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做”是由亻、古、攵三個部件構成的,是左中右結構。由此看來,由三個部件左中右橫向排列的字,就是左中右結構。
每個部件都有其獨立性,是指每個部件要便於稱說或變通稱說,且每個部件能夠另外構字。如“葵”字中的“艹”“癸”可以稱說,可以構字;“癸”可以變通稱說為“登”字頭,也可以另外構字。因此,“葵”字是上中下結構。
再如“堆”字,“土”可以稱說,“隹”中分出來“亻”也可以稱說,但合在一起不好稱說或變通稱說,又沒有另外的構字能力;再說,“隹zhuī”(小鳥)是象形字,是不能拆開來說的。因此“堆”是由“土”和“隹”兩個部件構成的,是左右結構,而不是左中右結構。同樣,“淮”“維”“雄”“準”“誰”“雕”都是左右結構,不是左中右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