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災的定義
巨災是指對人民生命財產造成特別巨大的破壞損失,對區域或國家經濟社會產生嚴重影響的自然災害事件。這裡的自然災害主要包括:地震與海嘯、特大洪水、特大風暴潮。
巨災的分類
按巨災發生的原因分類
按巨災發生的原因,可將巨災風險分為自然巨災風險和人為巨災風險。自然巨災是指由自然因素所造成的,通常會影響某一區域和該區域的大量人群。其損失程度不僅取決於巨災的嚴重程度,還取決於受災地區的人口密度、建築規模和標準、該地區的防災減損情況等。自然巨災一般包括地震、冰雹、颶風、洪水、雪災、旱災等等。人為巨災是指由人類活動所引起的巨災事件。人為巨災的具體形式包括恐怖攻擊、空難、海難等。2001 年美國的“911 事件”就是人為巨災最典型的例子。
按巨災發生的頻率分類
按巨災發生的頻率,可將巨災風險分為常態巨災風險和異態巨災風險。常態巨災風險是指一年內至少發生一次以上,但具體的發生次數與規模又是不可預期的,如暴風雨、冰雹等氣候性災害。其特點是發生機率小,損失規模較大,損失程度往往超過預期,給保險公司的經營穩定造成不良的影響。異態巨災風險是指一年內發生的機率很小,如洪水、地震等。這種風險的特點是在一個較長的周期內不發生,但該種風險一旦發生就會造成巨大的損失,會給保險公司的經營造成很大的衝擊,嚴重的更會導致保險公司的倒閉。當然常態風險和異態風險的劃分也並不是絕對的。像雪災,我國幾乎每年都會發生,因此可劃分到常態巨災風險。但 2008 年初的百年不遇雪災就應該劃分到異態巨災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