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溧陽質量技術監督局

根據《江蘇省市縣(市、區)質量技術監督局機構改革指導意見》(蘇編辦[2002]132號),保留常州市溧陽質量技術監督局(正科級),為江蘇省常州質量技術監督局直屬機構。常州市溧陽質量技術監督局是負責溧陽市質量、標準化、計量工作和鍋爐壓力容器及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並行使行政執法職能的行政機構。

職能

一、常州市溧陽質量技術監督局職能調整
(一)劃入的職能
1.原市政府相關部門承擔的質量管理和質量監督職能。
2.原市勞動局承擔的鍋爐壓力容器和電梯、防爆電氣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管理職能。
3.市電力、郵電行政管理部門承擔的用於貿易結算的電能表、電話計費器等計量器具強制檢定的行政監督管理職能。
4.農藥質量工作的巨觀指導和農藥質量的監督職能。

(二)劃出的職能
l.將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管理職能劃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將產品質量糾紛仲裁職能交給人民法院或社會中介組織承擔。
(三)交由社會中介組織或事業單位承擔的職能
1.計量器具製造、修理許可證的技術性審查。
2.鍋爐壓力容器及特種設備的設計、製造、安裝、使用、檢驗、修理、改造等環節的具體檢查、鑑定。
3.企業標準和採用國際標準等標準化工作的技術性審查。
(四)交由企業依法自主管理的事項
1.工業企業內部的質量、標準化、計量管理。
2.非強制檢定計量器具的檢定周期和檢定方式。

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實施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行政執法工作;推進質量技術監督工作與國際慣例接軌。
(二)綜合管理和指導全市質量工作。組織實施國務院《質量振興綱要》以及各級政府關於加強產品質量工作的意見;組織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經驗和方法,實施國家和省的質量獎勵制度,推進“名牌戰略”的實施;組織制定提高全市質量水平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並提出整改意見;管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工作。
(三)綜合管理全市質量監督工作。擬定上報全市產品質量監督檢查計畫,組織對產品質量實施監督檢查;按照職責分工,組織對產品質量監督檢查不合格企業的後處理;協助上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組織實施國家產品免檢制度,管理產品質量仲裁的檢驗;負責產品防偽的監督管理工作;管理纖維質量監督檢驗工作;依法管理產品質量檢驗機構。
(四)組織依法查處違反質量、標準化、計量法律、法規的行為;根據政府授權,組織實施全市有關專項打假活動;負責市“打假辦”的日常工作。
(五)統一管理全市標準化工作。依法組織和監督農業、工業及服務業標準的貫徹實施;推進採用國際標準、國外先進標準;管理企業標準備案;負責全市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工作。
(六)統一管理全市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監督、管理全市的計量器具;組織實施監督量值傳遞和計量器具強制檢定工作;負責計量器具製造、修理許可證的管理工作;規範市場計量行為,組織計量仲裁檢定;組織實施對商品量的監督;指導企業計量工作。
(七)統一管理全幣質量認證工作。貫徹實施國家和省有關認證工作的政策、措施、規劃和計畫;參與有關技術機構的考核工作;指導、監督和協調全市產品質量和質量體系認證工作。
(八)綜合管理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防爆電氣等特種設備的質量監督和安全監察工作。管理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防爆電氣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
(十)承辦上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和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常州市溧陽質量技術監督局內設5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法制股)
協調機關各股室的工作關係;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和報告;制定機關內部規章制度;負責機關文秘、檔案、信訪、保密、安全保衛和會議組織;組織宣傳和通訊報導工作;負責創建文明行業活動的日常工作。
(二)質量管理股
對全市質量管理工作進行巨觀指導;擬定全市質量工作的發展規劃;組織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經驗和方法,實施國家和省的質量獎勵制度,推進“名牌戰略”的實施;參與重大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對實行生產許可證制度的產品進行監督;對全市質量體系認證和產品質量認證工作進行監
(三)監督股
擬定上報全市產品質量監督檢查計畫,組織對產品質量進行監督檢查;按照職責分工,組織對監督檢查不合格企業的後處理:協助上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組織實施國家產品免檢制度,管理產品質量仲裁的檢驗;負責產品防偽的監督管理工作;管理纖維質量監督檢驗工作;依法管理產品質量檢驗機構。
組織查處違反質量、標準化、計量法律、法規的行為;根據政府授權,組織實施全市有關專項打假活動;組織本系統開展從源頭打擊假冒偽劣產品違法活動;受理有關質量技術監督方面的舉報工作;負責市“打假辦”的日常工作。

(四)標準計量股
組織實施標準化法律、法規;指導企業產品標準的制定並管理其備案工作;監督檢查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實施;組織重要標準的宣傳貫徹;組織推行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組織指導農業標準化、工業標準化、服務標準化工作;負責新產品、引進技術和重大項目標準化的審查工作;協助組織對強制性標準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管理全市標準情報、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工作。
(五)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股

管理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防爆電氣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工作並負責本轄區內其使用登記;組織對鍋爐、壓力容器、氣瓶、壓力管道的設計、製造、安裝、使用、檢驗、修理、改造等環節實施日常監督檢查;管理有關檢測機構和檢測人員資格考核工作;負責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防爆電氣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負責有關事故上報,參與對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有關的信息、統計工作。
另按有關檔案規定設定紀檢監察機構。

相關事項

常州市溧陽質量技術監督局承擔的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管理職能劃入常州市溧陽工商行政管理局後,常州市溧陽質量技術監督局和常州市溧陽工商行政管理局在質量監督方面的職能分工為:常州市溧陽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生產領域的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常州市溧陽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流通領域的商品質量監督管理。常州市溧陽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實施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管理中查出的屬於生產環節引起的產品質量問題,移交常州市溧陽質量技術監督局處理。常州市溧陽工商行政管理局不再重新組建檢測檢驗機構。按照上述分工,兩部門要密切配合,對同一問題不能重複檢查、重複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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