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監督管理工作。擬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相關發展規劃和年度生產指導性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森林資源、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和荒漠的調查、動態監測、評估,並統一發布相關信息;承擔林業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工作。(二)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造林綠化工作。擬訂全市造林綠化的指導性計畫,擬訂相關標準、規程並監督執行;負責造林、營林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侯變化的相關工作;承擔市綠化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三)承擔全市森林資源保護髮展監督管理的責任。編制全市森林採伐限額,監督檢查林木憑證採伐、運輸;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指導實施,審核、審批林地的徵用、占用;承擔全市林業行政執法工作。
(四)負責全市林業系統自然保護區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森林、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與管理;擬訂濕地保護規劃,監督濕地的合理利用,組織、協調有關國際濕地公約在我市的履約工作。
(五)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擬訂全市防沙治沙規劃,監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
(六)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提出我市範圍內國家、省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植物名錄調整建議;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管轄範圍內的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
(七)負責國有林場、苗圃和森林公園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國家、省級和青島市級森林公園的申報;負責林木種苗質量監督管理;負責林業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古樹名木、珍貴樹木和林業方面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有關工作。
(八)承擔推進全市林業改革,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責任。擬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等重大改革意見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指導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組織、指導和監督退耕還林工作;承擔市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九)承擔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的責任。抓好全市森林防火政策法規的貫徹實施;組織、協調、指導專業森林消防隊伍建設工作;指導、監督管轄範圍內的森林公安和林業有害生物的防治、檢疫工作;承擔市政府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控指揮的日常工作。
(十)指導林業生態補償制度的建立和實施。負責管理市級林業資金並監督全市林業資金使用;管理市級國有林業資產;審核重點林業建設項目;提出林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和市級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負責重大林業基本建設項目的立項申報工作;負責全市林業統計工作。
(十一)組織開展林業科研、科技成果推廣、教育培訓和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組織、指導林業產業發展和引進利用外資工作。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孫建明:負責局全面工作,主管財務、人事、涉林案件立案和林木採伐等行政許可事項、林權證發放等行政服務事項的審查工作。劉培良:負責面上林業生產、林業發展規劃、林業勘察設計、林業科技推廣、古樹名木保護、全民義務植樹、林木種苗、林業產業化工作。分管林業站、產業站、種苗站。
王盡舜:綜合協調局日常工作,負責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後勤管理、機關檔案、政工、信訪維穩、計畫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建議提案辦理和共青團、婦女、工會、老幹部等群團工作、場圃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支部的日常工作。分管辦公室、大澤山林場、劉家小莊苗圃。
郝利棟:負責林業有害生物防控、陸生野生動植物保護、森林植物檢疫、濕地保護與管理和食品安全工作。負責大沽河綜合治理工程林業相關的工作。分管森保站。
苗建斌:負責森林防火、林業系統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和公安隊伍、森林資源管護隊伍建設與管理、涉林案件查處工作。分管森林公安局、森林資源管護大隊、森林消防大隊。
孫景春:負責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涉軍人員穩控和機關工作績效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資源林政管理、林業行政執法、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及林業法制工作。分管林政科、行政服務中心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