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在2000年――2004年暢通工程工作中,市城區被國家評為“全國交通管理優秀城市”稱號,並作為進步明顯城市受到表揚。 2003、2004年目標管理獲市紅旗單位稱號。 2003年被公安部評為全國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先進單位。

常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於1987年4月24日成立,內設15個部門,下轄4個直屬大隊、8個縣區(市)交警大隊,2個管理區交警隊,全市現有交警中隊38個,在編民警745名,擔負著全市29.7萬多台機動車,33.2萬多名機動車駕駛人和7430多公里城鄉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一直以來全市交警緊緊圍繞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這箇中心,不斷加強三個文明建設,支隊連續5年被市委政府授予“崗位目標管理先進單位”、“綜治工作先進單位”、“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單位”,1995年被評為“湖南省雙文明建設先進單位”;1997年被評為“湖南省雙文明建設模範單位”、“全省公安機關學濟南交警先進集體”,並榮立二等功;1998年支隊黨委被湖南省委評為先進基層黨組織,被省委政法委、組織部評為“全省政法系統創‘三好’活動先進集體”;被市政法委評為“全省政法隊伍建設先進單位”;交警系統被市委、市政府評為“文明建設先進行業”;支隊被省公安廳評為“先進交警支隊”,1999年支隊被中央文明委評為“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先進單位”。在2000年――2004年暢通工程工作中,市城區被國家評為“全國交通管理優秀城市”稱號,並作為進步明顯城市受到表揚。2003、2004年目標管理獲市紅旗單位稱號。2005年支隊被評為市直量化目標管理紅旗單位、新一輪城市創建突出貢獻單位、城管創建目標管理先進單位,被市政法委評為執法監督管理先進單位、政務管理先進單位,2人被評為湖南省優秀青年衛士,1人被評為城市工作十大功臣,被市政府評為政府入口網站優秀子網站。
近年來,支隊把交通預防作為實踐“三個代表”,服務經濟建設、服務人民民眾的根本的途徑,不斷創新管理,積極構建“五化”事故防控體系,在全國首創了客運車輛戶籍化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社會化管理經驗,相繼得到了部省兩級領導的充分肯定。2003年被公安部評為全國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先進單位。支隊在近2年全省縣級公安交警部門考評工作中綜合排名一直處於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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