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預人群

干預人群(intervention population)經常出現於社區試驗中。指在社區干預試驗中,接受干預措施的被觀察群體。社區試驗與個體試驗一同屬於現場試驗的範疇。社區試驗是以未患所研究疾病的人群為單位進行研究,也稱社區干預試驗,它與個體試驗的區別在於干預因素針對的基本單位不同。這基本單位是某一社區,也可以是某一人群的一個亞群,應選擇基本條件比較相近的社區作為研究現場,進行基線調查,然後分組確定實驗組(某一人群)給予干預措施,對照組(某一人群)不給干預措施,進行干預的監測,隨訪觀察比較兩組人群效應出現的情況和差異。社區干預試驗多用於預防性措施的評價,有時也可以進行病因驗證。例如:①對某一社區的人群通過各種方式進行戒菸的健康教育,觀察健康教育的效果。②將碘統一添加到食用鹽中,然後分發給研究地區的居民食用,以評價食鹽加碘預防地方性甲狀腺腫的效果等。在現場試驗中以未患所要研究疾病但又是該病的易感者作為研究對象(包括試驗組和對照組)。

主要原則

①選擇對干預措施有效的人群;②選擇預期發病率較高的人群;③選擇干預因素對其不產生有害作用的人群;④選擇依從性較高並能堅持試驗的人群;⑤選擇目標人群中有代表性的人群。現場試驗是一種前瞻性的研究方法,結局出現在給予干預因素以後的時間段內。因此需要進行隨訪,來獲得結局情況和其他相關資料。隨訪調查人員應進行統一培訓。要求在相同的時間內對所有研究對象都堅持隨訪到終止期。若時間較短,資料收集可以在隨訪終止時一次完成,不然,需要在整個觀察期內分幾次隨訪並收集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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