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
根據《師宗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師辦發〔2010〕36號),設立師宗縣衛生局,為師宗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師宗縣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二)將餐飲服務許可,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管的職責,劃給師宗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三)將工礦商貿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的監管職責,劃給師宗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四)劃入師宗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承擔的綜合協調食品安全、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職責。
(五)增加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職責。
(六)加強食品安全綜合監督的職責。
(七)加強對醫療服務、公立醫療機構監督管理,強化社區衛生服務。
(八)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堅持公共醫療衛生的公益性質,堅持預防為主、以農村為重點、中西醫並重的方針,堅持為人民健康服務的方向。
主要職責
師宗縣衛生局主要職責:(一)師宗縣衛生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縣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方針政策;擬定師宗縣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衛生相關配套方案並組織實施。
(二)師宗縣衛生局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職責,負責食品及有關產品的安全風險評估、預警工作。
(三)師宗縣衛生局統籌規劃與協調全縣衛生資源配置,制定師宗縣區域衛生規劃。
(四)師宗縣衛生局組織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加強轄區內各醫療衛生單位藥品及醫療設備、耗材的採購管理工作。
(五)師宗縣衛生局制定社區衛生、婦幼保健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婦幼保健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與監督。
(六)師宗縣衛生局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制定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和免疫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干預。
(七)師宗縣衛生局負責衛生應急工作,制定衛生應急預案和措施,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
(八)師宗縣衛生局制定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九)師宗縣衛生局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管理。
(十)師宗縣衛生局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全行業監督管理,制定醫療機構醫療服務、技術、醫療質量和采供血機構管理的政策、規範、標準,制定醫療衛生職業道德規範,建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
(十一)師宗縣衛生局擬定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加強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十二)師宗縣衛生局負責愛國衛生工作的綜合管理與監督,承擔師宗縣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三)師宗縣衛生局管理、督促、指導全縣鄉(鎮)衛生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師宗縣衛生局機關設10個內設機構(正股級)。(一)師宗縣衛生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安全、保密、信訪、宣傳、政務公開、督查督辦、新聞發布、接待和後勤保障工作;負責衛生信息化建設和綜合協調;擬定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區域規劃、資源配置標準、裝備標準、服務標準、管理規章制度等工作;組織衛生年鑑的撰寫工作。
(二)師宗縣衛生局財務股
負責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和統計工作;負責管理和指導各醫療衛生單位基本建設項目和資金使用;負責衛生專項經費的監督使用。
(三)師宗縣衛生局組織人事股
擬定全縣衛生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工資套改、檔案管理工作;承擔局黨委日常工作。
(四)師宗縣衛生局醫政科教股 (加掛中醫股牌子)
擬訂全縣醫療機構、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準入管理的有關政策、規範、標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醫院藥事、臨床重點專科建設、醫院感染控制、醫療急救體系建設、臨床實驗室管理、醫療廣告審查等有關工作;承擔醫師資格考試、在職醫學教育、組織科技攻關、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培訓、進修工作;擬定全縣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中醫、中西醫結合的醫療、教學、科研工作;加強對我縣中醫藥工作的指導;組織實施縣中醫院的分級管理評審,加強重點中醫專科建設,組織對中醫藥資源的研究、開發和套用。
(五)師宗縣衛生局疾病控制衛生應急股(加掛防艾辦牌子)
擬定全縣疾病防治規劃和兒童免疫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重大傳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精神病、職業病的綜合防治、監測和疫情報告;按照職責分工對勞動場所(工礦商貿和煤礦作業場所除外)、學校、環境衛生和放射衛生實施監督監測和管理。擬定全縣愛滋病防治規劃及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愛滋病防治工作的需求評估、預算編制、計畫安排、經費下達、信息發布、督查指導和評估考核;承辦師宗縣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擬定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預案和措施;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準備、監測預警、處置救援、分析評估等衛生應急活動;組織實施重大災害和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和緊急醫療救援;負責衛生應急隊伍建設;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六)師宗縣衛生局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與衛生監督股
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開展食品安全監測、風險評估和預警工作;承擔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分析與發布工作;負責職業衛生(工礦商貿和煤礦作業場所除外)、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飲用水衛生監督;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承擔行政處罰的審查和監督;督辦重大醫療衛生違法案件;指導協調衛生行政執法工作,負責衛生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衛生監督執法人員資格認證、發證工作等。
(七)師宗縣衛生局基層衛生股
擬定農村衛生、婦幼保健、健康教育工作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基層衛生綜合改革,負責農村基本衛生服務工作綜合管理與評估;負責婦幼保健和生殖健康專項技術、計畫生育技術服務、預防和減少出生缺陷與先天殘疾、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等工作監督管理;規範基層衛生、婦幼保健、健康教育機構、人員隊伍和技術服務;組織實施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和婦幼類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
(八)師宗縣衛生局醫療服務監管股
承擔全縣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監管工作,建立和完善醫療機構醫療質量評價和監管體系,組織開展醫療質量、安全、服務等方面的評價、檢查和監管工作;擬定城市醫療支援農村醫療工作的計畫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以公益性為核心的公立醫院監督制度,推進公立醫院管理體制改革。
(九)師宗縣衛生局藥物政策與基本藥物制度股
建立基本藥物制度並組織實施;協調有關部門制定補償政策;組織藥品配送企業遴選及管理工作,對公立醫療機構藥品的採購、配送進行監管;負責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實施情況的監測;指導縣、鄉(鎮)醫療機構藥品採購工作;負責大型醫用設備的準入和採購管理工作。
(十)師宗縣衛生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
制定全縣愛國衛生運動的長遠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縣愛國衛生運動工作的指導、協調、監督、檢查、評比和表彰工作;加強對農村“兩管五改”工作的指導,負責衛生城市和衛生鄉(鎮)的創建工作及城鎮除“四害”工作。
人員編制
師宗縣衛生局機關行政編制10名,其中:局長1名(正科級),副局長4名(副科級)。職責分工
(一)師宗縣衛生局食品安全監管的職責分工。師宗縣衛生局牽頭建立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負責食品安全綜合監督,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師宗縣農業局負責農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管。師宗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安全監管。師宗縣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管。師宗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各部門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二)師宗縣衛生局食品生產、流通、消費環節許可工作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師宗縣衛生局負責提出食品生產、流通環節的衛生規範和條件,納入食品生產、流通許可的條件。師宗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餐飲服務許可的監督管理。師宗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食品生產許可的監督管理。師宗縣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
(三)師宗縣衛生局職業衛生監管的職責分工。師宗縣衛生局負責規範職業病的預防、保健、檢查和救治,負責乙級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職業衛生評價。師宗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工礦商貿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違規行為。師宗縣煤礦安全監察局負責煤礦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組織查處職責範圍內的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違規行為。各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完善的協調機制,加強配合,共同做好有關工作。
(四)師宗縣衛生局衛生監督局受師宗縣衛生局的委託,對涉及醫療衛生、公共場所衛生、職業衛生、傳染病、學校衛生、放射衛生、生活飲用水衛生、消毒產品衛生等方面的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師宗縣衛生局負責監督師宗縣衛生局衛生監督局組織實施行政處罰的行為,並對該行為的後果承擔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