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我在尋找一個清靜的地方去死,有人建議布魯克林。”
身患癌症、家庭破碎的中年男子內森·格拉斯,退休後特意搬到布魯克林,打算在這個童年的故鄉了卻殘生。沒想到,這裡才是他人生的起點……他探索布魯克林的一切:街角的餐館、餐館裡的女招待、二手書店的老闆,居然還邂逅了多年未見的外甥湯姆。
在與同樣失意的湯姆攜手探索新生活之餘,內森逐漸發現身邊的小人物,不是有著不堪回首的過去,就是過著徒有其表的生活。但他們都選擇了布魯克林止痛療傷、重新開始。這些小人物的命運,也逐漸與他的人生交錯糾纏。
有一天,湯姆的外甥女、九歲半的露西突然敲開了他們的家門。無論問她什麼,她都不說話。兩個男人的生活,因為這個小女孩的闖入而改變……
《布魯克林的荒唐事》是保羅·奧斯特最熱情、最有生氣的長篇小說,是一支普通人光榮而神秘生活的讚歌,感人而令人難忘。
作者簡介
保羅·奧斯特,1947年出生於美國新澤西州紐瓦克市一個猶太裔中產階級家庭,畢業於哥倫比亞大學。他被視為美國當代最勇於創新的小說家之一。
保羅·奧斯特年輕時過著漂泊無定的生活,不斷嘗試各種工作。一九七〇年至一九七四年,他客居巴黎,靠翻譯法國文學為生。
保羅·奧斯特的主要作品有小說《布魯克林的荒唐事》、《紐約三部曲》、《幻影書》等。曾獲法國美第奇最佳外國小說獎、西班牙阿斯圖里亞斯王儲文學獎,作品被翻譯成三十多種文字。他編劇的電影《煙》於一九九六年獲得柏林電影節銀熊獎和最佳編劇獎。
保羅·奧斯特現定居紐約布魯克林區。
媒體評論
寫《布魯克林的荒唐事》的那陣子,我的情緒正極其低落。伊拉克戰爭爆發了,一切似乎都看不到前景。我記得電影導演比利·懷特說過這樣的話:“當你感到自己開心地仿佛站在世界之巔的時候,你就應該寫一齣悲劇,而當你感到情緒黑暗低沉的時候,就應該寫喜劇。”於是我想,現在我要寫喜劇。我覺得人類最終還是有希望的,黑暗之中還是能看到光明。
——保羅·奧斯特
保羅·奧斯特無論選擇用何種形態發聲,無論他想像出什麼樣的故事,都是不容人忽視的聲音。永遠是寬厚的心腸。永遠是最高的格調。
——加拿大著名作家、作者麥可·翁達傑
如果你從沒讀過保羅·奧斯特的作品,本書是最好的開始。
——《波士頓環球報》
當代美國小說大多強調冷冰凍的個人主義,而《布魯克林的荒唐事》強調的是一種非常實在的群體感……奧斯特想借著本書說的是:只要我們願意看見自己的缺失與愚昧,讓生命成為可以重新來過的機會,人與人之間仍有互信互愛的可能。
——《舊金山紀事報》
寫作背景
談及《布魯克林的荒唐事》,奧斯特說,他是在對美國政治和國際問題感到失望的情況下構思這部作品的。小布希當選總統、恐怖分子襲擊紐約等一系列事件使他感到心情鬱悶、悲傷,他希望在當時黑暗的悲劇狀態中看到一些明亮的光,於是用一種喜劇風格來寫這部小說。我因此明白,為什麼我在翻譯過程中會遇到那么多既誇張巧合而又引人人勝的情節,既混沌茫然、甚至荒唐愚痴卻又合乎情理的人物,既詼諧戲謔而又感人至深的語句。
奧斯特說,書中的人物和情節都是虛構的,只有一個人物例外,那就是“美麗的完美母親”南希。他在布魯克林街頭多次見到她陪兩個孩子等校車,在校車來到之前,她們坐在樓前台階上,她常用雙臂一左一右地摟著孩子們的腰,有時三人互相擁抱或唱歌歡笑,情景溫馨動人,令他難以忘懷。
奧斯特愛布魯克林,愛紐約,愛這個城市的和諧氣氛。通過小說中內森·格拉斯的敘述,我們就可以明顯地感到這一點。我還聽他親口說,紐約是個有趣的城市,生活在這裡的大多數人都不是生在這裡的,卻能和睦相處,很少有激烈的種族衝突。他說,紐約是他最了解的城市,所以他愛寫紐約,愛寫普通的、中下層的紐約人。
“你就是內森·格拉斯嗎?”我故意問他。他俏皮一笑,答道:“不,我可不是人壽保險經紀人。”
小說中的“我”即敘述者內森是一個退休的人壽保險經紀人。在整個敘述過程中,他坦率爽朗,實話實說,不掩蓋私密,不忌諱性事,有時甚至還顯得有點兒粗俗,體現了美國人的開放率直性格。他一生中犯過缺點錯誤,家庭生活不愉快,婚姻失敗,父女不和,最後又得了癌症。但他畢竟從風波迭起的生活中感悟了人生的真諦,懂得了生命的珍貴,懂得了愛情、親情和友情的重要,所以希望別人、並以自己的行動去幫助別人得到溫暖和幸福。他關心學識淵博卻經歷坎坷的外甥湯姆的工作和婚姻,幫他排憂解難,為他最後能和佛蒙特女教師哈尼結為連理而感到欣喜。他向女兒雷切爾認錯道歉,父女倆終於言歸於好,後來還勸女兒珍惜家庭,不要輕易離婚。他收留離家出走的小女孩露西,尋找他的外甥女、露西的母親奧羅拉,並親自遠赴北卡羅來納州把她從狂熱宗教徒的魔掌中救了出來。即使對書店老闆哈里這樣一個有前科的複雜人物,他也決不讓陷害他的歹徒們的陰謀得逞。在內森身上,還有一點可貴之處,那就是他懂得尊重別人的生活方式,用寬厚的胸懷對待周圍與己不同的人。比如他認為,同性戀也好,雙性戀也好,在不影響他人生活的情況下,就不應受到歧視和干預。書中有一個來自牙買加的“男孩身軀里的女孩”拉弗斯,我們華人會稱之為“人妖”,但內森沒有把他說得像一個“妖怪”,卻從他身上發現了他單純淡泊、知恩重情的品德,尤其在財富面前更顯得超凡脫俗。哈里在遺囑里把他一半的遺產給了拉弗斯,但拉弗斯堅決拒絕接受,令內森十分感慨。他說道:“在他身上有一種強烈的品行,一種難得的擯棄虛榮和貪慾的理想主義。虛榮和貪慾使我們中的其餘人變得那么脆弱,以致無法抵擋這世界上的種種誘惑。為了他的緣故,我倒希望他在遺產問題上改變主意。我倒希望他像我們中的其他人一樣重新考慮一下,從而接受這本就是留給他的財產,但聽湯姆和他後來兩個鐘頭的爭論,我認識到,這是永遠不可能發生的事。”奧斯特清楚地看到,在當今美國存在著許多社會問題,並將之寫進書里,如貪婪謀財,假冒偽劣,吸毒,婚外戀,離婚,搞黃毒,強姦,宗教騙子,邪教狂熱,等等。而許多問題的出現往往是因為人與人之間冷若冰霜,彼此缺少關愛,缺少幫助,所以他要借內森的言行來告誡人們,希望人與人之間有更多的理解,有更多的愛心,即使我們身上存在這樣那樣的缺陷失誤,即使我們會幹出這般那般的蠢舉愚行,只要大家互相信賴、互相愛護,我們的生活就可以改弦更張,我們就可以重新生活得幸福美滿。奧斯特筆下的荒唐事、傻事其實荒唐得合情合理、傻得有滋有味。他是寓情理於荒誕之中,寓教育于樂趣之中,正因為如此,儘管我們會覺得書中人物似乎都沒有多大志向、多高理想,只會來一下所謂“生存飯店”的烏托邦式扯淡,我們卻不時在字裡行間感到一種願景和希望,感到一種深情和溫暖,以致止不住淚水奪眶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