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馬貨幣
巴拿馬於1903年自哥倫比亞獨立而成立巴拿馬共和國,當時使用的貨幣是哥倫比索。1904年6月20日,巴拿馬同美國簽訂了貨幣協定(CONUENIOMONETARIO),雙方同意已拿馬法定貨幣為美元。巴拿馬又於1904年制定和通過了第84號法令,美元作為巴拿馬流通貨幣就以立法的形式確定了下來。該法還規定,巴拿馬本國貨幣為巴波亞(BALBOA),但僅僅是鑄幣,已拿馬不發行紙幣。巴拿馬鑄幣分為:1元、 50分、25分、10分、5分和1分共六種。貨幣簡介
巴波亞是銀幣,自1914年發行以來,一直與美元等值。1934年2月,隨美元貶值而貶值。1946年12月18日,規定了巴波亞含金量為0.888671克,與美元等值。19 71年12月18日,美元貶值7.89%,巴拿馬政府規定巴波亞官方匯率為1巴波亞等於1 美元,含金量降低7.89%。美元紙幣與鑄幣可在巴拿馬流通,並構成流通中貨幣的較大部分,因此實行了雙重貨幣制度,但政府帳戶,所有貨幣與外貿的統計均使用巴波亞。巴拿馬國民銀行儘管不是該國中央銀行,但發行本國貨幣巴波亞鑄幣。國家銀行委員會在財政與金融部的領導下,作為管理機構負責貨幣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