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份
在1975年Steer和Porter對工作動機定義為:影響工作情境中行為之激發、導向與持久的狀態。他們指出工作動機有三種成份:
第一種成份激發:指個體內激發行為的力量。
第二種成份是導向:人們會針對某個特定情境努力,對於其它的情境則不會有同樣的投入。他們認為一個好的動機理論應該能夠解釋人們為何會做出這些選擇。
第三種成份是持久:人們可能會持續從事某些工作,工作動機理論關心的是工作者較長時間的行為表現。
理論
工作動機的理論基於不同的人性觀,它涉及了一個問題:人為什麼工作?回答這個問題有四個理論——X理論、Y理論、V理論和Z理論。
X理論認為人工作是為了錢,個人的工作動機來自於物質利益的驅動,並且常被外來刺激(誘因)所吸引。
Y理論則把人看作是負責、有創造力的,人們工作不是為了外在的物質刺激,而是出於一種要將工作做好的內驅力。根據這種觀點,在工作激勵中不應將物質利益的吸引力放在第一位,而應創造一個自由的工作環境,讓工作者有充分的空間發揮他們的創造力,滿足他們對工作的內在需求。
V理論認為,個體的工作動機水平傾於為實現自身的價值觀而付出的努力,有雄心的人們個人價值觀比較高,並且會努力在工作中尋求實現和證明。
Z理論認為,當個人價值觀與組織的目標協調一致時,個體的工作動機、士氣和忠誠度都會得到提高。
工作動機來自不同工作需要的驅動,不管人的工作動機來自什麼需要,它總是人們不辭辛苦地勤奮工作的強大動力。人們為了生存,為了證明自身的價值,為了使自己更成熟,甚至,為了尋求一種樂趣,而努力做著各種各樣的工作,因此工作是每個人一生的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