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負荷量法

工作負荷量法是根據推銷人員需要完成的工作量的大小來確定推銷人員數量的方法。大多數公司用工作負荷量法來確定銷售人員的規模。 或者,按照歷史數據,先算出某一特定的工作者每單位時間的每人的工作負荷,再根據未來的生產目標計算出需要完成的總工作量的,然後根據前一標準折算出所需的人力資源數。即用於人力資源預測的一種定量分析預測法。

步驟

1、確定總工作量。首先將所有的顧客進行分類,然後再確定每類顧客每年需要進行訪問的次數。根據顧客的分類和每類顧客每年約訪問次數,即可知道企業每年應進行的總訪問次數,根據總訪問次數即可確定企業推銷人員的總工作量。

2、確定每位推銷人員的年工作負荷。根據不同顧客的分布情況、每訪問一個顧客需要花費的時間等因素,確定每位推銷人員每年的平均訪問次數,以此平均訪問次數作為每位推銷人員的年工作負荷。

3、確定推銷人員數量。企業每年推銷人員的總工作量除以每位推銷人員的年工作負荷,即為企業所需的推銷人員數量。用公式表示如下:企業所需的推銷人員數量等於(第i類顧客的數量乘以第i類顧客每年的平均訪問次數的和)除以每位推銷人員每年的平均訪問次數。

企業每年人員推銷的總工作量,也可根據每類顧客訪問一次所需的時間,將總訪問次數折算成總訪問時間,然後再根據每位推銷人員每年可用於訪問的時間,最後算出所需的推銷人員數量。

運用舉例

例:某企業共有各種客戶1200個,這些客戶可分為三類,其中第一類客戶有200個,每年需進行24次訪問,第二類客戶有400個,每年需進行18次訪問,第三類客戶有600個,每年需進行12次訪問。如果每位推銷人員每年的平均訪問次數為300次,該企業共需報銷人員多少名?根據公式:

S=(200×24+400×18十600×12)/300=64(名)

即該企業需要以名推銷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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