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協調工作
1)勤於溝通,和諧組織
不僅要重視上下之間的溝通,做到上情下達,使所屬員工了解公司的決策;做到下情上達,使決策領導了解戰略計畫的執行情況和員工的真實想法,還要重視橫向溝通,注意部門之間的溝通協調,從而最大限度地解決信息的不對稱,化解員工之間,部門之間的矛盾與不和諧。
2)客戶至上,至誠至微
牢固樹立客戶至上的觀念,提供至優至精的產品和至誠至微的服務,超越客戶期望,建立長期、友好的客戶關係。(註:客戶包括外部客戶和公司員工等內部客戶)
3)取長補短,超越自我
虛心向同行學習,取人之長,補我之短,超越自我,超越對方。
4)優勢互補,協作共贏
以共贏為目的,友好協作,努力使協作各方都得到合理的回報,不允許損人利己。
5)真誠服務,造福社會
以造福民眾、惠益社會的決心和行動,努力使政府和公眾理解、關心和支持我們的事業。
常用方法
一、會議協調
為了保證企業內外各不相同的部門之間,在技術力量、財政力量、貿易力量等方面達到平衡,保證企業的統一領導和力量的集中,使各部門在統一目標下自覺合作,必須經常開好各類協調會議,這也是發揮集體力量,鼓舞士氣的一種重要方法,會議的類型有以下幾種:
(1)信息交流會議。這是一種典型的專業人員的會議,通過交流各個不同部門的工作狀況和業務信息,使大家減少會後在工作之間可能發生的問題。
(2)表明態度會議。這是一種商討、決定問題的會議。與會者對上級決定的政策、方案、規劃和下達的任務,表明態度、感覺和意見,對以往類似問題執行中的經驗、教訓,提出意見,這種會議對於溝通上下級之間感情,密切關係起到重要作用。
(3)解決問題會議。這是會同有關人員共同討論解決某項專題的會議。目的是使與會人員能夠統一思想,共同協商解決問題。
(4)培訓會議。旨在傳達指令並增進了解,從事訓練,並對即將執行的政策、計畫、方案、程式進行解釋。這是動員發動和統一行動的會議。
二、現場協調
這是一種快速有效的協調方式。把有關人員帶到問題的現場,請當事人自己講述產生問題的原因和解決問題的辦法,同時允許有關部門提要求。使當事人有一種“壓力感”,感到自己部門確實沒有做好工作。使其他部門也願意“幫一把”,或出些點子,這樣有利於統一認識,使問題儘快解決。對於一些“扯皮太久”,民眾意見大的問題,就可以採取現場協調方式來解決問題。
三、結構協調
結構協調就是通過調整組織機構、健全組織職能、完善職責分工、建立制度等辦法,來進行協調。對待那些處於部門與部門之間、單位與單位之間的“結合部”的問題,以及諸如由於分工不清、職責不明所造成的問題,應當採取結構協調的措施。“結合部”的問題可以分為二種:
“協同型”問題。這是一種“三不管”的問題,就是有關的各部門都有責任,又都無全部責任,需要有關部門通過分工和協作關係的明確共同努力完成。
“傳遞型”問題。它需要協調的是上下工序和管理業務流程中的業務銜接問題。可以通過把問題劃給聯繫最密切的部門去解決,並相應擴大其職權範圍。
四、機制協調
建立良好的協調機制,比人為的協調更加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