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主要職能

①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幹部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②負責全縣人事制度、勞動制度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建立科學化、法制化、規範化的管理制度,研究擬定機關、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總體方案和措施並組織實施;研究制定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執行社會保險基本政策及基本標準,並監督檢查。
③依法行使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監督檢查權,組織實施勞動預備制度。依法調整勞動關係,組織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制度的實施,貫徹執行人事、勞動爭議條例,依法履行爭議仲裁工作。
④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工作,加強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基金管理,對企業工資進行巨觀調整,實施企業職工最低工資保障制度。負責全縣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退休退職審批和管理工作。
⑤綜合管理全縣國家公務員。負責考核、培訓、獎懲、懲戒、申訴控告,輪崗交流、迴避辭退辭職等工作,全面貫徹實施國家公務員制度。負責全縣大中專畢業生的推薦和就業指導工作,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家屬)的安置工作,負責辦理所屬國家公務員、事業人員和工勤人員的調配工作。
⑥綜合管理全縣專業技術人員,組織實施各類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任職資格考試、評聘及考核工作。
⑦擬定促進城鄉就業的政策和措施,擬定企業下崗職工的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的規劃、政策,組織實施再就業工程;完善和推進勞動力市場建設;制定農村剩餘勞動力開發就業;制定在職職工技能培訓和失業人員再就業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
⑧負責全縣所屬公務員、企事業單位的職工及專業技術人員等相關人員的人事檔案及職稱檔案管理。
⑨負責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系統的宣傳、科研、信息和基礎管理工作。
⑩負責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及主要職責

1、辦公室:負責局機關文秘、接待、綜合治理、會議組織、協調服務、信訪、後勤服務及所屬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2、工資福利辦公室:綜合管理全縣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福利與離退休工作,組織實施省地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津貼補貼及離休人員有關待遇等相關政策;綜合管理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傷殘、死亡等有關待遇和喪失工作能力鑑定工作;負責所屬企業工作人員退休、勞動能力鑑定上報工作。
3、公務員辦公室:綜合管理全縣國家公務員工作負責全縣國家公務員職位分類、非領導職數設定、考核、職務升降、競爭上崗、輪崗、迴避、辭職、辭退、紀律、懲戒、申訴控告等工作;指導公務員素質教育培訓工作;負責軍轉幹部及大中專畢業生安置工作。
4、專業技術人員辦公室:綜合管理全縣專業技術人員工作,組織實施省地專業技術人員相關政策,負責全縣專業技術職稱改革工作,完善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推行專業技術執業資格制度,負責專業技術人員聘任、考核、競爭上崗、繼續教育、初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機構管理、初級職稱評審和中高級職稱審核上報工作;協調配合國家及省地統一組織的各類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執業資格、職稱外語、計算機等級考務工作。
5、勞動監察大隊:根據《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通過組織專項監察、日常巡查檢查、舉報專查和勞動年審等形式,在全縣範圍內依法開展各類用人單位及勞動者執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監察活動,對違法行為做出行政處理或行政處罰;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管理和考核工作。
6、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在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的監督和指導下,依法開展勞動爭議仲裁、調解工作,負責全縣各類用人單位勞動契約簽訂、鑑證及集體勞動契約年審工作,全面推行靈活就業勞動契約制度;負責全縣企業工作人員勞動能力鑑定工作。
7、人才交流中心:負責全縣行政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和農村鄉土人才的建檔和綜合管理工作;負責大中專畢業生人事檔案代理和戶籍代理;發布各類用人信息,鼓勵、宣傳和動員各類人才有序流動。

下屬單位

平安縣社會保險局

第一、人員構成。
1991年10月成立了社會保險局,屬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二級局事業單位,1994年實現了地區統籌,1996年實現了省級統籌,現有職員21人,黨員11人,其中:男10人,女11人,少數民族1人。文化程度本科7人,大專7人,中專6人,高中2人,中級職稱的5人,初級職稱的7人,平均年齡為32歲。平安縣社會保險局下設養老辦、醫療辦、工傷辦、綜合辦、四個辦公室和平安路、化隆路、湟源路、樂都路、青棉路五個社會服務站。
第二、工作職責。
養老保險辦公室:制定養老保險的實施方案,籌集比例,審核繳費基數,並配合地稅部門進行基金的征繳,配合財政、銀行部門把好基金的管理和支出關。對參保企業離退休職工基本生活費的發放,待遇核定和正常的調整工作。離退休人員信息庫和資料庫的建立,在職職工個人對帳單和結算單的列印發放工作,實施養老保險的擴面和續保職工的銜接,中止職工的封存和手冊的發放,破產企業債權的申報和提前退休職工的安置,死亡職工喪葬費的發放工作。社會保險業務的宣傳,諮詢和勞動執法監察及日常報表的上報等工作。
醫療保險辦公室:制定本縣醫改方案及配套檔案的制定,測算籌集的比例和繳費的基數,並負責醫療基金的籌集、管理、支出工作,與定點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簽訂協定,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監控,跟蹤服務和嚴把患者的轉診轉院關,處方審核關,藥費報銷關。並督促企業和職工依法參加醫療保險,增加覆蓋人數和提高統籌層次,建立健全行政、事業和企業各類人員的繳費台帳和個人費用明細賬,及日常各類報表的上報等工作。
工傷保險辦公室:貫徹執行國家、青海省有關工傷保險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依法籌集和使用基金,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努力做好基金的計畫、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如實反映工傷基金的收支狀況;海東地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全區工傷保險基金的統一管理,統一使用和統一調劑。縣社保局負責對縣區域內各類用人單位的保險費征繳工作及本縣工傷職工待遇的發放工作。
綜合辦公室:負責本局的各種檔案、報告、簡報、匯報材料的起草;特別要關注平時社保工作中出現的各類問題,並且建立信息收集和信息反饋機制。負責有關材料情況的上呈下達和檔案資料的列印、複印、收發、送閱、催辦、立卷、建檔;負責各辦公室材料總結,並協助搞好對外宣傳工作;負責本局的印鑑保管和文書檔案管理;負責全局的會議通知、學習、會議考勤工作,組織開展健康有益的文體活動;負責全局的後勤管理,包括:(1)辦公用品的購置、登記、發放、管理;(2)辦公樓水、電、暖的供應管理;(3)辦公設備的維護;負責抓好本局安全保衛和衛生清理以及檢查、評比工作;負責本局精神文明建設、信訪、接待,並協調各辦公室之間的工作。

平安縣就業服務局

職能
貫徹實施黨和國家的就業和再就業方針政策,負責城鄉統籌就業工作和下崗失業人員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協調落實下崗失業人員各項再就業優惠政策,組織和實施農村勞動力轉移輸出和城鎮下崗失業人員的就業安置和技術技能培訓及職業鑑定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全局政務工作;擬定全局工作制度、管理辦法、工作規劃、年度計畫和年度工作總結;負責各類檔案材料的草擬工作;目標責任的制定督查、技術職稱的聘任、新聞宣傳、信息發布以及文秘、檔案、信息、安全、保密、紀律、計畫生育、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辦理縣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和來信來訪工作;負責接待和後勤保障工作。
(二)失業保險及財務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的財經紀律和財務管理制度,負責失業保險基金的管理及失業職工失業保險救濟金的審核發放工作,負責失業保險基金征繳基數的核定和擴面工作;負責辦理各項經費的會計核算業務,編制、匯總財務報表和各項開支的審核報銷;負責保管、整理會計檔案和財務資料。
(三)就業培訓中心
負責全縣下崗失業人員的就業再就業培訓、創業培訓、就業指導工作及職業技能等級鑑定工作;擔負全縣農村勞動力技術技能培訓及職業技能等級鑑定工作,負責培訓學員的培訓檔案、整理及管理工作。
(四)職業介紹所
負責全縣勞動力需求調查與預測,提供勞動用工信息;負責各類求職人員的職業介紹,再就業服務,負責求職登記招聘廣告審批、發布、組織招聘、求職洽談;負責各類就業崗位的開發,《再就業優惠證》發放,負責下崗失業人員小額貸款發放及管理工作;組建專職職業指導員隊伍,開展有針對性的職業指導,為求職者提供服務,指導參加職業培訓。
(五)勞務輸出管理辦公室
負責全縣勞動力市場信息網路建設、管理工作,開展農村勞動力資源調查,收集發布用工信息,宣傳動員,組織輸送農村勞動力有序轉移,負責省外勞務基地的建立及輸後的跟蹤服務工作,負責鄉鎮勞動保障工作平台建設,負責農村勞動力境外轉移輸出事宜。
(六)勞服企業管理辦公室
負責指導勞服企業改革、發展,負責服務型企業認定及下崗失業職工在認定企業中的就業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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