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來
![幫帶費](/img/e/da2/nBnauM3X1YDM0YDMyITO0cjNyQTMwIjMyMDNwADMwAzMxAzLykzL1MzLt92YucmbvRWdo5Cd0FmLzE2LvoDc0RHa.jpg)
觀點
法律
重慶師範大學心理學教授周小燕認為,不給父母“幫帶費”,是一種變相“啃老”。
從法律上,父母確無給子女帶孩子的義務,正如有律師所稱,只有在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無撫養能力的情況下,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才有撫養義務。既然並無義務,那么超出義務範疇就屬幫帶。既然如此,則有收取一定報酬的權利,比如所謂的幫帶費。
親情
父母給子女帶孩子,辛苦,卻覺得甜蜜;煩累,卻有難以取代的幸福感。祖孫三代,其樂融融,這是最讓人動心的天倫之樂。如果非要丁是丁卯是卯,你不給幫帶費,我就不帶孩子;你給少了,我也不帶。反倒成了一場令人悲哀的交易。如果親情讓金錢來衡量,如果親情賬都一筆筆算清,變現為金錢,那么父母與子女之間就會淪為最膚淺、最可怕的市場行為。
因此,法律與倫理不一定非要分辨得那么清,父母與子女不一定事事都釐清邊界。將親情庸俗化,必然傷害親情;將金錢通吃化,必然惟利是圖。
建議
![幫帶費](/img/7/a17/nBnauM3X3MjM4EDOzITO0cjNyQTMwIjMyMDNwADMwAzMxAzLykzL3IzLt92YucmbvRWdo5Cd0FmLyE2LvoDc0RHa.jpg)
王石川:“不給幫帶費是變相啃老”,這種觀點儘管合法,卻令人備感惆悵,繼而深思。我們的社會需要親情維繫,也需要法律調適,兩者完全可以打通。為了避免啃老,做子女的應該做事更周全一些,比如通過孝順來“補償”父母的付出,而且應充分尊重父母的選擇。意即:雖說親情無價,但父母帶孫子也是一種付出,子女應在情感上、物質上進行感恩。即使不給“幫帶費”,子女也該在合適時機主動提及和說明,而不應保持默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