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工業增加值,是指工業企業在報告期內以貨幣形式表現的工業生產活動的最終成果。是企業全部生產活動的總成果扣除了在生產過程中消耗或轉移的物質產品和勞務價值後的餘額,是企業生產過程中新增加的價值。
工業增加值有兩種計算方法:
一是生產法,即從工業生產過程中產品和勞務價值形成的角度入手,剔除生產環節中間投入的價值,從而得到新增價值的方法。
公式:工業增加值=工業總產值-工業中間投入+本期應交增值稅
二是
收入法
,即從工業生產過程中創造的原始收入初次分配的角度,對工業生產活動最終成果進行核算的一種方法。
公式:
工業增加值=固定資產折舊+勞動者報酬+生產稅淨值+營業盈餘
與GDP的關係
工業增加值是GDP的一部分 ,GDP的核算有三種方法,分別是
生產法
、支出法和收入法,理論上三種方法計算的結果是一樣的 生產法GDP的核算方法:GDP=∑各部門增加值=第一產業增加值+工業增加值+建築業增加值+第三產業增加值。
工業增加值=工業總產出-中間投入 ,因此工業增加值是GDP的一部分。
計算方法
概述
工業增加值的計算方法有兩種,即生產法和收入法(又稱要素分配法)。生產法生產法是指從工業生產過程中的產品和勞務價值形成的角度入手,剔除生產環節中投入的中間產品價值,從而得到新增價值的方法。其計算公式為:
工業增加值=工業總產出-工業中間投入
在工業增加值的實際計算中,工業總產出是直接用工業總產值(現行價格、新規定)代替的。這一指標的計算價格與工業中間投入的計算價格一律與新稅制的規定相一致,按不含增值稅的價格計算。但是,增值稅是企業所創造的新增價值的一部分,屬於增加值範疇,為了確保工業增加值要素的完整,在計算工業增加值時,應將本期應交增值稅計入工業增加值中。由此按生產法計算的工業增加值的實際計算公式應為:
工業增加值=工業總產值(現價、新規定)-工業中間投入+本期應交增值稅收入法①工業總產值(現行價格、新規定)
包括本期生產的成品價值、對外加工費收入和自製半成品在制品期限期末期初差額價值。
②工業中間投入
工業中間投入的定義
工業中間投入是指工業企業在報告期內用於工業生產活動而一次性消耗的外購原材料、燃料、動力及其他實物產品和對外支付的服務費用。服務費用包括支付給物質生產部門(工業、農業、批發零售貿易業、建築業、運輸郵電業)的服務費用和支付給非物質生產部門(保險、金融、文化教育、科學研究、醫療衛生、行政管理等)的服務費用。
遵循的原則
一是必須是從外部購入的,並已計入工業總產值的產品和服務價值不包括生產過程中回收的廢料以及自製品的價值;
二是必須是本期投入生產,並一次性消耗的產品和服務價值,不包括固定資產轉移價值;
三是工業中間投入的計算口徑必須與工業總產值的計算口徑相一致,即計入工業中間投入的產品和服務的價值必須是已經計入了工業總產值中的價值。
工業中間投入的分類
工業中間投入按企業支付的對象可分為中間物質投入和中間勞務投入兩部分。
a、中間物質投入:是指工業企業在生產過程中外購的各種物質產品的價值和支付給物質生產部門的勞務費用,包括外購的並在本期消耗的原材料、燃料、動力及向外單位支付的運輸費、郵電費、加工費、修理費、倉儲費等。
b、中間勞務投入:是指工業企業在生產經營管理中支付給非物質生產部門的各種服務費用,這些費用構成非物質生產部門收入的一部分,包括利息支出、廣告費、保險費、職工教育費、差旅費等。
工業中間投入按照具體內容,分為直接材料、製造費用中的中間投入、管理費用中的中間投入、銷售費用中的中間投入和利息支出五大類。
a、直接材料:包括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實際消耗的原材料、輔助材料、備用配件、外購半成品、燃料、動力、包裝物以及其他直接材料。資料可直接取自會計產品成本核算的“直接材料”科目。如企業未按“直接材料、直接人工、製造費用”設定成本核算科目,則可從會計“生產成本”科目的供方發生額中,將屬於直接材料消耗的項目匯總取得。
b、製造費用中的中間投入:包括修理費、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取暖費、水電費、辦公費、運輸費、試驗檢驗費、勞動保護費、租賃費、差旅費、保險費等。可從會計“製造費用”科目中查找計算,也可用“製造費用合計”減去不屬於工業增加值的項目,即工資、職工福利費、折舊費的辦法,倒算出中間投入價值。
c、管理費用中的中間投入:包括辦公費、運輸費、修理費、物料消耗、遞延費用攤銷、低值易耗品攤銷、綠化費、技術轉讓費、無形資產攤銷、土地損失補償費、排污費、工會經費、財產保險費、職工教育經費等。可從會計“管理費用”科目中查找計算,也可用“管理費用合計”減去不屬於工業增加值的項目,即工資、效益工資(指工效掛勾企業按規定提取的新增效益工資)、職工福利費、勞動保險費、財產保險費、待業保險費、折舊費、稅金(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礦產資源補償費以及上交給國家和地方的各種規定費用的辦法倒算取得。
d、銷售費用中的中間投入:包括運輸費、包裝費、辦公費、修理費、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租賃費、展覽費、保險費、廣告費、差旅費等。可從會計“產品銷售費用”科目中查找計算,也可用“產品銷售費用合計”減去屬於工業增加值的項目,即工資、職工福利費、折舊費的辦法倒算取得。
e、利息支出:是指企業生產經營期間發生的利息淨支出(減利收入)。可根據會計“財務費用”科目的發生額分析計算。
具體計算方法
a、正算法:即將製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中屬於中間消耗的部分分別相加(中間物質消耗按不含增值稅的價格計算),再加上直接材料和利息得出工業中間投入總和。
b、倒算法:即分別用製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合計減去該三項費用中不屬於增加值的項目,如工資、福利費等,倒算出三項費用中的中間消耗,再加上直接材料和利息支出,得出工業中間投入總和。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採用倒算法計算比較簡便易行。
③本期應交增值稅
本期應交增值稅是指工業企業在報告期內應繳納的增值稅額。其計算公式為:
本年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出口退稅+進項稅額轉出數-進項稅額-減免稅款-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年初未抵扣數-年末未抵扣數
1)銷項稅額:是指企業在報告期內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應收取的增值稅額。
2)出口退稅:反映企業適用零稅率的貨物,向海關辦理報關出口手續後,憑出口報關單等有關憑證,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出口退稅而收到退回的稅款。
3)進項稅額轉出數:反映企業購進貨物、在制品產成品等發生非正常損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應從銷項稅額中抵扣,按規定必須轉出的進項稅額。
4)進項稅額:是指企業在報告期內購入貨物或接受應稅勞務而支付的、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增值稅額。
5)減免稅額:反映企業在報告期按國家規定直接減免的增值稅。
6)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反映企業報告期內按國家規定的退稅率計算的出口貨物的進項稅額抵減內銷產品的應納稅額。
7)年初(末)未抵扣數:是指當進項稅額大於銷項稅額時,才會出現未抵扣數,年初(末)未抵扣數必須小於等於零。
上述增值稅計算公式中的項目均可以從會計的“應上交應彌補款項表”中的有關項目取得。
小規模納稅企業,不分列銷項稅額和進項稅額,其本期應交增值稅直接以銷售額乘以徵收稅率(6%)計算。
有出口退稅的企業,如果出口退稅出現跨年度的情況在計算出口退稅時,應加以調整,按本年應得出口退稅計算,調整後應交增值稅的計算公式為:
本年應交增值稅=本年銷項稅額×(現價總產值/產品銷售收入)+出口退稅+進項稅額轉出數-本年進項稅額×(原材料消費總值/原材料購進總值-減免稅款-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年初未抵扣數-年末未抵扣數 當企業的應交增值稅出現負數時,在計算工業增加值時,應作為“0”處理。
相應指標
固定資產折舊
是固定資產在使用過程中,通過逐漸損耗(包括有形損耗和無形損耗)而轉移到產品成本的那部分價值,即為補償生產中所耗用的固定資產而提取的價值。固定資產折舊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是按規定比率提取的基本折舊;另一部分是為恢復固定資產在使用過程中已損耗部分的價值恧生的大修理費用。本項中的基本折舊部分可從工業統計報表中“財務狀況”表的“本年折舊”項直接取得,也可根據會計“財務狀況變動表”(年報)中“固定資產折舊”項“金額”欄取得;大修理費用部分由於資料取得比較困難,這部分費用可暫不計算。
勞動者報酬
指勞動者從事生產活動而從生產單位得到的各種工匠報酬。勞動者報酬有三種基本形式:
一是貨幣工資,用人單位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勞動者的各種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
二是實物報酬,即用人單位以免費或低於成本價提供給勞動者的各種物品和服務等;
三是社會保險,指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直接向政府和保險部門支付的失業、養老、人身、醫療、家庭財產等保險金。
本項可根據統計或會計資料分析歸納取得。主要有:
工資
根據工業統計報表中“財務狀況”表的“主營業務應付工資”項直接取得,也可根據會計“應付工資”科目中本期轉入“生產成本”、“製造費用”、“管理費用”、“產品銷售費用”科目的應付工資貸方發生額歸納取得。
福利費
根據工業統計報表中“財務狀況”表的“主營業務應付福利費”直接取得,也可根據會計“應付福利費”科目的貸方發生額中從“生產成本”、“製造費用”、“管理費用”、“產品銷售費用”科目中提取的福利費計算。現行會計制度規定福利費按工資總額的14%提取,如企業未提足或超過14%,則按實際數填報。
保險費
根據工業統計報表中“財務狀況”表的“勞動、待業保險費”項直接取得,也可根據會計“管理費用”科目或“管理費用明細表”中的勞動保險費、待業保險費等項歸納取得。一般情況下此兩項保險按工資總額的25%提取,如企業未提足或超過25%,則按實際數填報。
生產稅淨額
③生產稅淨額:指企業向政府繳納的生產稅與政府向企業支付的生產補貼相抵後的差額。
生產稅是政府向企業徵收的有關生產、銷售、購買、使用物質產品和服務的稅金,包括各種利前稅。生產稅有三種形式:一是含在物質產品和服務價格中的,由企業向政府繳納的稅金,如產品稅、營業稅等;二是不含在物質產品和服務價格中而由購買者直接繳納並由企業代征的稅金,如燒油特別稅、特別消費等;三是依照規定向政府支付的有關費用。
生產稅主要包括:營業稅、產品稅、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燒油特別稅、土地使用稅、進口稅、特別消費等以及按規定繳納的各種費用,如水資源費和水、電、煤附加等。
生產稅可根據工業統計報表中的“財務狀況”表或會計報表的“損益表”中“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項(包括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和教育費附加)和“管理費用”科目中的稅金項(包括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土地使用稅),及會計“應交稅金”科目中的燒油特別稅、特別消費稅、鹽稅等項的本期應交數計算取得。繳納的各種費用可根據企業有關會計資料相找。
生產補貼是政府既為控制價格又要扶持生產而支付生產部門的補貼,包括價格補貼和虧損補貼,資料可從工業統計報表中的“財務狀況”表或會計“損益表”中的“補貼收入”項取得。
營業盈餘
④營業盈餘:指社會總產品扣除中間投入、固定資產折舊、勞動者報酬、生產稅淨額後的剩餘部分。
工業企業的營業盈餘計算公式為:
營業盈餘=工業總產出—工業中間投入—固定資產折舊—勞動者報酬—生產稅淨額
對於生產周期不長,期初和期末的自製半成品、生產品價值變動不大的企業、也可根據以下公式計算:
營業盈餘=營業利潤—轉作獎金的利潤
關閉和停產的企業,只統計關閉和停產以前所創造的工業增加值。如果某些關閉和停產企業,在主要產品停產以後,尚進行一些小商品生產,則這部分小商品生產的增加值仍應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