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若干規定》、《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條例》、《宗教事務管理條例》以及黨和國家的民族宗教政策。
(二)開展民族宗教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教育並監督貫徹執行;協調民族關係,辦理有關保障少數民族各項權利的事宜,促進各民族間的平等團結、互助合作,維護社會穩定。
(三)參與制定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研究制定全縣改革開放、發展經濟的特殊政策和措施;會同有關部門進行民族專項貸款、專項資金的申報、分配和使用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發達地區對我縣的對口支(受)援工作。
(四)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各宗教團體的合法權益;辦理宗教團體需由政府機關協助或協調辦理的各項事務;對有關宗教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貫徹實施進行行政管理和監督,防止和打擊不法分子利用宗教進行非法、違法活動。
(五)組織開展民族宗教課題的研究,掌握動態,提出建設性意見;研究、弘揚民族文化;做好蒐集、整理、管理民族古籍工作。
(六)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選拔和使用工作;參與對少數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物的政治安排;幫助宗教團體培養、教育宗教教職人員;培訓全縣民族宗教工作幹部。
(七)指導各鄉鎮民族宗教工作;協助鄉鎮政府及時處理民族宗教方面的問題。
(八)負責本局機關和縣級宗教團體人事、機構編制管理工作;開展民族交往,做好民族宗教方面的接待工作;組織少數民族、宗教界人士的學習、參觀、考察等事宜。
(九)依照有關政策管理民族成分。
(十)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單位地址
地址:巴東縣西壤坡民族路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