醫療機構的醫療質量和服務質量。
2、負責城鄉醫療機構的設定、建設、規模調整的審定以及重大醫療服務建設項目的立項和巨觀管理工作。
3、負責全市醫療機構的執業資格準入、執業許可審批和醫療技術準入許可審批與公告。
4、負責醫療糾紛的調解;勞動力、計畫生育後遺症、殘疾等技術鑑定;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內部藥品的管理工作;臨床用血、無償獻血的監督管理工作;徵兵、招生健康體檢等管理工作;醫療救護及市內重大活動的醫療保健和重大人員傷亡事件的組織搶救工作。
5、制定符合質量規範的評判標準,做好業務指導和質量監督工作;定期檢查、考核各項規章制度和各級醫務人員崗位責任制的執行和落實情況。
6、制訂並組織實施全市醫學科技和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和職業教育工作;負責全市重點學科建設、科技成果的推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衛生科研項目的申報、實施、獎勵和套用工作。
7、負責協調管理醫學會、中醫學會、農村衛生協會、紅十字會等社會團體和各醫療、醫技質控小組工作。
8、研究制訂社區衛生服務、農村衛生服務、初級衛生保健、婦幼保健的發展規劃和實施意見;組織實施社區衛生服務、農村衛生服務、初級衛生保健、婦幼保健機構、健康教育機構的建設和管理。
9、制訂並組織實施中醫藥發展規劃,依法管理全市中醫藥(含中西醫結合)工作。
10、依法監督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與計生部門密切配合,根據各自職責,共同做好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和生殖保健服務等工作。
規 劃 財 務 科
1、協助制訂全市衛生事業發展規劃,指導開展區域衛生規劃和衛生資源的合理配置。
2、研究提出醫療衛生服務價格建議,參與制定與管理醫療衛生服務價格。
3、管理和安排市級衛生事業經費和局機關經費,指導全市衛生財務工作。
4、監督醫療衛生單位基建年度計畫的執行,負責衛生基本建設計畫和重大衛生建設項目的立項和巨觀管理;
5、指導基層衛生機構的改造建設。
6、負責衛生裝備計畫和監督管理,負責全市大型醫用設備裝備的配置、審核工作。
7、負責局機關的財務、會計工作。
8、對醫療衛生單位的財務進行監督和內部審計。
9、負責衛生統計分析。
10、參與全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工作。
市 愛 國 衛 生 運 動 辦 公 室
平湖市愛衛會辦公室是市愛衛會的常設辦事機構,在市愛衛會的直接領導下,承擔組織協調全市、各部門共同履行社會衛生工作的任務。主要職責是:
1、貫徹國家愛國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擬訂全市愛國衛生工作的地方性辦法和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2、研究擬訂全市愛國衛生事業的發展規劃和目標。
3、組織協調開展創建國家衛生城市活動。
4、負責組織全市城鄉除"四害"活動。制訂除"四害"規劃,督促、檢查年度目標的落實,組織考核、評比、驗收,做好除害消毒藥械的管理。
5、組織實施全市農村改水、改廁規劃,開展以改水改廁為重點,帶動環境衛生整治、預防和減少疾病發生的農村愛國衛生工作。組織開展創建衛生鄉鎮、衛生村活動,促進農村兩個文明建設。
6、組織協鄉鎮(街道)、有關部門和團體的愛國衛生工作;檢查全市愛國衛生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衛生效果評價。
7、開展愛國衛生宣傳和健康教育活動,開展民眾性衛生監督。
8、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市愛衛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 紅 十 字 會 辦 公 室
1、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指導和協調開展紅十字會各項工作。
2、組織開展救災、備災、賑災募捐活動;對受災傷病人員和其他受害者實施救助。
3、開展人道領域內的社會服務和社會公益活動。
4、普及衛生救護和防病知識、組織開展民眾性衛生救護訓練和現場救護工作。
5、推動普及無償獻血的開展。
6、宣傳發動捐獻遺體、人體器官等工作。
7、組織紅十字會青少年開展弘揚人道主義,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活動。
8、協助政府開展對台有關工作等。
衛 生 監 督 與 疾 病 控 制 科
1、研究制訂全市衛生監督工作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制訂全市疾病預防控制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衛生監督和疾病控制工作。
2、實施有關衛生行政許可;組織傳染病防治和食品、職業、公共場所、放射、飲水、學校衛生等綜合衛生監督執法;會同有關單位對醫療、采供血等進行監督執法。
3、負責行政處罰案件初審;負責行政執法過程中行政複議答辯、行政訴訟應訴、行政處罰聽證等工作。
4、監督檢查用於預防傳染病的菌苗、疫苗等生物缺口供應、使用和管理;組織實施計畫免疫。
5、負責協調全市公共衛生重大疑難案件的查處工作;制訂全市公共衛生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協助組織全市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緊急處置。
6、負責指導管理醫療衛生機構衛生防病工作。
7、承擔市重點傳染病及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決定的工作任務和重點傳染病、地方病防治日常工作。
新 型 合 作 醫 療 辦 公 室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辦公室,為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下設的職能機構,其職責如下:
1、負責制定和修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施辦法。
2、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組織實施、檢查督促和指導。
3、負責合作醫療基金的籌集。
4、討論決定有關合作醫療重要事項。
5、負責基金的管理使用、處方審核、醫藥費報銷、兌現等事宜。
6、負責對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的管理、監督、指導。
單位地址
地址:平湖市當湖街道當湖西路50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