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污染防治
對工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有害物質和濫用自然資源造成的環境破壞、人體危害所作的治理、預防和變害為利的轉化。
工業生產排放的“三廢”即廢水、廢氣、廢渣是當今污染環境的主要因素。它嚴重污染河流、土壤、地下水、大氣,破壞環境,損害建築物和設備,危及人類健康和生存。早在手工業時代,就已引起人們警覺,隨著機器大工業的建立,工業污染加劇。從19世紀中葉開始,一些國家就陸續制定防治污染的法規。但是,直到20世紀50年代,工業生產和其他方面排放的有害物質,大大超過自然淨化能力,環境惡化,出現了一系列重大的公害事件(如1952年的倫敦煙霧事件,50年代的日本水俁病事件等),這才引起世界各國的普遍關注。 在社會主義條件下,工業污染防治是一個關係整體利益和長遠利益的重大社會經濟問題。
防治工業污染的主要措施是:
①樹立經濟建設和環境保護同步發展的指導思想,把工業污染防治納入統一的社會經濟發展規劃;
②健全環境保護的法制,把法律手段、行政手段、經濟手段、科技手段和思想教育結合起來;
③大家動手,分工協作,貫徹“誰污染,誰治理”、“誰開發,誰保護”的原則;
④貫徹“以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化害為利”的方針,從“三廢”搬家、隔離堆存、限量排放、對症治理逐步向資源轉化發展;
⑤建立工業生產和建設的環境評價制度,把環境保護納入各級的經濟責任制中;
⑥通過技術改造,發展無污染和少污染的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新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