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平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基本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青島市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二)擬訂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和措施,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三)負責就業促進工作。擬訂統籌城鄉就業的發展規劃和政策,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立完善職業資格制度、就業援助制度和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制度;擬訂全市職業培訓機構發展政策;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城鄉勞動力就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農民工工作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貫徹落實國家、省、青島市社會保險相關政策;組織實施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貫徹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擬定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徵收、支付、管理運營政策、辦法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實施行政監督;編報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建議草案;貫徹執行社會保險基金保值增值政策。(五)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六)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綜合管理;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和範圍,負責幹部任免和工作人員調配工作;承辦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員的有關工作;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計畫管理和相關信息統計;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錄工作;擬訂有關人員調配政策、重點建設項目人員安置政策;負責全市政府系統股級及以下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國家榮譽制度,擬訂政府獎勵制度並組織實施;綜合管理市政府表彰獎勵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審核以市政府名義表彰獎勵的人員;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核培訓工作;負責有關懲戒與申訴控告工作。(七)負責全市軍隊轉業幹部及隨調家屬的接收安置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培訓工作;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八)負責推行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擬定全市企業職工工資調控政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並組織實施。(九)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辦法;制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辦法;牽頭落實和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管理專業技術職務設定,制定專業技術職務聘任政策和辦法;按職責分工,負責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考試和評審;綜合管理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的培養和管理工作。(十)綜合管理全市引進國外智力、外國專家、出國(境)培訓等工作;擬訂對外人才交流及留學回國人員來我市工作、創業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協助編制引進國外智力專項經費預算並監督實施。(十一)貫徹落實上級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指導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制度的實施,並對勞動契約進行備案;指導實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依法查處違法案件,指導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協調處理涉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信訪案件。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全局年度工作目標責任考核、會議組織、督察督辦、文電、檔案、保密、安全保衛、對口聯繫、機關事務、接待、後勤保障、車輛管理、物資管理、環境衛生等。

檔案管理科

貫徹執行公務員法,負責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的登記管理;根據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市政府系統中層幹部的考察、任免、聘任及審查備案;承辦由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府任免幹部的有關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計畫編制、申報;負責組織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錄用相關工作;負責市政府系統股級及以下工作人員的調配、交流、輪崗;負責軍隊轉業幹部的接收、安置、培訓;負責自主擇業軍轉幹部管理服務;負責市政府系統股級及以下幹部人事檔案管理及“三齡一歷”認定。

工資福利科

負責調整、審批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和各項津貼、補貼;綜合管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福利補貼、假期待遇、工齡計算及遺屬生活困難補助等各類福利待遇;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離退休(退職)審批;負責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退職)費的調整;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總額的編制及工資基金的管理審批。

技術人員管理科

根據許可權,負責全市各級事業單位崗位設定方案的上報審核反饋和崗位競聘;推進職稱制度改革;貫徹落實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相關政策;綜合管理各類初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負責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確認、審批及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推薦、上報;協助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負責有突出貢獻專家、學術、技術帶頭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專家工作站的培養、推選和管理;負責全市專業技術人員的科技幹部檔案管理;負責組織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職業資格考試和職稱外語等級、職稱計算機考試;負責全市引進國外智力工作,協助編制引進國外智力專項經費預算並監督實施。

綜合管理科

統一承擔本部門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辦理工作;貫徹落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編制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企業技能培訓、人才培養、職業技能鑑定等工作;組織指導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工作,指導勞動標準制定工作,指導監督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和女職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措施的實施;組織協調企業單位政策性安置及扶持工作;管理跨地區企業勞動力合理流動;負責機關企事業人員、工資等各項統計和年報工作;指導、協調基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相關工作。

信訪法制科

負責信訪案件處理;負責規範性檔案審核;承辦全局法律事務、相關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的普及、諮詢;承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協調指導全市基層服務平台建設;協調全局應急管理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

研究室

負責綜合調研和理論建設;負責編制年度調研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局重要文稿的起草及綜合性內部刊物編撰;負責新聞宣傳和調研信息統計等。

考核獎懲培訓科

根據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核、獎懲、培訓及辭職、辭退工作;綜合管理行政獎勵表彰工作,負責以國家、省、市名義實施的獎勵表彰人員審核推薦;審核以市政府名義和市政府各部門開展各項獎勵、表彰活動;依法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施監督,受理全市公務員的申訴、控告,承辦落實機關事業單位受處分人員待遇等相關工作;負責組織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考核。

政工科

負責系統黨組織建設、精神文明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監察、綜合治理、計畫生育、工資調整、考核培訓、職稱申報、人員信息統計及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負責工會、共青團、婦女工作;負責行政效能建設監督檢查和績效考評,負責調查處理機關作風效能投訴。

勞動保障監察大隊

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法律法規、規章的情況;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情況的投訴、舉報;查處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監督檢查職責。

勞動爭議仲裁院

負責勞動保障爭議調解、仲裁。

下設機構

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1、大中專畢業生報到、改派;2、派遣期內的國家普通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就業辦理;3.求職招聘、人才引進信息;4、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等工作。

社會勞動保險事業處

負責全市社會保險基金(包括養老保險基金、大病醫療保險基金、女職工生育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的籌集、撥付和管理;負責全市企業職工退休、退職待遇的審核;負責全市企業死亡職工遺屬補助費的核准;負責全市企業離退休、退職費用的支付;負責全市企業職工勞動傷殘醫務鑑定;負責全市企業職工工傷認定;負責全市企業職工工齡認定;負責全市企業離退休、退職職工的退管服務。

社會保險事業辦公室

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保險基金的征繳、支付和管理工作;承擔全市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和企業幹部的醫務鑑定;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幹部退休待遇審核、工人退休審批工作;搞好本單位自身班子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做好計畫生育、青年、婦女和工會工作;指導、協調各鎮(處)、各部門(單位)有關機關事業保險業務工作。

就業服務中心

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方針、政策,制定勞動就業工作計畫,落實各項工作目標責任制;制定勞動力市場發展規劃,實施就業和再就業工程,提高就業率,維護社會穩定;負責失業保險費的收繳、管理和發放,規範失業救濟程式,搞好再就業援助,確保失業職工合法權益;推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組織失業人員開展職前教育、創業指導和專業培訓,提高勞動者技能素質;負責發展勞服企業,搞好社區就業服務,開拓新的安置渠道;組織和管理全市勞動力的合理流動,搞好境外人員就業管理,確保勞動力市場規範有序;負責失業人員的登記管理,提供就業和培訓信息,並代管檔案、代投養老保險,為失業人員排憂解難;負責對社會開辦的職業介紹機構進行審核、監督,並進行業務指導;負責做好對各鎮(處)勞動保障有關工作的管理和業務指導。

醫療保險管理中心

貫徹實施國家、省、市醫療保險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有關規定;負責全市各參保單位醫療保險業務工作的監督、檢查和管理;承擔全市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醫療保險費的征繳、管理和結算給付業務;編制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預決算;負責個人醫療保險帳戶建立、記錄和管理,醫療費和病歷處方的審核、確認,大病轉診審批及保險費的支付等具體業務;對定點醫療機構及藥店定期進行監督檢查,杜絕違規行為。

城鄉居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中心

貫徹落實國家、省、青島市有關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組織指導鎮(街道、園區)、村(居)開展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經辦管理服務工作,協調財政補貼資金及時劃撥;負責全市參保居民業務檔案管理;依據經辦規程制定業務經辦管理辦法,參與擬定基金管理辦法、財務管理細則、內控和稽核制度;開展內控和稽核工作;負責保險費收繳、養老金社會化發放和管理工作;編制、匯總、上報本級基金財務、會計和統計報表;組織開展人員培訓等工作;參與信息化建設和管理。

平度市技工學校

主要從事各種職業技能人才的教學、培養等。

領導分工

張作柱 中共平度市委組織部副部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主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全面工作,負責人事、稽核、政策研究工作,分管研究室、稽核室。

金吉英 黨委書記

主持局黨委工作,分管黨建、精神文明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目標責任考核、老幹部(老齡)、招商引資、扶貧幫包等方面工作,分管政工科。

郭萬東 副局長

分管就業促進、就業培訓、就業能力建設、人才流動服務等方面工作,分管市就業服務中心(人力資源市場)、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農業人才分市場),聯繫市技工學校。

李玉亭 副局長

分管社會勞動保險、勞動關係、社會保險大樓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市社會勞動保險事業處、綜合管理科。

賈海生 副局長

分管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勞動監察、勞動爭議仲裁等方面工作,分管市城鄉居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中心、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分管勞動爭議仲裁院。

張明波 副局長、醫療保險管理中心主任

分管基本醫療保險工作,主持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工作。

唐樹濤 副局長

分管機關事業單位保險、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信息宣傳、信息中心等方面工作,協助局長分管研究室,分管市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事業辦公室、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研究室、信息中心。

竇學輝 副局長

分管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考錄、調配統計、考核獎懲、軍轉幹部管理服務、工勤人員派遣管理等方面工作,協助局長分管人事工作,分管幹部科、考核獎懲培訓科、軍轉辦、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派遣中心。

李洪光 紀委書記

主持紀委工作,分管紀檢監察、行風建設、檔案、保密、應急管理、建議提案辦理、機關財務、機關後勤管理、信訪穩定、機關效能建設、綜治、行政執法、安全生產、環境綜合整治等方面工作。協助副書記分管信訪穩定、機關效能建設工作,分管辦公室、信訪法制科、工傷認定科。協助書記抓黨務工作。

馬山剛 工會主席

主持工會工作,分管共青團、婦聯、計畫生育、工資福利等方面工作,協助書記分管工作目標責任考核、招商引資和扶貧幫包工作。分管工資福利科、車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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