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組織制訂並監督執行全縣文化事業發展戰略和年度計畫,協調局機關政務,制訂局機關內部規章制度。
負責文秘、保衛、衛生、機要、文書檔案、計畫生育、後勤保障、小車管理、水電、戶籍、宣傳報導和信息處理工作。
內設機構
受理來信來訪,辦理人大代表建議與政協委員提案。
起草各種材料或以本局名義下發的規範性檔案和代縣政府起草規範性檔案和審核工作。
負責會議組織。
文藝股崗位責任
綜合管理全縣專業文學藝術、民眾文化工作研究並組織實施全縣文學藝術工作及全縣民眾文化事業發展規劃。
研究、指導、推動全縣文學藝術事業改革,對文學藝術事業的發展結構、布局進行巨觀調控。
指導專業藝術創作、生產、論證、理論研究等工作。
指導鄉鎮文化、企業文化、社會文化、校園文化、廣場文化等民眾文化的建設發展。
負責全縣文化館、站建設。
指導協調全縣專業藝術事業業務建設和全縣重大民眾文化活動,綜合管理縣直專業劇團、專業劇(影)院、圖書館(室)的業務建設。
歸口管理全縣文化藝術科研、科學工作。
文化市場股崗位責任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委省政府新聞出版、著作權工作及文化市場管理的方針政策。
研究、制訂全縣新聞出版、著作權事業發展規劃和文化市場管理細則並監督執行。
依法管理全縣公開和內部發行的報刊負責各類印刷企業圖書報刊印刷的有關管理工作,加強圖書、音像、電子計算機軟體出版物的著作權管理。
宣傳(著作權法),依照有關條例調解處理著作權糾紛,組織開展“掃黃打非”工作,負責執法人員行政執法證的管理和行政執法人員培訓考核,以及對行政執法行為的監督檢查,負責本局行政複議我、行政應訴、行政賠償等工作。管理商品形式進入流通領域的各類文化娛樂經營活動。
負責全縣演出、娛樂、電影、文物、美術、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性文化藝術培訓,對外文化交流市場管理工作。
調查研究文化市場發展動態,加強文化稽查隊伍建設。
負責中央、省駐平單位,縣直各部門及“三資”企業的單位或個體的文化經營項目的審批、管理、歸口管理全縣對外文化交流,聯絡工作。
政工股崗位責任
研究、指導全縣文化管理體制、勞動人事制度改革,編制文化藝術人才培訓規劃。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文化單位幹部考察、選拔任免及乾審工作,管理人事檔案及專業技術人員業務檔案。
負責全縣藝術、文博、圖書、群文四個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的有關工作。
負責機關、直屬事業單位技術工人的等級考核晉升工作。
負責縣直文化系統年度考核、行政獎勵和文化系統縣以上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的推薦工作。
負責黨建、紀檢、監察、工會、計育、老年工作和關協工作。
負責對外文化交流的出國人員的政審和全縣文化社團的資格審核、申報工作。
負責編制並監督實施文化系統幹部培訓、藝術教育、在職教育規劃和年度規劃。
文化產業財務管理股
研究、擬定全系統文化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和綜合管理文化產業開發。
負責局機關文化產業開發的市場預測、立項和組織實施及管理工作
監督指導局直文化單位財務管理、物價審計、統計工作,會同財政部門安排制定、下達文化文物事業預算,積極開源節流,負責管理好局機關的財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