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觀經濟景氣監測預警體系

巨觀經濟景氣監測預警體系,是利用一系列經濟指標建立起來的巨觀經濟"晴雨表"或"報警器"。

巨觀經濟景氣監測預警體系,是利用一系列經濟指標建立起來的巨觀經濟"晴雨表"或"報警器"。它之所以能像"晴雨表"或"報警器"那樣發揮監測和預警的作用,第一是因為經濟本身在客觀上存在著周期波動;第二是因為在經濟波動過程中,經濟運行中的一些問題可以通過一些指標率先暴露或反映出來。 為了滿足巨觀經濟管理的需要,探求經濟周期波動規律,西方經濟統計學家們早在一個世紀以前就開始了經濟景氣監測預警的研究工作。從上個世紀末到本世紀的七十年代,經過半個多世紀的不懈努力,經濟景氣監測預警體系得以不斷充實和完善,並為世界各國所熟悉。中國在80年代末也開始了這方面的研究與套用。
經濟景氣監測預警系統無論在構成還是構造方面,都取得了更為迅速的進展:
①構造監測系統的另一基本方法--合成指數(CI)的出現。儘管擴散指數(DI)作為一種基本構造方法已在50年代確立並廣泛套用,但還存在著不能反映經濟波動幅度、干擾較大等特點。由於50年代中期美國開始高速經濟成長,僅用擴散指數很難適應,為此美國商務部經濟分析局的首席經濟統計學家希斯金,於60年代提出了綜合指數法(CI),從而彌補了擴散指數的不足。從此CI和DI共同成為構造經濟景氣監測預警系統的基本方法。
②具有評價功能的預警信號指數出現。到60年代中期,人們已經意識到西方在50年代中期開始的經濟高速增長也會帶來各種弊端,經濟的"過熱"如同經濟衰退一樣也是應該避免的。為此,不少國家在其經濟景氣監測預警系統中進行了引進評價指標的嘗試,試圖對經濟波動的不同狀態給出相應的評價。1963年,法國政府為配合第四個五年計畫制訂了"景氣政策信號制度",藉助不同的信號燈顏色, 對巨觀經濟作出簡明、直觀的評價。1966年,日本經濟企劃廳在其經濟白皮書中發布了"日本景氣警告指數",對正處於調整增長階段的日本經濟分別以紅、黃、藍等顏色給出評價。1970年,聯邦德國也由國會專家委員會編制了類似的警告指數。這樣經濟景氣監測預警系統不僅能夠指示景氣動向,而且能以簡明、直觀的方式給出對經濟狀態的評價,這一功能的增加,尤其有利於廣大廠商的經營決策。
③基本方法的重大進展,如季節調整方法日趨成熟,構成指標選擇方法的重大突破-"評分系統"的出現並逐步走向國際化。在季節調整方法上,除了美國商務部人口普查局成功研製X-11季節調整法外,還有美國勞工局的BLS法,日本通產省的MITI法,日本企劃廳的EPA法,德國慕尼黑經濟研究所的IFO法。這些季節調整法各有特點,分別為各國經濟監測機構採用。我國套用的基本上是X-11季節調整法。
自70年代初期起,經濟景氣監測預警系統本身初步定型,並開始出現國際化的趨勢。一方面是國際性景氣監測預警系統的出現,另一方面則是由工業化國家向開發中國家擴展。1979年,美國NBER與哥倫比亞大學美國國際經濟循環研究中心合作,建立了一個美國、加拿大、法國、英國、德國、義大利、日本等7個已開發國家為基礎的國際經濟指標系統(IEI),用以監測西方重要國家的景氣變動。該系統具有4個功能①迅速地監測世界性的衰退和復甦;②測度周期性衰退的範圍與程度;③評價對外貿易前景;④對通貨膨脹提出預警信號。此外,一些國際性組織也出現了相應的景氣測系統。1978年,擁有西方20多個國家的經濟合作組織(OECD),通過決議建立了套用先行指標系統來監測成員國際經濟動向的機構。1979年,歐共體也開始了關於成員國景氣狀況監測系統的研究,並於80年代開始投入運行。1984年日本也開始研究區域景氣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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