嶗山區文化新聞出版局

二、擬訂全區文化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檢查各街道、村(居)文化工作。 九、組織開展全區文化對外工作和對港、澳、台地區的文化交流與合作。 文化科擬訂全區文化工作計畫和全區文化事業發展長遠規劃並具體組織實施;指導全區社會文化先進街道創建和文化藝術普及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文藝與文化市場管理工作的路線、方針和法規,主管全區文化事業的建設與發展,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對全區文化經營單位和文化經營活動進行監督和檢查。 二、擬訂全區文化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檢查各街道、村(居)文化工作。三、管理全區文化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和生產;組織指導全區性重大文化活動;管理區直藝術表演團體和全區各類文藝演出;指導全區社會文化事業的建設與發展;指導全區業餘藝術教育培訓。四、擬定全區文化產業發展政策;指導直屬單位文化藝術生產經營和投資方向;負責管理、使用國家劃撥的文化事業經費;規劃、指導文化設施建設。五、管理全區文化市場,負責文化市場稽查。六、管理全區圖書館事業,指導圖書文獻資源的建設、開發和利用,開展圖書館標準化、現代化建設。七、管理全區文物保護利用工作。八、制定全區電影放映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電影放映工作。九、組織開展全區文化對外工作和對港、澳、台地區的文化交流與合作。十、歸口管理全區外宣用印刷品、音像製品和紀念品的設計、製作和管理。十一、承辦區委、區政府及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新聞出版管理辦公室工作職能一、宣傳貫徹落實執行國家有關新聞出版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依照青島市新聞出版局規定的新聞出版行業(含出版、印刷、發行)的管理規章和辦法,負責在本區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本區新聞出版總體布局,行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三、負責向新聞出版局申報本區新辦報紙、期刊以及內部資料性出版物,監督檢查內部資料性出版物的編印活動。四、負責本區其他印刷品印刷企業的審批,辦證和監督管理。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區文化局有關政策研究和綜合調研工作;綜合協調、督促局內各科室、館、隊落實局長辦公會的各項決定;督查局領導批示件辦理情況和局領導交辦事項;督查工作部署落實情況並組織反饋;負責全局工作目標管理績效考核;負責往來公文制發、登記、傳閱、催辦、清退、立卷和歸檔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管理工作;負責管理全局機關車輛的維護、保養和調度等。

文化科

擬訂全區文化工作計畫和全區文化事業發展長遠規劃並具體組織實施;指導全區社會文化先進街道創建和文化藝術普及工作。

下設機構

文化館

組織開展文藝演出、展覽、影視發行放映、圖書報刊、遊藝等民眾性文化藝術(娛樂)活動;組織具有示範性的文化藝術活動,引導民眾文化活動逐步走向高層次;加強對街道、機關、學校、企業、村(居)等文化站(室)、俱樂部文化藝術活動的指導;組織開展民眾文化理論研究;組織、輔導民眾文藝創作,開展民眾性文藝創作活動;輔導、培訓民眾文化方面的文藝骨幹,為國家和社會培育人才;創作、編輯、出版思想性、藝術性、趣味性較強的音樂、舞蹈、戲劇、美術、攝影、文學、民間故事等以民族、民間優秀文藝作品為主的作品。

圖書館

為國家經濟建設、科學研究和其他各項事業建設提供情報和文獻服務;傳播科學和文化知識,提高人民民眾的科學、文化水平,豐富民眾的文化生活,培養人們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情趣;收集、整理、流通、保存書刊資料和地方文獻;負責全區圖書配送體系的建設與實施;指導協助各街道社區建立規範標準的陽光圖書室,負責對全區陽光圖書室管理人員的業務指導和上崗培訓;負責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在全區範圍內的實施。

文化稽查大隊

負責對全區新聞出版、著作權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管理,宣傳、普及著作權法律法規知識;負責全區“掃黃打非”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日常工作;依法對全區文化經營單位和文化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檢查、管理,對違法經營行為進行查處,並提出行政處罰建議;依法對全區文化經營單位消防安全進行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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