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因素法(Work Factor,簡稱WF法)
什麼是工作因素法
1935年,RCA公司的J.H.Quick及R.E.Kohler為首的一組工業工程師在費城地區的許多工廠內從事廣泛的研究與實驗,研究創立了“工作因素法”(Work Factors,簡稱WF法),此法根據身體使用部位、運動距離、重量或阻力、人力的控制四個要素,訂出細微準確的時值表,這是迄今為止最準確的測時方法。
所謂工作因素法,就是通過把身體分為七部分,以各部分的運動為中心,分析到細小的單位,然後從工作因素動作時間標準表中查出相應的時間,據此算出作業時間的方法。
工作因素法的基本步驟
用工作因素法求作業標準時間的基本步驟:
1、展開動作分析
- 使用身體的哪一部位?
- 該身體部位運動到什麼程度?
- 重量或阻力有多少?
- 有什麼樣的人為調節?
2、對於每一個動作,都可以從WF 動作時間標準表中找出適用的時間值。
3、把查到的時間值加起來。
工作因素法的具體事例
用工作因素法求作業標準時間的具體事例。
對於鞋廠、服裝廠、雨傘廠來說,把一塊布料取到縫紉機上是一個常見的動作。現在,我們可以利用WF 法來求出這個動作的標準時間。首先,對動作進行分解並查出相應的時間值。
1、把手伸向布
- 伸手屬於手臂(ARM)動作,代號為A。
- 伸手的距離為45CM。
- 因為要抓布,所以會有人為停頓現象,要增加一個動作要素。
綜合以上條件,從表1可以查到動作時間為76WFU(work factor unir),即0.0076分。
2、用手抓布
- 抓布屬手指(FINGER)動作,代號F。
- 用手指抓布時,動作距離在3CM以下。
- 該動作較為簡單,沒有額外的動作要素。
綜合以上條件,從表1可以查出動作時間為16WFU。
3、把布拉到縫紉機上
- 把布拉到縫紉機上屬手臂動作,代號A。
- 動作距離為45CM。
- 要把布拉到縫紉機的車針下,必須調整方向,並會有一定的停頓動作,有兩個伴隨的動作要素。根據以上條件,同樣可以從下表查出相應的動作時間為98WFU。
4、綜合以上結果,拉布到縫紉機上的時間為76+16+98=190(WFU),即0.01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